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故意杀人将判死刑大概多久

#死刑辩护 最新修订 |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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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阳律师
李阳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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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法院判决生效后,死刑的执行时间取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审查时间。
这个时间没有详细规定。
有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四章死刑审查程序第二百三十五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三十六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以及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三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死刑案件,应当作出审批或者不审批死刑的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不批准死刑的,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判
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民法院,辩护律师的意见。
在审查死刑案件的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
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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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将判死刑大概多久
法院判决生效后,死刑的执行时间取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审查时间。这个时间没有详细规定。有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四章死刑审查程序第二百三十五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二百三十六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1w浏览2024-10-08
故意将胎儿杀死,是故意杀人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故意将胎儿致死属于故意吗 在我国,胎儿没有出生,并不属于完整的自然人,如果故意将胎儿致死,不属于故意,但是对于孕妇,是一种伤害,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还需要给予民事赔偿。 在西方学术界,胎儿是不是“人”的问题,大体上分为两派,强的保守派观点认为胎儿就是人,具有与成人一样的权利,因而,一切形式的人工流产都是不道德的、非法的,甚至是犯罪,应该受到惩罚。强的自由派观点则相反,认为胎儿不但不是人,而且不过是母亲的一块组织,甚至和阑尾差不多,还不如、马等动物。因此,胎儿没有任何权利。人工流产在任何阶段、基于任何理由在伦理学上都是可以接受的。强硬的保守派观点、自由派观点由于过于极端,很难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难以为多数人接受,因此又有很多中间派观点产生。所有各派的争论集中在两个问题上: (1)胎儿的本体论地位,即“胎儿是不是人”?什么时候成为人?如果胎儿不是人则是什么样的实体; (2)胎儿的道德地位,即“胎儿是否拥有任何权利”,拥有什么权利?笔者认为,由于“胎儿是不是人”不仅仅是一个自然科学意义上的事实判断问题,也必然涉及到什么是“人”的解释问题,解释则必然带有社会科学意义上的价值判断或者道德判断的因素。所以“胎儿是不是人”的这两个方面,只能是一个大体上的区分,二者是一个硬币不可截然分开的两个侧面。 我国刑法通说与司法实践采取的是呼吸说,即胎儿在母体之外,且能够根据自己的肺部呼吸时,才是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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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将胎儿杀死,是故意杀人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故意将胎儿致死属于故意吗 在我国,胎儿没有出生,并不属于完整的自然人,如果故意将胎儿致死,不属于故意,但是对于孕妇,是一种伤害,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还需要给予民事赔偿。 在西方学术界,胎儿是不是“人”的问题,大体上分为两派,强的保守派观点认为胎儿就是人,具有与成人一样的权利,因而,一切形式的人工流产都是不道德的、非法的,甚至是犯罪,应该受到惩罚。强的自由派观点则相反,认为胎儿不但不是人,而且不过是母亲的一块组织,甚至和阑尾差不多,还不如、马等动物。因此,胎儿没有任何权利。人工流产在任何阶段、基于任何理由在伦理学上都是可以接受的。强硬的保守派观点、自由派观点由于过于极端,很难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难以为多数人接受,因此又有很多中间派观点产生。所有各派的争论集中在两个问题上: (1)胎儿的本体论地位,即“胎儿是不是人”?什么时候成为人?如果胎儿不是人则是什么样的实体; (2)胎儿的道德地位,即“胎儿是否拥有任何权利”,拥有什么权利?笔者认为,由于“胎儿是不是人”不仅仅是一个自然科学意义上的事实判断问题,也必然涉及到什么是“人”的解释问题,解释则必然带有社会科学意义上的价值判断或者道德判断的因素。所以“胎儿是不是人”的这两个方面,只能是一个大体上的区分,二者是一个硬币不可截然分开的两个侧面。 我国刑法通说与司法实践采取的是呼吸说,即胎儿在母体之外,且能够根据自己的肺部呼吸时,才是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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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将胎儿杀死,是故意杀人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故意将胎儿致死属于故意吗 在我国,胎儿没有出生,并不属于完整的自然人,如果故意将胎儿致死,不属于故意,但是对于孕妇,是一种伤害,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还需要给予民事赔偿。 在西方学术界,胎儿是不是“人”的问题,大体上分为两派,强的保守派观点认为胎儿就是人,具有与成人一样的权利,因而,一切形式的人工流产都是不道德的、非法的,甚至是犯罪,应该受到惩罚。强的自由派观点则相反,认为胎儿不但不是人,而且不过是母亲的一块组织,甚至和阑尾差不多,还不如、马等动物。因此,胎儿没有任何权利。人工流产在任何阶段、基于任何理由在伦理学上都是可以接受的。强硬的保守派观点、自由派观点由于过于极端,很难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难以为多数人接受,因此又有很多中间派观点产生。所有各派的争论集中在两个问题上: (1)胎儿的本体论地位,即“胎儿是不是人”?什么时候成为人?如果胎儿不是人则是什么样的实体; (2)胎儿的道德地位,即“胎儿是否拥有任何权利”,拥有什么权利?笔者认为,由于“胎儿是不是人”不仅仅是一个自然科学意义上的事实判断问题,也必然涉及到什么是“人”的解释问题,解释则必然带有社会科学意义上的价值判断或者道德判断的因素。所以“胎儿是不是人”的这两个方面,只能是一个大体上的区分,二者是一个硬币不可截然分开的两个侧面。 我国刑法通说与司法实践采取的是呼吸说,即胎儿在母体之外,且能够根据自己的肺部呼吸时,才是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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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将胎儿杀死,是故意杀人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故意将胎儿致死属于故意吗 在我国,胎儿没有出生,并不属于完整的自然人,如果故意将胎儿致死,不属于故意,但是对于孕妇,是一种伤害,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还需要给予民事赔偿。 在西方学术界,胎儿是不是“人”的问题,大体上分为两派,强的保守派观点认为胎儿就是人,具有与成人一样的权利,因而,一切形式的人工流产都是不道德的、非法的,甚至是犯罪,应该受到惩罚。强的自由派观点则相反,认为胎儿不但不是人,而且不过是母亲的一块组织,甚至和阑尾差不多,还不如、马等动物。因此,胎儿没有任何权利。人工流产在任何阶段、基于任何理由在伦理学上都是可以接受的。强硬的保守派观点、自由派观点由于过于极端,很难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难以为多数人接受,因此又有很多中间派观点产生。所有各派的争论集中在两个问题上: (1)胎儿的本体论地位,即“胎儿是不是人”?什么时候成为人?如果胎儿不是人则是什么样的实体; (2)胎儿的道德地位,即“胎儿是否拥有任何权利”,拥有什么权利?笔者认为,由于“胎儿是不是人”不仅仅是一个自然科学意义上的事实判断问题,也必然涉及到什么是“人”的解释问题,解释则必然带有社会科学意义上的价值判断或者道德判断的因素。所以“胎儿是不是人”的这两个方面,只能是一个大体上的区分,二者是一个硬币不可截然分开的两个侧面。 我国刑法通说与司法实践采取的是呼吸说,即胎儿在母体之外,且能够根据自己的肺部呼吸时,才是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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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将胎儿杀死,是故意杀人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故意将胎儿致死属于故意吗 在我国,胎儿没有出生,并不属于完整的自然人,如果故意将胎儿致死,不属于故意,但是对于孕妇,是一种伤害,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还需要给予民事赔偿。 在西方学术界,胎儿是不是“人”的问题,大体上分为两派,强的保守派观点认为胎儿就是人,具有与成人一样的权利,因而,一切形式的人工流产都是不道德的、非法的,甚至是犯罪,应该受到惩罚。强的自由派观点则相反,认为胎儿不但不是人,而且不过是母亲的一块组织,甚至和阑尾差不多,还不如、马等动物。因此,胎儿没有任何权利。人工流产在任何阶段、基于任何理由在伦理学上都是可以接受的。强硬的保守派观点、自由派观点由于过于极端,很难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难以为多数人接受,因此又有很多中间派观点产生。所有各派的争论集中在两个问题上: (1)胎儿的本体论地位,即“胎儿是不是人”?什么时候成为人?如果胎儿不是人则是什么样的实体; (2)胎儿的道德地位,即“胎儿是否拥有任何权利”,拥有什么权利?笔者认为,由于“胎儿是不是人”不仅仅是一个自然科学意义上的事实判断问题,也必然涉及到什么是“人”的解释问题,解释则必然带有社会科学意义上的价值判断或者道德判断的因素。所以“胎儿是不是人”的这两个方面,只能是一个大体上的区分,二者是一个硬币不可截然分开的两个侧面。 我国刑法通说与司法实践采取的是呼吸说,即胎儿在母体之外,且能够根据自己的肺部呼吸时,才是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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