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可以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即可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核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或“食品摊贩备案卡”,并签订食品
安全责任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核发。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有效期为3年,“食品摊贩备案卡”有效期为2年。不得转让、出租、出借,以及禁止伪造、
变造。此外,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包装食品也需要标明登记证编号。且食品小作坊向商场超市、单位食堂、餐饮服务企业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销售生产的食品,应当提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产品检验
合格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