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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资本可不可以变

#公司设立 最新修订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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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吕美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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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公司设立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公司设立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公司设立及多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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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企业的注册资金较之原始设定亦可作出相应调整。
然而,这项决策务必遵循法定程序进行运作。
具体而言,相关事项需经过股东会议或股东代表大会以超过三分之二人数赞成的形式实现投票通过,且公司有责任及时通告债权人相关情况,并应于具备最新法律效力的国内权威平面媒体平台刊发公告让社会大众广泛知晓。
此外,还须按时向公司的注册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以确保各项事宜符合现行法规及政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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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资本可不可以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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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资本变大可以吗?
企业注册资本变大是可以的。在公司的设立、经营的过程中,此时是与公司的资本息息相关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股东在出资的时候,是一定要及时的按照自己所认购的股份进行出资的,不能实施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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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企业注册资本可不可以变
企业注册资本可以进行变更,但须遵循法定程序。变更需经股东会议或代表大会以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并及时通知债权人。同时,需在权威媒体上公告,并向注册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登记申请,确保符合法规政策。
1w浏览2024-04-15
企业变更注册地址怎样办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企业变更注册地址怎样办理问题解答如下, 网友提问:
我企业因经营的需要变更注册地址,从一个地区搬迁到另一个地区,请问如何办理变更注册地址?单位变更注册地址,跨区迁移。库存空白增值税发票怎样处理?企业变更注册地址需要清算吗?我公司是由自然人投资的公司,请问再给自然人股东分红时,需缴纳个税吗?企业地址变更,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股东是都是自然人,现有未分配利润,税务机关有权强制执行分配吗? 我们在现在库存有积压多年的一些存货,我们准备折价销售,需要什么到税务机关报备吗?
律师解答:
1、《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迁移生产、经营地点的纳税人应先到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同迁达地税务机关接洽,迁达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后,开具《接收纳税人通知单》,传递给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原税务机关经调查,对地点迁移后符合继续生产、经营条件的,在纳税人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完毕发票及其他证件后,应在15天内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上述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注销完毕后,纳税人应到市行批中心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纳税人需要先到迁出局作退票处理,再到迁入局对发票进行重新发售处理。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企业法律形式改变,是指企业注册名称、住所以及企业组织形式等的简单改变,属于企业重组业务范围。但是,如果企业既涉及到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又涉及到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的,则按照有关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的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而不再作为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对等。财税文规定,在一般情况下,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因此如果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可直接变更税务登记,不作清算处理。(企业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文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十六条进一步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重申了上述的规定。《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是由制定颁行的,属于行政法规的范围。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颁行的,属于行政规章的范围。而财税〔2020〕59号文则是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属于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就法律效力上讲,《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要大于《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20)》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又大于财税〔2020〕59号文。因而,如果规范性文件如财税〔2020〕59号文与规章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甚至与法规如《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出现冲突或者矛盾,那么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当归于无效。基于此,我们建议企业应当地税务机关作好沟通,以当地税务机关的确认为准。
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中关于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后剩余利润,不分配、不投资、挂账达1年的,从挂账的第2年起,依照投资者(股东)出资比例计算分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因此如果实质上企业确实是长期未给自然人股东分红,那么不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当然如果企业长期名义上没有分红,实际上以各种实物形式分红,应比照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6、《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5号公告:第四十五条 企业按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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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资本变大
10w+浏览2024-02-27
企业注册资本能变化么?
企业注册资本是可以变化的,注册资本是经营的期间是可以进行增加和减少的,但必须要符合公司法的条款,同时在变更的时候就需要直接到工商部门进行办理,这样才能对资本变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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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注册资本可以变更吗
本公司注册资金可变更,但流程相对繁琐,需准备多份相关文件。 注册资本变更主要包括增加和减少两种情况。 在进行变更前,请务必详细了解相关法规及流程,确保顺利完成变更手续。 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财务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和建议。 同时,变更注册资金可能涉及公司股权结构、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调整,请慎重考虑并充分沟通。
1w浏览2024-04-26
企业变更注册地址怎样办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企业变更注册地址怎样办理问题解答如下, 网友提问:
我企业因经营的需要变更注册地址,从一个地区搬迁到另一个地区,请问如何办理变更注册地址?单位变更注册地址,跨区迁移。库存空白增值税发票怎样处理?企业变更注册地址需要清算吗?我公司是由自然人投资的公司,请问再给自然人股东分红时,需缴纳个税吗?企业地址变更,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股东是都是自然人,现有未分配利润,税务机关有权强制执行分配吗? 我们在现在库存有积压多年的一些存货,我们准备折价销售,需要什么到税务机关报备吗?
律师解答:
1、《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迁移生产、经营地点的纳税人应先到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同迁达地税务机关接洽,迁达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后,开具《接收纳税人通知单》,传递给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原税务机关经调查,对地点迁移后符合继续生产、经营条件的,在纳税人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完毕发票及其他证件后,应在15天内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上述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注销完毕后,纳税人应到市行批中心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纳税人需要先到迁出局作退票处理,再到迁入局对发票进行重新发售处理。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企业法律形式改变,是指企业注册名称、住所以及企业组织形式等的简单改变,属于企业重组业务范围。但是,如果企业既涉及到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又涉及到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的,则按照有关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的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而不再作为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对等。财税文规定,在一般情况下,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因此如果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可直接变更税务登记,不作清算处理。(企业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文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十六条进一步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重申了上述的规定。《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是由制定颁行的,属于行政法规的范围。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颁行的,属于行政规章的范围。而财税〔2020〕59号文则是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属于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就法律效力上讲,《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要大于《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20)》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又大于财税〔2020〕59号文。因而,如果规范性文件如财税〔2020〕59号文与规章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甚至与法规如《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出现冲突或者矛盾,那么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当归于无效。基于此,我们建议企业应当地税务机关作好沟通,以当地税务机关的确认为准。
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中关于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后剩余利润,不分配、不投资、挂账达1年的,从挂账的第2年起,依照投资者(股东)出资比例计算分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因此如果实质上企业确实是长期未给自然人股东分红,那么不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当然如果企业长期名义上没有分红,实际上以各种实物形式分红,应比照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6、《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5号公告:第四十五条 企业按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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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增资注册资本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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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可以变吗
企业的注册资本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这通常包括增加注册资本和减少注册资本两种情况。无论哪种调整,都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并完成相应的登记备案。企业在调整注册资本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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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变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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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变更注册地址怎样办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企业变更注册地址怎样办理问题解答如下, 网友提问:
我企业因经营的需要变更注册地址,从一个地区搬迁到另一个地区,请问如何办理变更注册地址?单位变更注册地址,跨区迁移。库存空白增值税发票怎样处理?企业变更注册地址需要清算吗?我公司是由自然人投资的公司,请问再给自然人股东分红时,需缴纳个税吗?企业地址变更,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股东是都是自然人,现有未分配利润,税务机关有权强制执行分配吗? 我们在现在库存有积压多年的一些存货,我们准备折价销售,需要什么到税务机关报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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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迁移生产、经营地点的纳税人应先到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同迁达地税务机关接洽,迁达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后,开具《接收纳税人通知单》,传递给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原税务机关经调查,对地点迁移后符合继续生产、经营条件的,在纳税人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完毕发票及其他证件后,应在15天内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上述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注销完毕后,纳税人应到市行批中心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纳税人需要先到迁出局作退票处理,再到迁入局对发票进行重新发售处理。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企业法律形式改变,是指企业注册名称、住所以及企业组织形式等的简单改变,属于企业重组业务范围。但是,如果企业既涉及到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又涉及到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的,则按照有关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的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而不再作为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对等。财税文规定,在一般情况下,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因此如果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可直接变更税务登记,不作清算处理。(企业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文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十六条进一步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重申了上述的规定。《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是由制定颁行的,属于行政法规的范围。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颁行的,属于行政规章的范围。而财税〔2020〕59号文则是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属于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就法律效力上讲,《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要大于《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20)》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又大于财税〔2020〕59号文。因而,如果规范性文件如财税〔2020〕59号文与规章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甚至与法规如《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出现冲突或者矛盾,那么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当归于无效。基于此,我们建议企业应当地税务机关作好沟通,以当地税务机关的确认为准。
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中关于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后剩余利润,不分配、不投资、挂账达1年的,从挂账的第2年起,依照投资者(股东)出资比例计算分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因此如果实质上企业确实是长期未给自然人股东分红,那么不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当然如果企业长期名义上没有分红,实际上以各种实物形式分红,应比照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6、《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5号公告:第四十五条 企业按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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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变更注册资本
10w+浏览2024-10-01
企业融资注册资本变动吗?
企业融资的情况下,其注册资本是会变动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由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变更注册资本的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的融资情况和注册资本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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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企业注册资金可以变更吗
企业注册资金可以变更,可以增资或者是减资。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做出股东大会的决议。还需要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提前清偿,也可以要求提供担保。有限责任外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万元人民币(外币可以按汇率结算)外资的股份有限企业则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1w浏览2025-05-27
企业变更注册地址怎样办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企业变更注册地址怎样办理问题解答如下, 网友提问:
我企业因经营的需要变更注册地址,从一个地区搬迁到另一个地区,请问如何办理变更注册地址?单位变更注册地址,跨区迁移。库存空白增值税发票怎样处理?企业变更注册地址需要清算吗?我公司是由自然人投资的公司,请问再给自然人股东分红时,需缴纳个税吗?企业地址变更,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股东是都是自然人,现有未分配利润,税务机关有权强制执行分配吗? 我们在现在库存有积压多年的一些存货,我们准备折价销售,需要什么到税务机关报备吗?
律师解答:
1、《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迁移生产、经营地点的纳税人应先到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同迁达地税务机关接洽,迁达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后,开具《接收纳税人通知单》,传递给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原税务机关经调查,对地点迁移后符合继续生产、经营条件的,在纳税人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完毕发票及其他证件后,应在15天内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上述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注销完毕后,纳税人应到市行批中心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纳税人需要先到迁出局作退票处理,再到迁入局对发票进行重新发售处理。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企业法律形式改变,是指企业注册名称、住所以及企业组织形式等的简单改变,属于企业重组业务范围。但是,如果企业既涉及到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又涉及到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的,则按照有关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的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而不再作为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对等。财税文规定,在一般情况下,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因此如果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可直接变更税务登记,不作清算处理。(企业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文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十六条进一步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重申了上述的规定。《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是由制定颁行的,属于行政法规的范围。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颁行的,属于行政规章的范围。而财税〔2020〕59号文则是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属于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就法律效力上讲,《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要大于《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20)》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又大于财税〔2020〕59号文。因而,如果规范性文件如财税〔2020〕59号文与规章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甚至与法规如《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出现冲突或者矛盾,那么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当归于无效。基于此,我们建议企业应当地税务机关作好沟通,以当地税务机关的确认为准。
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中关于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后剩余利润,不分配、不投资、挂账达1年的,从挂账的第2年起,依照投资者(股东)出资比例计算分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因此如果实质上企业确实是长期未给自然人股东分红,那么不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当然如果企业长期名义上没有分红,实际上以各种实物形式分红,应比照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6、《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5号公告:第四十五条 企业按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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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注册资本变更
10w+浏览2023-09-08
企业增资注册资本需要变么
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同时是需要变更营业执照的,除此之外还需要变更税务登记证以及公司相关的资质证书。变更营业执照需要提交相关的资料到企业所处的工商局申请变更,拿到新的营业执照之后,再到当地的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证的变更,整个增资的流程还是比较繁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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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企业注册资本金可以使用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调配使用,但需遵守规定:注册资金根据实际资金增减,超20%需办理变更登记。自公司注册起,注册资本需经严格审查核实,资金暂存特定账户,不得随意支取或挪用。
1w浏览2024-03-26
企业变更注册地址怎样办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企业变更注册地址怎样办理问题解答如下, 网友提问:
我企业因经营的需要变更注册地址,从一个地区搬迁到另一个地区,请问如何办理变更注册地址?单位变更注册地址,跨区迁移。库存空白增值税发票怎样处理?企业变更注册地址需要清算吗?我公司是由自然人投资的公司,请问再给自然人股东分红时,需缴纳个税吗?企业地址变更,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股东是都是自然人,现有未分配利润,税务机关有权强制执行分配吗? 我们在现在库存有积压多年的一些存货,我们准备折价销售,需要什么到税务机关报备吗?
律师解答:
1、《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迁移生产、经营地点的纳税人应先到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同迁达地税务机关接洽,迁达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后,开具《接收纳税人通知单》,传递给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原税务机关经调查,对地点迁移后符合继续生产、经营条件的,在纳税人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完毕发票及其他证件后,应在15天内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上述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注销完毕后,纳税人应到市行批中心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纳税人需要先到迁出局作退票处理,再到迁入局对发票进行重新发售处理。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企业法律形式改变,是指企业注册名称、住所以及企业组织形式等的简单改变,属于企业重组业务范围。但是,如果企业既涉及到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又涉及到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的,则按照有关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的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而不再作为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对等。财税文规定,在一般情况下,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因此如果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可直接变更税务登记,不作清算处理。(企业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文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十六条进一步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重申了上述的规定。《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是由制定颁行的,属于行政法规的范围。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颁行的,属于行政规章的范围。而财税〔2020〕59号文则是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属于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就法律效力上讲,《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要大于《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20)》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又大于财税〔2020〕59号文。因而,如果规范性文件如财税〔2020〕59号文与规章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甚至与法规如《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出现冲突或者矛盾,那么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当归于无效。基于此,我们建议企业应当地税务机关作好沟通,以当地税务机关的确认为准。
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中关于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后剩余利润,不分配、不投资、挂账达1年的,从挂账的第2年起,依照投资者(股东)出资比例计算分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因此如果实质上企业确实是长期未给自然人股东分红,那么不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当然如果企业长期名义上没有分红,实际上以各种实物形式分红,应比照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6、《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5号公告:第四十五条 企业按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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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注册资本变更
10w+浏览202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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