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当债务人身亡之后,其遗留下来的遗产主要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其与配偶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一半份额,除非存在其他特别约定;其次是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所占有的部分,在分配时需要先行区分除其他人所有之外的财产,剩下的方可视为遗产;再者就是遗嘱中明确指定的遗产,但需排除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在遗嘱人去世或终止之前已经离世或终止的情形;此外,遗嘱中无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遗产也应纳入其中;最后,遗嘱并未进行处分的遗产亦应包含在内。若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选择放弃继承或受遗赠,或者失去了继承权或受遗赠权,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在遗嘱人去世或终止之前已经离世或终止,则遗产中的相关部分将会依照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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