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针对小型汽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
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3、针对货运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
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4、
超载计分
处罚凡是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车辆均算是
超员超载,将按照新
交规进行处罚。 新交规对重点车型驾驶人的超员严重
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 (1)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2)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