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情况下帮信罪成立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不知情情况下帮信罪是不成立的,因为如果是想要认定行为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此时该行为人在主观上需要存在“明知”的故意,即该行为人需要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但是仍然提供帮助,如果是行为人不知情的,就是不会被处罚的,具体的帮信罪的认定标准可以参考下文。
不知情情况下帮信罪成立吗?

一、不知情情况下帮信罪成立吗?

不知情的话,是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中对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定,是要求犯罪嫌疑人存在明知被帮助人的人是在进行犯罪活动,还提供帮助的,才会认定为构成犯罪。

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该罪主观方面要求“明知”,即提供帮助的人是知道被帮助的人是在进行犯罪活动的。因此,不知情的情况下是不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主观故意怎么认定?

1、帮信罪的明知应该从以明知的程度、明知的属性、以及故意的角度来进行认定。

(1)从故意的角度看,帮信罪的明知应该是概括故意中的明知,即对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具有明知,但该种行为构成何种罪名并不要求;

(2)从明知的属性看,明知是一个现实的认识,也是帮信罪行为人的客观认识;

(3)从明知的程度看,明知是确定的明知,如果只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怀疑或模糊知道他人可能会实施犯罪,则不能认定为帮信罪中的明知。

2、在认定行为人主观明知时,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对被帮助对象是否可能实施犯罪活动有相对具体的认知。

既最起码要知道被帮助的对象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犯罪活动,至于被帮助的对象最终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了何种犯罪行为,在所不问,不要求行为人确切知道

3、明确行为人即使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也不能直接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明知”。

要有客观证据予以证明行为人对被帮助对象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有相对具体的认知,而仅仅出售银行卡本身只能算是一个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并不等于行为人对被帮助对象实施犯罪活动有具体认识,不能直接划上等号。

三、帮信罪属于什么类型的犯罪?

1、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指妨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各种社会事务机关的管理活动。

2、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共同特征主要有:

(1)侵犯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依法实行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的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也有少数是特殊主体。

(4)客观方面绝大多数表现为故意,个别犯罪表现为过失。

在认定行为人主观明知时,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对被帮助对象是否可能实施犯罪活动有相对具体的认知。最起码要知道被帮助的对象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犯罪活动,至于被帮助的对象最终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了何种犯罪行为,在所不问,不要求行为人确切知道。

不知情情况下帮信罪不成立,如果是想要认定行为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此时不仅仅需要认定行为人符合构成要件,还需要认定行为人符合立案标准。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1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3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不知情情况下帮信罪成立吗?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6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1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0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3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7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2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6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6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7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0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6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3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3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2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4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信罪成立吗?
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信罪是不成立的,因为如果是犯罪行为,人不知情的,那么就说明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存在故意,如果是缺乏主观成立要件的,那么就不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爷爷年纪大了,不能说话,但心里清楚,想立个遗嘱,不知怎么有效,请问这种情况怎样立遗嘱?谢谢帮助。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继承法》第17条第4项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5、口头遗嘱。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项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你好 !我有一个朋友,跟一个公司老总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我想替朋友咨询一下,什么情况下设立有限合伙企?请相关人员帮主解答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因而是国外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我们耳熟能详的黑石集团、红杉资本都是合伙制企业。
2007年6月1日,中国《合伙企业法》正式施行,青岛葳尔、南海创投等股权投资类有限合伙企业陆续成立,为中国私募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掀开了新的篇章。
中文名
有限合伙企业
外文名
Limited Partnership
解释
普伙人与有限合伙人至少各一名
时间
2007年6月1日
方式
书面形式
主体
有限合伙企业的是由普通的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人也就是以前的合伙人的条件,主要是自然人,因为是涉及到对企业的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在具体要求上是比较严格的,如果一旦普通合伙人无法承担责任,这样的话债权人的利益有时就得不到保护。所以在2006年的《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之所以规定这些主体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有下列原因: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基于此,其责任限定在“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因此,就有限合伙人的身份来看,无论是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都没有问题。
有限合伙企业
本质
在《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1]该种合伙企业不同于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组成,前者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不执行合伙事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相对于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允许投资者以承担有限责任的方式参加合伙成为有限合伙人,有利于刺激投资者的积极性。并且,可以使资本与智力实现有效的结合,即拥有财力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拥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作为普通合伙人,这样使资源得到整合,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合伙协议
有限合伙协议载明了合伙企业的设立、运营及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各方面的事项。
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包括下列内容:
(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六)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八)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九)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2]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帮信罪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会成立吗?
帮信罪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会成立,这是由于帮信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法院审理帮信案件后,如果确认案件的被告确实不知情,那么会作出无罪判决。罪名不成立的帮信行为人,一般会受到行政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我有个朋友和邻居发生争执打架影响到小区居民,受到行政处罚,请问一下什么情况下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
[律师回复]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有时因种种原因会出现一些问题,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一定合法有效。在执法实践中,不少工商干部常将行政处罚不成立与无效混为一谈。明确二者的区别,对提高办案质量非常重要。
行政处罚不成立是指行政处罚决定还不成其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不成立,同时决定了对行政相对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本法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这就是说,没有说明理由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会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的后果。行政处罚不成立还会导致行政机关既不能达到追究违法当事人责任的目的,又降低执法效率,从而影响执法的权威性。
行政处罚无效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因具有明显瑕疵或具备法定无效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对于无效行政行为,任何人或任何机关在原则上都不受其拘束。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无效的含义较为宽泛,包含了无效和撤销等。对程序上存在明显违法而无效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具有程序抵抗权,即拒绝服从或合作的权利。
总之,行政处罚不能成立和无效的原因,都是违反了法律规定,但两者在实质上也有较大差别。
首先,概念所属范畴不同。行政处罚不能成立是指行政处罚的法律效力未最终形成;行政处罚无效是指行政处罚的法律效力虽已形成,但因行为违法,其效力应当否定。
其次,对当事人产生的效力不同。行政处罚不能成立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无确定力、约束力、执行力,当事人可以不履行,行政机关也不能强制执行。而行政处罚一旦确认成立,在行政处罚未被确认无效并撤销之前,当事人必须履行义务,行政机关也可以强制执行。再
其次,构成的原因不同。行政处罚不成立是基于未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等形式要件;行政处罚无效则是因为处罚主体超越职权,掌握的证据不足,适用法规错误而造成的。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32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不知情情况下帮信罪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帮信罪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在涉及帮信罪时,不知情的情况下通常不会构成犯罪。构成该罪需要当事人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帮信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七种情形,例如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达到 30 万元以上、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 5 万元以上等。如果符合其中任何一种情形,都被视为情节严重,应当立案并追究刑事责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什么情况下公安立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这一规定说明,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
(2) 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帮信罪
不知情犯罪不构成帮信罪,毕竟我们国家刑法当中已经明确的规定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上必须是达到明知的程度的。若是依旧不知道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帮信罪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诈骗罪什么情况不立案
[律师回复] 对于诈骗罪什么情况不立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规定立案情况: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关知识:经济诈骗罪立案标准。因为经济诈骗案件高发,近年最高人民已经对诈骗罪做出了《刑法》最新的相关解释。首先是个人诈骗罪:由原来的三千元立案,下调为两千元,意味着只要你诈骗了公家或者私人的财产达到2000元,就等于“数额较大”,便可以达到立案的标准!(尽管最高法做出解释,不过各省、自治区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在上述规定的立案数额幅度内调整。像广东地区刑事立案标准达到4000。)如果你诈骗了公私财产达到了3万元,属于“数额巨大”。你诈骗了公私财产20万元以上,就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不知情的情况下犯了帮信罪
不知情的情况下犯了帮信罪,可能不会被判刑或坐牢,具体还要看案情。认定帮信罪的要素是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正常情况下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罚金,根据刑法规定,帮信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量刑标准包括:1、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以上的;2、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以上的。若是对不知情的情况下犯了帮信罪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什么情况下强奸罪成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所谓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 所谓胁迫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胁迫的核心是足以引起被害妇女的恐惧心理,使之不敢反抗,从而实现强行奸淫的意图。既可以直接对妇女进行威胁,也可以通过第三者进行威胁,既可以是口头胁迫,也可以是书面胁迫,既可以以暴力进行威胁,如持刀胁迫,也可以以非暴力进行威胁,如以揭发隐私、毁坏名誉相胁迫。需要注意的是,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利等与妇女发生的,不能一律视为。问题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这种特定关系进行胁迫而使妇女不敢反抗,而不在于有没有这种特定关系。 所谓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具有与暴力、胁迫相同的强制性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其他手段有: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妇女;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冒充妇女的丈夫或者情夫进行,利用妇女患重病之机进行;造成或利用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进行;假冒治病妇女;组织利用会道门、组织或者利用奸女等。 (2)须违背妇女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是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而被害妇女对犯罪行为的反抗形式和其他表现形式也是不一样的:有的不顾一切进行剧烈的反抗;有的胆颤心惊地进行挣扎或者哀求,反抗不明显;有的则瞻前顾后,没有进行反抗,等等。所以,不能简单地以被害妇女当时有无反抗表示,作为认定罪的必要条件。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 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罪论处。 3、主体要件 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其他妇女的,以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以外的行为满足的,则就不能构成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以明知妇女是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精神病人或有严重痴呆的人而与之的人,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和被害妇女是否表示同意或反抗,都应视为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妇女在精神病没有发作期间同意与之发生行为的,不构成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2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证处不能帮忙公正立遗嘱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遗嘱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2、遗嘱遗赠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丧偶证明等);
3、遗嘱遗赠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遗嘱遗赠人本人草拟的遗嘱(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向我处申请代为草拟,经遗嘱人或遗赠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并捺指印确认);
5、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如遗嘱遗赠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扩展资料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遗嘱公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不知情情况下帮信罪成立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