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说在同样条件下,女人结扎
争取抚养权,有优势。但如果做绝育手术的一方没有
抚养孩子的能力、患有
重大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等情况,孩子是不能随其生活的。 《关于人
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
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