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
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
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
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用人单位应当
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
强迫劳动者
加班。 3、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5、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
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