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这时候,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为夫妻感情破裂:
1.重婚或与他人长期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总之,离婚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需要慎重考虑。如果夫妻双方能够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那么最好还是选择和解。如果无法协商,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