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情况下,向被告提起诉讼以追索其拖欠款项是完全合理合法的:首先,原告必须与被指控拖欠款项的被告存在着直接而又紧密的利益关系,这种关系通常表现为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次,原告需要确定被起诉的被告身份明确无误,即他或她就是前夫;第三,原告需要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例如要求被告偿还所拖欠的债务,并且需要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最后,该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且应由具有相应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因此,只要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就可以依法向被告提起诉讼,以追索其拖欠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