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各自或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以及各自或共同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夫妻
离婚分割财产时,婚前的
个人财产和双方各自所用的财物,原则归个人所有,不应列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前与
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虽属
婚前财产,但已经
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和管理的,可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除夫妻生活财产外,还有
家庭成员的财产、全家共有的财产。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属于其他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因离婚而脱离该家的一方可以共有人的资格,分得其应享有的份额。未成年子女通过继承、受赠及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财产,属于本人所有,由离婚后负责
抚养子女的母或父代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