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转让债务

#债务债权 最新修订 | 2024-09-05
1.8k浏览
李超律师
李超律师在线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5.0分服务:3649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债务债权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债务债权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债务债权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确保公平公正原则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选择将其应承担的债权债务进行转让。
倘若以上述标准确认确实需要转让上述权利与义务,则债权人享有将自身享有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予第三者的法定权益,然而,下面所列出的三种特殊情况下,这种转让行为是受到限制的:
首先,如果该债权涉及到专属性或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因素,那么其转让便是不被允许的;
其次,如果债权转让的事项已经事先在双方协议中明确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亦当尊重该项约定而不予转让;
最后,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某些特定类型的债权不能够进行转让,同样在此范围内的债权也无法进行正常的转让活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债务债权案件·推荐文章

连云港134****205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1****518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2****677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64人选择咨询律师
678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转让债务
一键咨询
  • 130****81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2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4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4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8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0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7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6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3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2****68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2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3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3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0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8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6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5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5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5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6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5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2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0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6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4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1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8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6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5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0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6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7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1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6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2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2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3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3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3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8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1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3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6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1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6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3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2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4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1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1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180****764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6****997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6****174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物业的债权债务可以转让吗
物业公司的债务债权也是可以转让的,而且,所有债务债权转让的条件其实都是一样的,意思就是物业的债权债务转让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制度。只不过,债权的转移和债务的转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不太一样的,因为债权的转移不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物业的债权债务能转让吗?
物业的债权债务可不可以转让,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债权依法可以转让的,可以转让,且需经过债权人同意的,才可转让。但在转让物业债务时,物业公司的转让行为不得对业主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若对业主的利益造成损害,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w浏览2024-09-06
你好,律师,我手里面有别人的抵押物的债权,我现在想要将其转让出去,把债权也一起转让出去,我想请问下抵押物的债权转让是否能随之转让?
[律师回复] 你好,抵押物的债权转让是否能一起转让以下论证的前提是债权可以转让,即不存在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 1 ,且该债权转让符合法律相关规定。
一、一般情形: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移转 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权利,即抵押权担保的对象是债权而不是债权人。故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应一并移转,具体包括如下情形:
1、债权全部转让时抵押权一并移转 依据《合同法》第 81 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物权法》第192 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 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后,可以依法取得对债权的抵押权,原抵押权继续有效。
2、债权部分转让时抵押权一并移转 《担保法解释》第72 条第1 款规定:主债权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各债权人可以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分割
3、债权债务概括转让时抵押权一并移转 《合同法》第 88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89 条规定: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即债权债务概括转让时,适用债权单独转让的相关规定。 1 《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担保法》第61条规定: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注:以上分析(规定)同样适用于保证担保与质押担保。
二、例外情形:债权转让抵押权不移转
1、法律另有规定 例如,《担保法解释》第6 条规定:
(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即在对外担保的场合,因法律另有规定,债权转让的,抵押权(保证担保权、质权)不移转。
2、当事人另有约定 依据《物权法》第192 条 2 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债权转让担保权不移转。《担保法》第22 条、《担保法解释》第28 条对保证担保的此种情形作了规定。 《担保法》第22 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法解释》第 28 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作此规定的主要原因是保证担保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
3、担保权专属于债权人 依据《合同法》第81 条 3 规定,担保权专属于债权人的,债权转让担保权不移转。学理上解释专属于债权人的担保权主要为保证担保、抵押人为债务人以外第三人的抵押担保,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对此做出规定。
三、抵押权一并移转的实现条件 依据前述分析,在一般情形下,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移转,但并非自动移转,需履行通知债务人、重新登记程序始得实现。 2 《物权法》第192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合同法》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1、通知抵押人 法律规定了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 4 ,但未明确规定是否应将抵押权一并转移事项通知抵押人 5 。一般而言,是否需通知抵押人应根据抵押人与债务人同一与否而定。 若债务人同时为抵押人,则在已经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宜时,不需特别通知其抵押权移转事宜。但保险起见,在实践中将此事项特别通知债务人为妥。 若抵押权人系债务人外第三人,则应将抵押权转移事宜特别通知抵押人,因为在此种情形下,抵押人并不知道债权发生转让的事实,在未来债权人实现抵押权时,抵押人可依此进行抗辩。 注:以上分析同样适用于保证担保与质押担保。
2、变更登记 依据《担保法》第41 条 6 规定,抵押权设立时应进行登记。抵押权的移转实质上系抵押权人的变更,对此是否需进行变更登记,依据《合同法》第87 条 7 规定,由法律、行政法规予以规定,而相关法律、法规依抵押物的不同对此有不同的规定。 《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 37 条规定: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据此,房地产抵押权人的变更需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并需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30 号令)第6 条规定:动产抵押合同变更、《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变更的,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此条规定实为授权性规定,是否办理变更登记系当事人权利而非义务。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林计发[2004]89 号)仅对债权种类、数额、担保范围的变更有变更登记要求 8 ,据此,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权人的变更 4 《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5 《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37条规定应告知抵押人。 6 《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7 《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8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林计发[2004]89号)第18条规定:如变更被担保主债权种类、数额或者抵押担保范围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于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变更协议、《林权证》、原森林资源资产《登记证》和其他证明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审查核实后给予办理变更登记。 无需办理变更登记。 《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国土(籍)字第 2 号)第4 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合同发生变更的,抵押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变更后十五日内,持有关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手续。据此,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变更,并在抵押合同中予以体现的,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可见,目前关于此的法律规定存在不统
一、混乱现象,从保障抵押权实现的角度,抵押权移转后办理变更登记对于债权受让人较为有利,尤其在同一财产向数个债权人抵押的场合 9 。 注:因保证担保与质押担保无需登记,以上分析(规定)仅适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的场合,则存在动产或权利凭证的转移交付问题。 9 《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5.5w浏览
企业间转让是否可以转让债权债务
10w+浏览2023-09-13
物业的债权债务可以转让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物业的债权债务可以转让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物业的债权债务能转让吗
物业的债权债务可以转让。物业的的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并且债务的性质要允许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等法律规定。而物业的债务转让则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
1w浏览2024-10-25
你好,律师,我手里面有别人的抵押物的债权,我现在想要将其转让出去,把债权也一起转让出去,我想请问下抵押物的债权转让是否能随之转让?
[律师回复] 你好,抵押物的债权转让是否能一起转让以下论证的前提是债权可以转让,即不存在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 1 ,且该债权转让符合法律相关规定。
一、一般情形: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移转 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权利,即抵押权担保的对象是债权而不是债权人。故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应一并移转,具体包括如下情形:
1、债权全部转让时抵押权一并移转 依据《合同法》第 81 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物权法》第192 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 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后,可以依法取得对债权的抵押权,原抵押权继续有效。
2、债权部分转让时抵押权一并移转 《担保法解释》第72 条第1 款规定:主债权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各债权人可以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分割
3、债权债务概括转让时抵押权一并移转 《合同法》第 88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89 条规定: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即债权债务概括转让时,适用债权单独转让的相关规定。 1 《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担保法》第61条规定: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注:以上分析(规定)同样适用于保证担保与质押担保。
二、例外情形:债权转让抵押权不移转
1、法律另有规定 例如,《担保法解释》第6 条规定:
(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即在对外担保的场合,因法律另有规定,债权转让的,抵押权(保证担保权、质权)不移转。
2、当事人另有约定 依据《物权法》第192 条 2 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债权转让担保权不移转。《担保法》第22 条、《担保法解释》第28 条对保证担保的此种情形作了规定。 《担保法》第22 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法解释》第 28 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作此规定的主要原因是保证担保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
3、担保权专属于债权人 依据《合同法》第81 条 3 规定,担保权专属于债权人的,债权转让担保权不移转。学理上解释专属于债权人的担保权主要为保证担保、抵押人为债务人以外第三人的抵押担保,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对此做出规定。
三、抵押权一并移转的实现条件 依据前述分析,在一般情形下,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移转,但并非自动移转,需履行通知债务人、重新登记程序始得实现。 2 《物权法》第192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合同法》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1、通知抵押人 法律规定了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 4 ,但未明确规定是否应将抵押权一并转移事项通知抵押人 5 。一般而言,是否需通知抵押人应根据抵押人与债务人同一与否而定。 若债务人同时为抵押人,则在已经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宜时,不需特别通知其抵押权移转事宜。但保险起见,在实践中将此事项特别通知债务人为妥。 若抵押权人系债务人外第三人,则应将抵押权转移事宜特别通知抵押人,因为在此种情形下,抵押人并不知道债权发生转让的事实,在未来债权人实现抵押权时,抵押人可依此进行抗辩。 注:以上分析同样适用于保证担保与质押担保。
2、变更登记 依据《担保法》第41 条 6 规定,抵押权设立时应进行登记。抵押权的移转实质上系抵押权人的变更,对此是否需进行变更登记,依据《合同法》第87 条 7 规定,由法律、行政法规予以规定,而相关法律、法规依抵押物的不同对此有不同的规定。 《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 37 条规定: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据此,房地产抵押权人的变更需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并需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30 号令)第6 条规定:动产抵押合同变更、《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变更的,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此条规定实为授权性规定,是否办理变更登记系当事人权利而非义务。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林计发[2004]89 号)仅对债权种类、数额、担保范围的变更有变更登记要求 8 ,据此,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权人的变更 4 《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5 《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37条规定应告知抵押人。 6 《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7 《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8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林计发[2004]89号)第18条规定:如变更被担保主债权种类、数额或者抵押担保范围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于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变更协议、《林权证》、原森林资源资产《登记证》和其他证明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审查核实后给予办理变更登记。 无需办理变更登记。 《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国土(籍)字第 2 号)第4 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合同发生变更的,抵押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变更后十五日内,持有关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手续。据此,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变更,并在抵押合同中予以体现的,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可见,目前关于此的法律规定存在不统
一、混乱现象,从保障抵押权实现的角度,抵押权移转后办理变更登记对于债权受让人较为有利,尤其在同一财产向数个债权人抵押的场合 9 。 注:因保证担保与质押担保无需登记,以上分析(规定)仅适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的场合,则存在动产或权利凭证的转移交付问题。 9 《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5.5w浏览
企业间转让是否是可以转让债权债务
10w+浏览2023-09-11
物业的债权债务能不能转让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能不能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不能对您遇到关于物业的债权债务能不能转让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物业的债权债务能转让吗?
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如何签约,也可以自由决定将合同中的债权或债务或债权与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目的就是最好地实现合同宗旨,但是,当事人在作出上述转让时,应当注意合同法对转让的规定或法律限制,以确保转让有效。
1w浏览2024-09-28
你好,律师,我手里面有别人的抵押物的债权,我现在想要将其转让出去,把债权也一起转让出去,我想请问下抵押物的债权转让是否能随之转让?
[律师回复] 你好,抵押物的债权转让是否能一起转让以下论证的前提是债权可以转让,即不存在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 1 ,且该债权转让符合法律相关规定。
一、一般情形: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移转 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权利,即抵押权担保的对象是债权而不是债权人。故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应一并移转,具体包括如下情形:
1、债权全部转让时抵押权一并移转 依据《合同法》第 81 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物权法》第192 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 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后,可以依法取得对债权的抵押权,原抵押权继续有效。
2、债权部分转让时抵押权一并移转 《担保法解释》第72 条第1 款规定:主债权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各债权人可以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分割
3、债权债务概括转让时抵押权一并移转 《合同法》第 88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89 条规定: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即债权债务概括转让时,适用债权单独转让的相关规定。 1 《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担保法》第61条规定: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注:以上分析(规定)同样适用于保证担保与质押担保。
二、例外情形:债权转让抵押权不移转
1、法律另有规定 例如,《担保法解释》第6 条规定:
(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即在对外担保的场合,因法律另有规定,债权转让的,抵押权(保证担保权、质权)不移转。
2、当事人另有约定 依据《物权法》第192 条 2 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债权转让担保权不移转。《担保法》第22 条、《担保法解释》第28 条对保证担保的此种情形作了规定。 《担保法》第22 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法解释》第 28 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作此规定的主要原因是保证担保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
3、担保权专属于债权人 依据《合同法》第81 条 3 规定,担保权专属于债权人的,债权转让担保权不移转。学理上解释专属于债权人的担保权主要为保证担保、抵押人为债务人以外第三人的抵押担保,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对此做出规定。
三、抵押权一并移转的实现条件 依据前述分析,在一般情形下,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移转,但并非自动移转,需履行通知债务人、重新登记程序始得实现。 2 《物权法》第192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合同法》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1、通知抵押人 法律规定了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 4 ,但未明确规定是否应将抵押权一并转移事项通知抵押人 5 。一般而言,是否需通知抵押人应根据抵押人与债务人同一与否而定。 若债务人同时为抵押人,则在已经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宜时,不需特别通知其抵押权移转事宜。但保险起见,在实践中将此事项特别通知债务人为妥。 若抵押权人系债务人外第三人,则应将抵押权转移事宜特别通知抵押人,因为在此种情形下,抵押人并不知道债权发生转让的事实,在未来债权人实现抵押权时,抵押人可依此进行抗辩。 注:以上分析同样适用于保证担保与质押担保。
2、变更登记 依据《担保法》第41 条 6 规定,抵押权设立时应进行登记。抵押权的移转实质上系抵押权人的变更,对此是否需进行变更登记,依据《合同法》第87 条 7 规定,由法律、行政法规予以规定,而相关法律、法规依抵押物的不同对此有不同的规定。 《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 37 条规定: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据此,房地产抵押权人的变更需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并需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30 号令)第6 条规定:动产抵押合同变更、《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变更的,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此条规定实为授权性规定,是否办理变更登记系当事人权利而非义务。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林计发[2004]89 号)仅对债权种类、数额、担保范围的变更有变更登记要求 8 ,据此,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权人的变更 4 《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5 《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37条规定应告知抵押人。 6 《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7 《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8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林计发[2004]89号)第18条规定:如变更被担保主债权种类、数额或者抵押担保范围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于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变更协议、《林权证》、原森林资源资产《登记证》和其他证明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审查核实后给予办理变更登记。 无需办理变更登记。 《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国土(籍)字第 2 号)第4 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合同发生变更的,抵押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变更后十五日内,持有关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手续。据此,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变更,并在抵押合同中予以体现的,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可见,目前关于此的法律规定存在不统
一、混乱现象,从保障抵押权实现的角度,抵押权移转后办理变更登记对于债权受让人较为有利,尤其在同一财产向数个债权人抵押的场合 9 。 注:因保证担保与质押担保无需登记,以上分析(规定)仅适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的场合,则存在动产或权利凭证的转移交付问题。 9 《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5.5w浏览
企业间转让是否是可以转让债权债务
10w+浏览2023-09-20
物业的债权债务能够转让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能够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物业的债权债务能够转让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物业的债权债务可以转让吗
物业的债权债务可不可以转让,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债权依法可以转让的,可以转让,且需经过债权人同意的,才可转让。但在转让物业债务时,物业公司的转让行为不得对业主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若对业主的利益造成损害,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w浏览2024-09-09
你好,律师,我手里面有别人的抵押物的债权,我现在想要将其转让出去,把债权也一起转让出去,我想请问下抵押物的债权转让是否能随之转让?
[律师回复] 你好,抵押物的债权转让是否能一起转让以下论证的前提是债权可以转让,即不存在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 1 ,且该债权转让符合法律相关规定。
一、一般情形: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移转 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权利,即抵押权担保的对象是债权而不是债权人。故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应一并移转,具体包括如下情形:
1、债权全部转让时抵押权一并移转 依据《合同法》第 81 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物权法》第192 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 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后,可以依法取得对债权的抵押权,原抵押权继续有效。
2、债权部分转让时抵押权一并移转 《担保法解释》第72 条第1 款规定:主债权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各债权人可以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分割
3、债权债务概括转让时抵押权一并移转 《合同法》第 88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89 条规定: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即债权债务概括转让时,适用债权单独转让的相关规定。 1 《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担保法》第61条规定: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注:以上分析(规定)同样适用于保证担保与质押担保。
二、例外情形:债权转让抵押权不移转
1、法律另有规定 例如,《担保法解释》第6 条规定:
(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即在对外担保的场合,因法律另有规定,债权转让的,抵押权(保证担保权、质权)不移转。
2、当事人另有约定 依据《物权法》第192 条 2 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债权转让担保权不移转。《担保法》第22 条、《担保法解释》第28 条对保证担保的此种情形作了规定。 《担保法》第22 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法解释》第 28 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作此规定的主要原因是保证担保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
3、担保权专属于债权人 依据《合同法》第81 条 3 规定,担保权专属于债权人的,债权转让担保权不移转。学理上解释专属于债权人的担保权主要为保证担保、抵押人为债务人以外第三人的抵押担保,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对此做出规定。
三、抵押权一并移转的实现条件 依据前述分析,在一般情形下,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移转,但并非自动移转,需履行通知债务人、重新登记程序始得实现。 2 《物权法》第192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合同法》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1、通知抵押人 法律规定了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 4 ,但未明确规定是否应将抵押权一并转移事项通知抵押人 5 。一般而言,是否需通知抵押人应根据抵押人与债务人同一与否而定。 若债务人同时为抵押人,则在已经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宜时,不需特别通知其抵押权移转事宜。但保险起见,在实践中将此事项特别通知债务人为妥。 若抵押权人系债务人外第三人,则应将抵押权转移事宜特别通知抵押人,因为在此种情形下,抵押人并不知道债权发生转让的事实,在未来债权人实现抵押权时,抵押人可依此进行抗辩。 注:以上分析同样适用于保证担保与质押担保。
2、变更登记 依据《担保法》第41 条 6 规定,抵押权设立时应进行登记。抵押权的移转实质上系抵押权人的变更,对此是否需进行变更登记,依据《合同法》第87 条 7 规定,由法律、行政法规予以规定,而相关法律、法规依抵押物的不同对此有不同的规定。 《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 37 条规定: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据此,房地产抵押权人的变更需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并需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30 号令)第6 条规定:动产抵押合同变更、《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变更的,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此条规定实为授权性规定,是否办理变更登记系当事人权利而非义务。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林计发[2004]89 号)仅对债权种类、数额、担保范围的变更有变更登记要求 8 ,据此,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权人的变更 4 《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5 《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37条规定应告知抵押人。 6 《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7 《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8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林计发[2004]89号)第18条规定:如变更被担保主债权种类、数额或者抵押担保范围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于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变更协议、《林权证》、原森林资源资产《登记证》和其他证明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审查核实后给予办理变更登记。 无需办理变更登记。 《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国土(籍)字第 2 号)第4 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合同发生变更的,抵押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变更后十五日内,持有关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手续。据此,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变更,并在抵押合同中予以体现的,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可见,目前关于此的法律规定存在不统
一、混乱现象,从保障抵押权实现的角度,抵押权移转后办理变更登记对于债权受让人较为有利,尤其在同一财产向数个债权人抵押的场合 9 。 注:因保证担保与质押担保无需登记,以上分析(规定)仅适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的场合,则存在动产或权利凭证的转移交付问题。 9 《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5.5w浏览
企业债务是否可以转让
10w+浏览2023-09-12
物业的债权债务可不可以转让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不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可不可以对您遇到关于物业的债权债务可不可以转让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物业的债权债务是否能转让
物业的债权债务可不可以转让,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债权依法可以转让的,可以转让,且需经过债权人同意的,才可转让。但在转让物业债务时,物业公司的转让行为不得对业主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若对业主的利益造成损害,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w浏览2024-09-07
你好,律师,我手里面有别人的抵押物的债权,我现在想要将其转让出去,把债权也一起转让出去,我想请问下抵押物的债权转让是否能随之转让?
[律师回复] 你好,抵押物的债权转让是否能一起转让以下论证的前提是债权可以转让,即不存在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 1 ,且该债权转让符合法律相关规定。
一、一般情形: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移转 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权利,即抵押权担保的对象是债权而不是债权人。故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应一并移转,具体包括如下情形:
1、债权全部转让时抵押权一并移转 依据《合同法》第 81 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物权法》第192 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 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后,可以依法取得对债权的抵押权,原抵押权继续有效。
2、债权部分转让时抵押权一并移转 《担保法解释》第72 条第1 款规定:主债权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各债权人可以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分割
3、债权债务概括转让时抵押权一并移转 《合同法》第 88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89 条规定: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即债权债务概括转让时,适用债权单独转让的相关规定。 1 《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担保法》第61条规定: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注:以上分析(规定)同样适用于保证担保与质押担保。
二、例外情形:债权转让抵押权不移转
1、法律另有规定 例如,《担保法解释》第6 条规定:
(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即在对外担保的场合,因法律另有规定,债权转让的,抵押权(保证担保权、质权)不移转。
2、当事人另有约定 依据《物权法》第192 条 2 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债权转让担保权不移转。《担保法》第22 条、《担保法解释》第28 条对保证担保的此种情形作了规定。 《担保法》第22 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法解释》第 28 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作此规定的主要原因是保证担保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
3、担保权专属于债权人 依据《合同法》第81 条 3 规定,担保权专属于债权人的,债权转让担保权不移转。学理上解释专属于债权人的担保权主要为保证担保、抵押人为债务人以外第三人的抵押担保,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对此做出规定。
三、抵押权一并移转的实现条件 依据前述分析,在一般情形下,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移转,但并非自动移转,需履行通知债务人、重新登记程序始得实现。 2 《物权法》第192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合同法》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1、通知抵押人 法律规定了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 4 ,但未明确规定是否应将抵押权一并转移事项通知抵押人 5 。一般而言,是否需通知抵押人应根据抵押人与债务人同一与否而定。 若债务人同时为抵押人,则在已经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宜时,不需特别通知其抵押权移转事宜。但保险起见,在实践中将此事项特别通知债务人为妥。 若抵押权人系债务人外第三人,则应将抵押权转移事宜特别通知抵押人,因为在此种情形下,抵押人并不知道债权发生转让的事实,在未来债权人实现抵押权时,抵押人可依此进行抗辩。 注:以上分析同样适用于保证担保与质押担保。
2、变更登记 依据《担保法》第41 条 6 规定,抵押权设立时应进行登记。抵押权的移转实质上系抵押权人的变更,对此是否需进行变更登记,依据《合同法》第87 条 7 规定,由法律、行政法规予以规定,而相关法律、法规依抵押物的不同对此有不同的规定。 《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 37 条规定: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据此,房地产抵押权人的变更需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并需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30 号令)第6 条规定:动产抵押合同变更、《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变更的,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此条规定实为授权性规定,是否办理变更登记系当事人权利而非义务。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林计发[2004]89 号)仅对债权种类、数额、担保范围的变更有变更登记要求 8 ,据此,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权人的变更 4 《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5 《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37条规定应告知抵押人。 6 《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7 《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8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林计发[2004]89号)第18条规定:如变更被担保主债权种类、数额或者抵押担保范围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于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变更协议、《林权证》、原森林资源资产《登记证》和其他证明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审查核实后给予办理变更登记。 无需办理变更登记。 《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国土(籍)字第 2 号)第4 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合同发生变更的,抵押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变更后十五日内,持有关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手续。据此,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变更,并在抵押合同中予以体现的,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可见,目前关于此的法律规定存在不统
一、混乱现象,从保障抵押权实现的角度,抵押权移转后办理变更登记对于债权受让人较为有利,尤其在同一财产向数个债权人抵押的场合 9 。 注:因保证担保与质押担保无需登记,以上分析(规定)仅适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的场合,则存在动产或权利凭证的转移交付问题。 9 《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5.5w浏览
物业的债权债务是否可以转让
10w+浏览2023-09-19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无锡178****3750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80****37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1****241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81****422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6459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56****750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