如果你申请了劳动仲裁,劳动
仲裁机构就应该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仲裁条件,就应该通知申请人劳动仲裁
立案通知书。 受理后,劳动仲裁机构应当在四十五日内仲裁结束。 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十五日。 附:《劳动
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
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