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条文注释 诈骗,是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
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
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诈骗罪具有以下特征: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
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数额较大才能构成
犯罪。本条中所说“本法另有规定的”,是指本法或者其他法律对某些特定的
诈骗犯罪专门作了具体规定,如金融诈骗、
合同诈骗等,对这些诈骗犯罪应当适用这些专门的规定,不适用本条。 实践中应注意区分
盗窃罪与诈骗罪。在行为人实施的
犯罪活动中既使用了欺骗手段,又使用了
窃取手段的情况下,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财物其主要作用的手段是什么。如果起主要作用的手段是欺骗,就应定诈骗罪;否则,应以盗窃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