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1]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
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
个税种, 消费税 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
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