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34条,第2款: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
商标注册整,并予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
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
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3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问题:那么如果是公告期内没异议的,商标申请人何时取得商标专用权?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法第三十七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