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并不直接决定彩礼是否需要返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彩礼通常被视为男方对女方的一种赠与行为,除非有特殊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原则上不属于个人财产。在实践中,如果一方在婚内出轨,另一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在离婚案件中提出返还彩礼的要求。但是,是否返还彩礼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彩礼的性质、金额、双方是否有过错等因素。如果彩礼是作为婚约的一部分给付的,并且没有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彩礼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除非有证据证明彩礼属于上述法条中的个人财产范畴。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彩礼的数额、双方的实际生活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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