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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孩子名义起诉对方有没有影响

#子女抚养 最新修订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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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徐卫东律师在线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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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子女抚养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子女抚养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子女抚养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在我过国内,基于孩子名义发起诉讼的行为是合法且可行的,对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来说,他们有权代为处理孩子的相关法律事务进行起诉。
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并无明文规定起诉必须具备特定的年龄限制,只要满足了起诉所需的各项条件,便可得到人民法院的正式立案和受理。
民事诉讼领域内,所有的当事人均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这其中并不包括年龄因素的影响。
因此,无论当事人是成年抑或未成年,只要其所提出的起诉符合法定的条件,皆有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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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孩子名义起诉对方有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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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孩子名义起诉对方有没有影响
在我国,以孩子名义起诉是合法且可行的,法定监护人可代为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现行法律未规定起诉的年龄限制,只要满足条件,人民法院将受理。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平等诉讼权利,不受年龄影响。因此,无论成年与否,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人都有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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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孩子名义起诉对方有没有影响
在我国,以孩子名义起诉是合法且可行的,法定监护人可代为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现行法律未规定起诉的年龄限制,只要满足条件,人民法院将受理。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平等诉讼权利,不受年龄影响。 因此,无论成年与否,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人都有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
1w浏览2024-04-25
以个人名义开发票对我有影响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这么做没有违反税收政策的,是作为个人获得临时收入所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但是会对自己有影响,也就是说实际上自己没有取得这笔收入但是在税务机关的系统里,自己的名字下面就会多一笔的收入,作为计征个人所得税的依据。当然,如果自己的收入不达起征点也无所谓了。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管理,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代开专用发票进行偷骗税活动,优化税收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三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立代开专用发票岗位和税款征收岗位,并分别确定专人负责代开专用发票和税款征收工作。
  
第四条 代开专用发票统一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非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的代开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由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岗位按规定发行。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第六条 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第七条 增值税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式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同时缴纳专用发票工本费。
  
第八条 税款征收岗位接到《申报单》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核:
  
(一)是否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的增值税纳税人;
  
(二)《申报单》上增值税征收率填写、税额计算是否正确。
  审核无误后,税款征收岗位应通过防伪税控代开票征收子系统录入《申报单》的相关信息,按照《申报单》上注明的税额征收税款,开具税收完税凭证,同时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按照规定开具有关票证,将有关征税电子信息及时传递给岗位。
  在防伪税控代开票征税子系统未使用前暂传递纸质凭证。
  税务机关可采取税银联网划款、银行卡(POS机)划款或现金收取三种方式征收税款。
  
第九条 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凭《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代开专用发票岗位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岗位确认税款征收岗位传来的征税电子信息与《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上的金额、税额相符后,按照《申报单》、完税凭证和专用发票一一对应即“一单一证一票”原则,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
  在防伪税控代开票征税子系统未使用前,代开票岗位凭《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
  
第十条 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填写专用发票的有关项目:
  
1.“单价”栏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含增值税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
  
2.“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
  
3.销货单位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
  
4.销方开户银行及账号栏内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号码;
  
5.备注栏内注明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其他项目按照专用发票填开的有关规定填写。
  第十一条 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十二条 代开专用发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的,按照专用发票有关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第十三条 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应统一使用六联专用发票,第五联岗位留存,以备发票的扫描补录,第六联交税款征收岗位,用于税额与征收税款的定期核对,其他联次交增值税纳税人。
  第十四条 代开专用发票岗位领用专用发票,经发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专用发票发售窗口领取专用发票,并将相应发票的电子信息读入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
  第十五条 代开专用发票岗位应在每月纳税申报期的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所开具的代开专用发票数据抄取、传递到防伪税控报税系统。代开专用发票的金税卡等专用设备发生故障的,税务机关应使用留存的专用发票第五联进行扫描补录。
  第十六条 岗位应妥善保管代开专用发票数据,及时备份。
  第十七条 税务机关应按月对代开专用发票进行汇计,对代开专用发票数据通过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比对后属于滞留、缺联、失控、作废、红字缺联等情况,应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确保代开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 代开专用发票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可根据实际在本办法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实施,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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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孩子名义起诉对方有没有影响
10w+浏览2024-07-03
父亲是黑名单对孩子有什么影响呢?
黑名单只对本人及配偶有影响,对其他人没有影响。子女只要个人征信良好依旧是可以向银行贷款的。但是如果是未成年子女需要父母养育,父母上了黑名单,自然会或多或少给孩子带来间接影响,比如: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不能坐飞机,意味着无法带孩子去更远的地方或是国外旅游;不能给孩子购买一些保险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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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改名字对孩子有影响吗
有影响,但是影响不大。需要改名的手续有:1、要到住所地公安分局户口卡窗口更改姓名,领取申请表;2、提供所需资料,3、经批准后即可更改姓名。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想要变更姓名的话,可以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行为人已满十八周岁,就可以自己向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1348626767浏览2025-01-06
以个人名义开发票对我有影响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这么做没有违反税收政策的,是作为个人获得临时收入所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但是会对自己有影响,也就是说实际上自己没有取得这笔收入但是在税务机关的系统里,自己的名字下面就会多一笔的收入,作为计征个人所得税的依据。当然,如果自己的收入不达起征点也无所谓了。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管理,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代开专用发票进行偷骗税活动,优化税收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三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立代开专用发票岗位和税款征收岗位,并分别确定专人负责代开专用发票和税款征收工作。
  
第四条 代开专用发票统一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非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的代开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由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岗位按规定发行。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第六条 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第七条 增值税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式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同时缴纳专用发票工本费。
  
第八条 税款征收岗位接到《申报单》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核:
  
(一)是否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的增值税纳税人;
  
(二)《申报单》上增值税征收率填写、税额计算是否正确。
  审核无误后,税款征收岗位应通过防伪税控代开票征收子系统录入《申报单》的相关信息,按照《申报单》上注明的税额征收税款,开具税收完税凭证,同时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按照规定开具有关票证,将有关征税电子信息及时传递给岗位。
  在防伪税控代开票征税子系统未使用前暂传递纸质凭证。
  税务机关可采取税银联网划款、银行卡(POS机)划款或现金收取三种方式征收税款。
  
第九条 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凭《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代开专用发票岗位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岗位确认税款征收岗位传来的征税电子信息与《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上的金额、税额相符后,按照《申报单》、完税凭证和专用发票一一对应即“一单一证一票”原则,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
  在防伪税控代开票征税子系统未使用前,代开票岗位凭《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
  
第十条 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填写专用发票的有关项目:
  
1.“单价”栏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含增值税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
  
2.“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
  
3.销货单位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
  
4.销方开户银行及账号栏内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号码;
  
5.备注栏内注明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其他项目按照专用发票填开的有关规定填写。
  第十一条 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十二条 代开专用发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的,按照专用发票有关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第十三条 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应统一使用六联专用发票,第五联岗位留存,以备发票的扫描补录,第六联交税款征收岗位,用于税额与征收税款的定期核对,其他联次交增值税纳税人。
  第十四条 代开专用发票岗位领用专用发票,经发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专用发票发售窗口领取专用发票,并将相应发票的电子信息读入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
  第十五条 代开专用发票岗位应在每月纳税申报期的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所开具的代开专用发票数据抄取、传递到防伪税控报税系统。代开专用发票的金税卡等专用设备发生故障的,税务机关应使用留存的专用发票第五联进行扫描补录。
  第十六条 岗位应妥善保管代开专用发票数据,及时备份。
  第十七条 税务机关应按月对代开专用发票进行汇计,对代开专用发票数据通过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比对后属于滞留、缺联、失控、作废、红字缺联等情况,应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确保代开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 代开专用发票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可根据实际在本办法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实施,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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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改名对抚养权有没有影响
10w+浏览2024-05-06
父亲是黑名单对孩子有什么影响呢?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父亲是黑名单对孩子有什么影响呢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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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孩子改名字会有影响吗
改名之后的身份证,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名字和户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后户籍档案里面会注明自己的曾用名。满16岁办理身份证时候,一起把身份证的名字也修改,不用浪费,上大学、工作之后改名字影响比较大,比较麻烦。
10w+浏览2025-02-14
以个人名义开发票对我有影响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这么做没有违反税收政策的,是作为个人获得临时收入所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但是会对自己有影响,也就是说实际上自己没有取得这笔收入但是在税务机关的系统里,自己的名字下面就会多一笔的收入,作为计征个人所得税的依据。当然,如果自己的收入不达起征点也无所谓了。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管理,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代开专用发票进行偷骗税活动,优化税收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三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立代开专用发票岗位和税款征收岗位,并分别确定专人负责代开专用发票和税款征收工作。
  
第四条 代开专用发票统一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非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的代开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由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岗位按规定发行。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第六条 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第七条 增值税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式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同时缴纳专用发票工本费。
  
第八条 税款征收岗位接到《申报单》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核:
  
(一)是否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的增值税纳税人;
  
(二)《申报单》上增值税征收率填写、税额计算是否正确。
  审核无误后,税款征收岗位应通过防伪税控代开票征收子系统录入《申报单》的相关信息,按照《申报单》上注明的税额征收税款,开具税收完税凭证,同时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按照规定开具有关票证,将有关征税电子信息及时传递给岗位。
  在防伪税控代开票征税子系统未使用前暂传递纸质凭证。
  税务机关可采取税银联网划款、银行卡(POS机)划款或现金收取三种方式征收税款。
  
第九条 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凭《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代开专用发票岗位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岗位确认税款征收岗位传来的征税电子信息与《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上的金额、税额相符后,按照《申报单》、完税凭证和专用发票一一对应即“一单一证一票”原则,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
  在防伪税控代开票征税子系统未使用前,代开票岗位凭《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
  
第十条 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填写专用发票的有关项目:
  
1.“单价”栏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含增值税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
  
2.“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
  
3.销货单位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
  
4.销方开户银行及账号栏内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号码;
  
5.备注栏内注明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其他项目按照专用发票填开的有关规定填写。
  第十一条 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十二条 代开专用发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的,按照专用发票有关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第十三条 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应统一使用六联专用发票,第五联岗位留存,以备发票的扫描补录,第六联交税款征收岗位,用于税额与征收税款的定期核对,其他联次交增值税纳税人。
  第十四条 代开专用发票岗位领用专用发票,经发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专用发票发售窗口领取专用发票,并将相应发票的电子信息读入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
  第十五条 代开专用发票岗位应在每月纳税申报期的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所开具的代开专用发票数据抄取、传递到防伪税控报税系统。代开专用发票的金税卡等专用设备发生故障的,税务机关应使用留存的专用发票第五联进行扫描补录。
  第十六条 岗位应妥善保管代开专用发票数据,及时备份。
  第十七条 税务机关应按月对代开专用发票进行汇计,对代开专用发票数据通过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比对后属于滞留、缺联、失控、作废、红字缺联等情况,应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确保代开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 代开专用发票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可根据实际在本办法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实施,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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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改名对抚养权有没有影响
10w+浏览2024-02-23
离婚后父亲征信黑名单对孩子有影响吗
离婚后,父亲的不良信用记录对子女有严重影响。一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会纳入全国公共信用体系,损害个人声誉。此外,子女将无法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但公立学校不受限制。因此,不良信用记录会给子女教育和未来发展带来负面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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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孩子改名对抚养权有没有影响
孩子改名对抚养权没有影响。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仍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w浏览2024-10-08
以个人名义开发票对我有影响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这么做没有违反税收政策的,是作为个人获得临时收入所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但是会对自己有影响,也就是说实际上自己没有取得这笔收入但是在税务机关的系统里,自己的名字下面就会多一笔的收入,作为计征个人所得税的依据。当然,如果自己的收入不达起征点也无所谓了。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管理,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代开专用发票进行偷骗税活动,优化税收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三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立代开专用发票岗位和税款征收岗位,并分别确定专人负责代开专用发票和税款征收工作。
  
第四条 代开专用发票统一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非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的代开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由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岗位按规定发行。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第六条 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第七条 增值税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式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同时缴纳专用发票工本费。
  
第八条 税款征收岗位接到《申报单》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核:
  
(一)是否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的增值税纳税人;
  
(二)《申报单》上增值税征收率填写、税额计算是否正确。
  审核无误后,税款征收岗位应通过防伪税控代开票征收子系统录入《申报单》的相关信息,按照《申报单》上注明的税额征收税款,开具税收完税凭证,同时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按照规定开具有关票证,将有关征税电子信息及时传递给岗位。
  在防伪税控代开票征税子系统未使用前暂传递纸质凭证。
  税务机关可采取税银联网划款、银行卡(POS机)划款或现金收取三种方式征收税款。
  
第九条 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凭《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代开专用发票岗位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岗位确认税款征收岗位传来的征税电子信息与《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上的金额、税额相符后,按照《申报单》、完税凭证和专用发票一一对应即“一单一证一票”原则,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
  在防伪税控代开票征税子系统未使用前,代开票岗位凭《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
  
第十条 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填写专用发票的有关项目:
  
1.“单价”栏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含增值税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
  
2.“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
  
3.销货单位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
  
4.销方开户银行及账号栏内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号码;
  
5.备注栏内注明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其他项目按照专用发票填开的有关规定填写。
  第十一条 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十二条 代开专用发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的,按照专用发票有关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第十三条 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应统一使用六联专用发票,第五联岗位留存,以备发票的扫描补录,第六联交税款征收岗位,用于税额与征收税款的定期核对,其他联次交增值税纳税人。
  第十四条 代开专用发票岗位领用专用发票,经发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专用发票发售窗口领取专用发票,并将相应发票的电子信息读入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
  第十五条 代开专用发票岗位应在每月纳税申报期的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所开具的代开专用发票数据抄取、传递到防伪税控报税系统。代开专用发票的金税卡等专用设备发生故障的,税务机关应使用留存的专用发票第五联进行扫描补录。
  第十六条 岗位应妥善保管代开专用发票数据,及时备份。
  第十七条 税务机关应按月对代开专用发票进行汇计,对代开专用发票数据通过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比对后属于滞留、缺联、失控、作废、红字缺联等情况,应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确保代开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 代开专用发票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可根据实际在本办法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实施,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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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没还黑名单对小孩有有影响吗
10w+浏览2024-03-04
孩子改名字对出国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1、大部分申请表格里都有曾用名一栏,属实填写即可。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3、孩子改了名不会影响出国,只要按照正常手续办理出国护照就行。
10w+浏览2025-01-28
以个人名义开发票对我有影响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这么做没有违反税收政策的,是作为个人获得临时收入所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但是会对自己有影响,也就是说实际上自己没有取得这笔收入但是在税务机关的系统里,自己的名字下面就会多一笔的收入,作为计征个人所得税的依据。当然,如果自己的收入不达起征点也无所谓了。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管理,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代开专用发票进行偷骗税活动,优化税收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三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立代开专用发票岗位和税款征收岗位,并分别确定专人负责代开专用发票和税款征收工作。
  
第四条 代开专用发票统一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非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的代开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由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岗位按规定发行。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第六条 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第七条 增值税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式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同时缴纳专用发票工本费。
  
第八条 税款征收岗位接到《申报单》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核:
  
(一)是否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的增值税纳税人;
  
(二)《申报单》上增值税征收率填写、税额计算是否正确。
  审核无误后,税款征收岗位应通过防伪税控代开票征收子系统录入《申报单》的相关信息,按照《申报单》上注明的税额征收税款,开具税收完税凭证,同时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按照规定开具有关票证,将有关征税电子信息及时传递给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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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机关可采取税银联网划款、银行卡(POS机)划款或现金收取三种方式征收税款。
  
第九条 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凭《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代开专用发票岗位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岗位确认税款征收岗位传来的征税电子信息与《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上的金额、税额相符后,按照《申报单》、完税凭证和专用发票一一对应即“一单一证一票”原则,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
  在防伪税控代开票征税子系统未使用前,代开票岗位凭《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
  
第十条 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填写专用发票的有关项目:
  
1.“单价”栏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含增值税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
  
2.“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
  
3.销货单位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
  
4.销方开户银行及账号栏内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号码;
  
5.备注栏内注明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其他项目按照专用发票填开的有关规定填写。
  第十一条 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十二条 代开专用发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的,按照专用发票有关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第十三条 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应统一使用六联专用发票,第五联岗位留存,以备发票的扫描补录,第六联交税款征收岗位,用于税额与征收税款的定期核对,其他联次交增值税纳税人。
  第十四条 代开专用发票岗位领用专用发票,经发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专用发票发售窗口领取专用发票,并将相应发票的电子信息读入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
  第十五条 代开专用发票岗位应在每月纳税申报期的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所开具的代开专用发票数据抄取、传递到防伪税控报税系统。代开专用发票的金税卡等专用设备发生故障的,税务机关应使用留存的专用发票第五联进行扫描补录。
  第十六条 岗位应妥善保管代开专用发票数据,及时备份。
  第十七条 税务机关应按月对代开专用发票进行汇计,对代开专用发票数据通过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比对后属于滞留、缺联、失控、作废、红字缺联等情况,应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确保代开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 代开专用发票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可根据实际在本办法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实施,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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