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婚前女方购房,离婚时该如何处理该房产

#财产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8-28
1.3k浏览
李广健律师
李广健律师在线
浙江浔溪律师事务所/主任
执业:17年主任
咨询我
专业处理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财产分割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财产分割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专业处理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财产分割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财产分割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专业处理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财产分割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财产分割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原则上,若女方婚前购置房屋,那么此房应被视为女方私人的婚前财产
在婚姻关系破裂之时,这处房产仍将继续归属于女方名下;
然而,倘若女性仅仅在婚前支付了购房的首付款,而婚后夫妇二人共同承担房贷,即使房产证署名为女方独立所有,也需对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向其丈夫提供相应的补偿。
若是女方婚前购置的房屋,且在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了夫妇二人的姓名,那么这处房产即被认定为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
至于财产的具体分配方案,应由夫妻双方自行谈判达成共识,如双方无法形成共识,则由法院依照相关法规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财产分割案件·推荐文章

无锡135****714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8****944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7****842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5****714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8****944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7****842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5****714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8****944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7****842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95人选择咨询律师
681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婚前女方购房,离婚时该如何处理该房产
一键咨询
  • 155****21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8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4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4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8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5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2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1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8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4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4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8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5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2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3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8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6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2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1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1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5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2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8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1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7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5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0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4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0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4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7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7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0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1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5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1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2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0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3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1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6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3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2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6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4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4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2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2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6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8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5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4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3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3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8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0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3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8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6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2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1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1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5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2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8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1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7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5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0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4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0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4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7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7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0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1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5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1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2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0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3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1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6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3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2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6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4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4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2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2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6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8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5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4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3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3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8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0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180****997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8****782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7****784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0****997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8****782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7****784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0****997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8****782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7****784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婚前、婚后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房子该归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全额出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前女方购房,离婚时该如何处理该房产
女方婚前购房原则上视为其私人财产,离婚时仍归女方。若女方婚前仅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即使房产证仅署女方名,也需向男方补偿共同还贷部分。若婚后房产证添加双方名字,则该房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具体分配由双方协商,无法协商则由法院裁决。
1w浏览2024-06-14
购房团购费怎么收?购房团购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 由此可见,代理机构或者房地产公司虽然在此过程中有参与,但不是团购费的收取方,并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由第三方向买受方收取的团购费、网络费等各类相关费用。”但是该文件很快就被《苏州关于规范全市房地产团购销售行为的通知》所取代,其主要的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所有房源全部交给电商团购,只要楼盘存有未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确保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可以在售楼处购到商品房。不得强迫购房者参加各类团购、网购活动。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时,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合理确定团购规模,不得无限制发展团购会员,以免造成市场混乱。”可见,在对房地产团购费的性质认识趋于一致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性质最终承认了企业可以收取团购费,只是表明了不得因此损害消费者的权利。
4.2w浏览
婚前、婚后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离婚房子该归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全额出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前购房离婚后应该怎样处理
婚前购房,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双方可以先行对房产进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房产是一方在婚前所购,且房产登记在购房人自己名下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购房人个人所有。
1w浏览2024-09-22
购房团购费怎么收?购房团购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 由此可见,代理机构或者房地产公司虽然在此过程中有参与,但不是团购费的收取方,并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由第三方向买受方收取的团购费、网络费等各类相关费用。”但是该文件很快就被《苏州关于规范全市房地产团购销售行为的通知》所取代,其主要的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所有房源全部交给电商团购,只要楼盘存有未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确保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可以在售楼处购到商品房。不得强迫购房者参加各类团购、网购活动。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时,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合理确定团购规模,不得无限制发展团购会员,以免造成市场混乱。”可见,在对房地产团购费的性质认识趋于一致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性质最终承认了企业可以收取团购费,只是表明了不得因此损害消费者的权利。
4.2w浏览
婚前购房离婚后该如何分割
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办理产权证的时候提供结婚证和购房合同就可以证明是婚前购买的,不动产证只能办理至个人名下。2、婚前贷款买房属个人婚前财产,一旦感情破裂,房子属于婚前付首付一方,但是需要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对另一方做出财产补偿。3、其他情形。
10w+浏览
女生婚前购房属于婚后财产吗
1w浏览2025-01-14
购房团购费怎么收?购房团购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 由此可见,代理机构或者房地产公司虽然在此过程中有参与,但不是团购费的收取方,并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由第三方向买受方收取的团购费、网络费等各类相关费用。”但是该文件很快就被《苏州关于规范全市房地产团购销售行为的通知》所取代,其主要的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所有房源全部交给电商团购,只要楼盘存有未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确保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可以在售楼处购到商品房。不得强迫购房者参加各类团购、网购活动。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时,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合理确定团购规模,不得无限制发展团购会员,以免造成市场混乱。”可见,在对房地产团购费的性质认识趋于一致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性质最终承认了企业可以收取团购费,只是表明了不得因此损害消费者的权利。
4.2w浏览
女方婚前购买的房子离婚如何分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女方婚前购买的房子离婚如何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女方婚前购房还需要嫁妆吗
看各地的情况,以及各家的要求,嫁妆不是必须的,可进行协商达成一致。
1w浏览2024-06-17
购房团购费怎么收?购房团购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 由此可见,代理机构或者房地产公司虽然在此过程中有参与,但不是团购费的收取方,并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由第三方向买受方收取的团购费、网络费等各类相关费用。”但是该文件很快就被《苏州关于规范全市房地产团购销售行为的通知》所取代,其主要的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所有房源全部交给电商团购,只要楼盘存有未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确保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可以在售楼处购到商品房。不得强迫购房者参加各类团购、网购活动。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时,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合理确定团购规模,不得无限制发展团购会员,以免造成市场混乱。”可见,在对房地产团购费的性质认识趋于一致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性质最终承认了企业可以收取团购费,只是表明了不得因此损害消费者的权利。
4.2w浏览
女方婚前购买的房子离婚怎样分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女方婚前购买的房子离婚怎样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女方婚前购房还需要嫁妆吗
需要的。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当事人的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
1w浏览2024-06-12
购房团购费怎么收?购房团购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 由此可见,代理机构或者房地产公司虽然在此过程中有参与,但不是团购费的收取方,并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由第三方向买受方收取的团购费、网络费等各类相关费用。”但是该文件很快就被《苏州关于规范全市房地产团购销售行为的通知》所取代,其主要的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所有房源全部交给电商团购,只要楼盘存有未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确保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可以在售楼处购到商品房。不得强迫购房者参加各类团购、网购活动。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时,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合理确定团购规模,不得无限制发展团购会员,以免造成市场混乱。”可见,在对房地产团购费的性质认识趋于一致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性质最终承认了企业可以收取团购费,只是表明了不得因此损害消费者的权利。
4.2w浏览
顶部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81****4884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78****124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4****706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35****942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2****547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77****376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1****4884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78****124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4****706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35****942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2****547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77****376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1****4884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78****124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4****706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35****942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2****547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77****376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

请向右滑动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