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出生后,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这是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 如果父母
离婚了,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就是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必须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携带户口本、
身份证、
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
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