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清楚知道
质押权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我们先要搞清楚下面几点。质押属于
担保物权中的一种。
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
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
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抵押与质押 编辑 抵押与质押是经济活动中两种常见的
担保方式。但实践中常常有人将二者混同,例如本是质押,却在合同中写成抵押。要知道,抵押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 抵押 编辑 抵押是指
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
债务时,
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
物权。 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
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
抵押权人。
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的无论是否约定必须依照规定;法律允许
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 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
抵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还包括被担保的主债务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权属、抵押范围等内容。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
抵押登记,
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取得,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
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
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