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显然该
欠条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民事行为。设使今后他向法院提起
诉讼,他所说的是“欠条”,你就反问她,欠的是什么款?他就会“此地无银三百两”不打自招了。上述规定:(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五)违反法律或者------;(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法院是不会支持她的诉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