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您好,首先作为
债权人,您跟
抵押人签订的《
房产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抵押期限属于无效。《
担保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抵押权也消灭。”也就是说,只要债权存在抵押权就存在,债权消失抵押权也消失,不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抵押权的期限。如抵押债权因超过
诉讼时效期间而丧失胜诉权,但债权依然存在,抵押权也依然存在。所以,
债务人有义务清偿本金和利息,如债务人不能偿还的,债权人有权以抵押房产有限清偿债务人的贷款。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需具体咨询,欢迎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