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公款买理财产品,责任界定该怎么定

#贪污受贿辩护 最新修订 | 2026-02-08
333浏览
陈晓伟律师
陈晓伟律师在线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
5.0分服务:2210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贪污受贿辩护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贪污受贿辩护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贪污受贿辩护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公款买理财有法律风险,未经合法审批擅自操作,可能构成挪用公款违法犯罪
2.责任界定方面,直接操作且主观故意为私利挪用的人员担主责;
审批人员失职,也需担责。
3.像财务违规理财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领导监管不力可能涉嫌玩忽职守
具体责任依主观过错、行为性质、后果等,按法规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单位财务人员,为获取个人私利,在未经合法审批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将单位公款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小胡是该单位领导,对财务监管不力,在应当知晓小朱违规行为的情况下,并未有效制止。单位发现公款异常后,将此事诉诸法律程序,双方就责任承担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直接实施将公款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人员,主观上存在故意,以个人私利挪用公款,其行为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应承担主要责任
2、小胡作为单位领导,对财务监管不力,在应当知情的情况下未有效制止小朱的违规行为,可能涉嫌玩忽职守,需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责任需根据两人的主观过错、行为性质、造成后果等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判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扬州178****896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8****707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1****824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54人选择咨询律师
305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款买理财产品,责任界定该怎么定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5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1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7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1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7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5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7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5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1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2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2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5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2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2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1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4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0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2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8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8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6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1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0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2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6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7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6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0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3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8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3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2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0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8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3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5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0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2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6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2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2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2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6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4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6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2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0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2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6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6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188****836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0****878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7****734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话该怎么办?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商品房买卖违约赔偿责任如何界定
1w浏览2025-03-14
走私淫秽物品罪与非罪的界限,走私淫秽物品罪与他罪的界限?
[律师回复]
一、淫秽物品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淫秽物品罪与非罪,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把握:
1、在主观方面,淫秽物品罪须具有故意和牟利或传播的目的才能构成。所以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其所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境的是淫秽物品,而认为只是一般物品,即使其故意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因为这种故意内容不是淫秽物品罪的故意内容,故而不能认为是淫秽物品罪。如果物品的数量又较小,只能认定为一般行为。其次,即使故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物品进出境,但行为人的目的不是为了牟利或传播,也不能认为其构成淫秽物品罪。
2、在客观方面,如果行为人所的并非淫秽物品,不能认定构成本罪,一些格调不高,对人们身心健康有一定毒害,但整体上看不属于淫秽物品的物品,一般不构成犯罪。
3、从数量上看,尽管本罪的成立不要求数量限制,但如果行为人淫秽物品的数量微不足道,且从整个案情来看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
二、淫秽物品罪与他罪的界限淫秽物品罪与他罪的界限,主要在于区别淫秽物品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是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它与淫秽物品罪在犯罪对象以及主观目的上有一致的地方,而且,淫秽物品罪的犯罪分子往往也具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等行为表现,所以两罪有相似的地方。但两罪所侵犯的客体有很大的差异,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于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风尚,而淫秽物品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客体的差异是两罪区别的关键。所以,凡是以牟利或传播为目的,直接向人非法收购淫秽物品的;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淫秽物品的;分子逃避海关检查进人国内以后,自己出卖淫秽物品的;集团的成员分工在国内负责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的,受团伙的收买、指使、帮助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的,对上述这些行为,因为侵犯的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所以应认定为淫秽物品罪。此外,对于那些直接向淫秽物品的罪犯收购淫秽物品的;或者在领海、内海收购、贩卖、运输淫秽物品的;以及与淫秽物品的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其他方便条件的也应以淫秽物品罪论处。
3.7w浏览
商品房买卖纠纷中赔偿责任如何界定
1w浏览2025-06-11
走私淫秽物品罪与非罪的界限,走私淫秽物品罪与他罪的界限?
[律师回复]
一、淫秽物品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淫秽物品罪与非罪,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把握:
1、在主观方面,淫秽物品罪须具有故意和牟利或传播的目的才能构成。所以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其所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境的是淫秽物品,而认为只是一般物品,即使其故意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因为这种故意内容不是淫秽物品罪的故意内容,故而不能认为是淫秽物品罪。如果物品的数量又较小,只能认定为一般行为。其次,即使故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物品进出境,但行为人的目的不是为了牟利或传播,也不能认为其构成淫秽物品罪。
2、在客观方面,如果行为人所的并非淫秽物品,不能认定构成本罪,一些格调不高,对人们身心健康有一定毒害,但整体上看不属于淫秽物品的物品,一般不构成犯罪。
3、从数量上看,尽管本罪的成立不要求数量限制,但如果行为人淫秽物品的数量微不足道,且从整个案情来看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
二、淫秽物品罪与他罪的界限淫秽物品罪与他罪的界限,主要在于区别淫秽物品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是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它与淫秽物品罪在犯罪对象以及主观目的上有一致的地方,而且,淫秽物品罪的犯罪分子往往也具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等行为表现,所以两罪有相似的地方。但两罪所侵犯的客体有很大的差异,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于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风尚,而淫秽物品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客体的差异是两罪区别的关键。所以,凡是以牟利或传播为目的,直接向人非法收购淫秽物品的;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淫秽物品的;分子逃避海关检查进人国内以后,自己出卖淫秽物品的;集团的成员分工在国内负责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的,受团伙的收买、指使、帮助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的,对上述这些行为,因为侵犯的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所以应认定为淫秽物品罪。此外,对于那些直接向淫秽物品的罪犯收购淫秽物品的;或者在领海、内海收购、贩卖、运输淫秽物品的;以及与淫秽物品的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其他方便条件的也应以淫秽物品罪论处。
3.7w浏览
走私淫秽物品罪与非罪的界限,走私淫秽物品罪与他罪的界限?
[律师回复]
一、淫秽物品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淫秽物品罪与非罪,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把握:
1、在主观方面,淫秽物品罪须具有故意和牟利或传播的目的才能构成。所以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其所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境的是淫秽物品,而认为只是一般物品,即使其故意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因为这种故意内容不是淫秽物品罪的故意内容,故而不能认为是淫秽物品罪。如果物品的数量又较小,只能认定为一般行为。其次,即使故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物品进出境,但行为人的目的不是为了牟利或传播,也不能认为其构成淫秽物品罪。
2、在客观方面,如果行为人所的并非淫秽物品,不能认定构成本罪,一些格调不高,对人们身心健康有一定毒害,但整体上看不属于淫秽物品的物品,一般不构成犯罪。
3、从数量上看,尽管本罪的成立不要求数量限制,但如果行为人淫秽物品的数量微不足道,且从整个案情来看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
二、淫秽物品罪与他罪的界限淫秽物品罪与他罪的界限,主要在于区别淫秽物品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是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它与淫秽物品罪在犯罪对象以及主观目的上有一致的地方,而且,淫秽物品罪的犯罪分子往往也具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等行为表现,所以两罪有相似的地方。但两罪所侵犯的客体有很大的差异,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于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风尚,而淫秽物品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客体的差异是两罪区别的关键。所以,凡是以牟利或传播为目的,直接向人非法收购淫秽物品的;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淫秽物品的;分子逃避海关检查进人国内以后,自己出卖淫秽物品的;集团的成员分工在国内负责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的,受团伙的收买、指使、帮助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的,对上述这些行为,因为侵犯的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所以应认定为淫秽物品罪。此外,对于那些直接向淫秽物品的罪犯收购淫秽物品的;或者在领海、内海收购、贩卖、运输淫秽物品的;以及与淫秽物品的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其他方便条件的也应以淫秽物品罪论处。
3.7w浏览
走私淫秽物品罪与非罪的界限,走私淫秽物品罪与他罪的界限?
[律师回复]
一、淫秽物品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淫秽物品罪与非罪,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把握:
1、在主观方面,淫秽物品罪须具有故意和牟利或传播的目的才能构成。所以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其所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境的是淫秽物品,而认为只是一般物品,即使其故意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因为这种故意内容不是淫秽物品罪的故意内容,故而不能认为是淫秽物品罪。如果物品的数量又较小,只能认定为一般行为。其次,即使故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物品进出境,但行为人的目的不是为了牟利或传播,也不能认为其构成淫秽物品罪。
2、在客观方面,如果行为人所的并非淫秽物品,不能认定构成本罪,一些格调不高,对人们身心健康有一定毒害,但整体上看不属于淫秽物品的物品,一般不构成犯罪。
3、从数量上看,尽管本罪的成立不要求数量限制,但如果行为人淫秽物品的数量微不足道,且从整个案情来看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
二、淫秽物品罪与他罪的界限淫秽物品罪与他罪的界限,主要在于区别淫秽物品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是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它与淫秽物品罪在犯罪对象以及主观目的上有一致的地方,而且,淫秽物品罪的犯罪分子往往也具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等行为表现,所以两罪有相似的地方。但两罪所侵犯的客体有很大的差异,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于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风尚,而淫秽物品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客体的差异是两罪区别的关键。所以,凡是以牟利或传播为目的,直接向人非法收购淫秽物品的;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淫秽物品的;分子逃避海关检查进人国内以后,自己出卖淫秽物品的;集团的成员分工在国内负责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的,受团伙的收买、指使、帮助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的,对上述这些行为,因为侵犯的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所以应认定为淫秽物品罪。此外,对于那些直接向淫秽物品的罪犯收购淫秽物品的;或者在领海、内海收购、贩卖、运输淫秽物品的;以及与淫秽物品的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其他方便条件的也应以淫秽物品罪论处。
3.7w浏览
走私淫秽物品罪与非罪的界限,走私淫秽物品罪与他罪的界限?
[律师回复]
一、淫秽物品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淫秽物品罪与非罪,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把握:
1、在主观方面,淫秽物品罪须具有故意和牟利或传播的目的才能构成。所以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其所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境的是淫秽物品,而认为只是一般物品,即使其故意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因为这种故意内容不是淫秽物品罪的故意内容,故而不能认为是淫秽物品罪。如果物品的数量又较小,只能认定为一般行为。其次,即使故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物品进出境,但行为人的目的不是为了牟利或传播,也不能认为其构成淫秽物品罪。
2、在客观方面,如果行为人所的并非淫秽物品,不能认定构成本罪,一些格调不高,对人们身心健康有一定毒害,但整体上看不属于淫秽物品的物品,一般不构成犯罪。
3、从数量上看,尽管本罪的成立不要求数量限制,但如果行为人淫秽物品的数量微不足道,且从整个案情来看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
二、淫秽物品罪与他罪的界限淫秽物品罪与他罪的界限,主要在于区别淫秽物品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是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它与淫秽物品罪在犯罪对象以及主观目的上有一致的地方,而且,淫秽物品罪的犯罪分子往往也具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等行为表现,所以两罪有相似的地方。但两罪所侵犯的客体有很大的差异,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于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风尚,而淫秽物品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客体的差异是两罪区别的关键。所以,凡是以牟利或传播为目的,直接向人非法收购淫秽物品的;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淫秽物品的;分子逃避海关检查进人国内以后,自己出卖淫秽物品的;集团的成员分工在国内负责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的,受团伙的收买、指使、帮助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的,对上述这些行为,因为侵犯的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所以应认定为淫秽物品罪。此外,对于那些直接向淫秽物品的罪犯收购淫秽物品的;或者在领海、内海收购、贩卖、运输淫秽物品的;以及与淫秽物品的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其他方便条件的也应以淫秽物品罪论处。
3.7w浏览
顶部
孟凡永律师
孟凡永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淮安188****5771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52****506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8****3317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56****627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6****6591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34****339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