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法律对探望权有哪些具体规定

#子女抚养 最新修订 | 2024-09-09
4.8k浏览
徐卫东律师
徐卫东律师在线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5.0分服务:1.7万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子女抚养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子女抚养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子女抚养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关于探望权的相关法律条文被记载于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中,明定了离婚之后,不直接抚育领养子女的男方或女方有权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力,而对方则负有提供配合和帮助的义务。
探望权,也可以称为见面交往权,主要是指离婚后未直接抚养行为能力的子女的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所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进行探望、联系、会面、交往以及短时间内共同生活的法定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南通180****143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1****765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52****542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71人选择咨询律师
665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律对探望权有哪些具体规定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3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1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2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7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7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7****53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4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5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8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6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6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2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2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6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5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5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2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0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0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8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8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4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2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7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0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2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7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0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6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6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0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7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8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4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7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6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0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8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4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7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0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7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5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4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0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5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4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1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0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188****853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1****827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77****679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法律对探望权有哪些具体规定
探望权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后权利,非直接抚养方有与子女看望、联系的权利,直接抚养方需配合。适用于无行为能力子女的父或母,强调的是法定的亲情交流机会。
1w浏览2024-06-15
你好我与前夫已经离婚了,关于孩子问题一直在扯皮,对这方面法律也不太清楚,请问探望权能否放弃及探望权性质,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在处理诸多的离婚案件当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抚养孩子的一方同意放弃对方支付抚养费,但条件是对方也得放弃探望孩子的权利。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对于走到婚姻尽头的双方来说,希望与对方彻底了断的心理能够理解,但假若未抚养子女一方父(母)同意放弃探望孩子的权利,那么法院是否可以确认当事人的这种“意思自治”行为?
要探讨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探望权”的性质,如果探望权仅仅是一种权利,则该权利的权利主体可以放弃,而如果是一种义务或者权利、义务的结合体,则探望权不能被放弃。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立法意旨,探望权指的是夫妻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母),按照恰当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孩子的权利。由此,可以明确的是,首先探望权是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父(母)的权利。同时法律之所以这样立法,是为了保证因离婚造成的家庭解体的父母子女之间有团聚的机会,从而保障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探望孩子也是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父(母)的义务。
另,《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仍然存在,未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为了履行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义务,探望孩子是必然的前提条件,因此从该条出发进行解释,探望权也是未抚养孩子一方父(母)的义务。
由上可知,探望权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无权放弃,法院也不可以确认当事人这样的“合意”。
2k浏览
探望权是否规定了具体的探望时间
10w+浏览2024-07-30
探望权是否规定了具体的探望时间
探视权的执行时间法律无明确规定,由离婚夫妇协商或法院裁决。如对离婚判决中探望权有异议,可申诉请求法院确认并指定实施方式和地点,保障自身权益。
1w浏览2024-06-23
你好我与前夫已经离婚了,关于孩子问题一直在扯皮,对这方面法律也不太清楚,请问探望权能否放弃及探望权性质,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在处理诸多的离婚案件当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抚养孩子的一方同意放弃对方支付抚养费,但条件是对方也得放弃探望孩子的权利。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对于走到婚姻尽头的双方来说,希望与对方彻底了断的心理能够理解,但假若未抚养子女一方父(母)同意放弃探望孩子的权利,那么法院是否可以确认当事人的这种“意思自治”行为?
要探讨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探望权”的性质,如果探望权仅仅是一种权利,则该权利的权利主体可以放弃,而如果是一种义务或者权利、义务的结合体,则探望权不能被放弃。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立法意旨,探望权指的是夫妻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母),按照恰当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孩子的权利。由此,可以明确的是,首先探望权是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父(母)的权利。同时法律之所以这样立法,是为了保证因离婚造成的家庭解体的父母子女之间有团聚的机会,从而保障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探望孩子也是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父(母)的义务。
另,《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仍然存在,未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为了履行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义务,探望孩子是必然的前提条件,因此从该条出发进行解释,探望权也是未抚养孩子一方父(母)的义务。
由上可知,探望权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无权放弃,法院也不可以确认当事人这样的“合意”。
2k浏览
哪些人具有探望权
10w+浏览2024-04-20
孩子探望权的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
关于孩子探望权的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w浏览2024-09-10
你好我与前夫已经离婚了,关于孩子问题一直在扯皮,对这方面法律也不太清楚,请问探望权能否放弃及探望权性质,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在处理诸多的离婚案件当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抚养孩子的一方同意放弃对方支付抚养费,但条件是对方也得放弃探望孩子的权利。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对于走到婚姻尽头的双方来说,希望与对方彻底了断的心理能够理解,但假若未抚养子女一方父(母)同意放弃探望孩子的权利,那么法院是否可以确认当事人的这种“意思自治”行为?
要探讨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探望权”的性质,如果探望权仅仅是一种权利,则该权利的权利主体可以放弃,而如果是一种义务或者权利、义务的结合体,则探望权不能被放弃。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立法意旨,探望权指的是夫妻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母),按照恰当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孩子的权利。由此,可以明确的是,首先探望权是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父(母)的权利。同时法律之所以这样立法,是为了保证因离婚造成的家庭解体的父母子女之间有团聚的机会,从而保障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探望孩子也是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父(母)的义务。
另,《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仍然存在,未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为了履行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义务,探望孩子是必然的前提条件,因此从该条出发进行解释,探望权也是未抚养孩子一方父(母)的义务。
由上可知,探望权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无权放弃,法院也不可以确认当事人这样的“合意”。
2k浏览
哪些人具有探望权
8.5w浏览2024-06-20
孩子探望权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
关于孩子探望权的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w浏览2024-10-19
你好我与前夫已经离婚了,关于孩子问题一直在扯皮,对这方面法律也不太清楚,请问探望权能否放弃及探望权性质,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在处理诸多的离婚案件当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抚养孩子的一方同意放弃对方支付抚养费,但条件是对方也得放弃探望孩子的权利。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对于走到婚姻尽头的双方来说,希望与对方彻底了断的心理能够理解,但假若未抚养子女一方父(母)同意放弃探望孩子的权利,那么法院是否可以确认当事人的这种“意思自治”行为?
要探讨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探望权”的性质,如果探望权仅仅是一种权利,则该权利的权利主体可以放弃,而如果是一种义务或者权利、义务的结合体,则探望权不能被放弃。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立法意旨,探望权指的是夫妻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母),按照恰当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孩子的权利。由此,可以明确的是,首先探望权是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父(母)的权利。同时法律之所以这样立法,是为了保证因离婚造成的家庭解体的父母子女之间有团聚的机会,从而保障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探望孩子也是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父(母)的义务。
另,《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仍然存在,未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为了履行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义务,探望孩子是必然的前提条件,因此从该条出发进行解释,探望权也是未抚养孩子一方父(母)的义务。
由上可知,探望权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无权放弃,法院也不可以确认当事人这样的“合意”。
2k浏览
探视权 探望权
10w+浏览2024-11-22
子女探望权的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
关于子女探望权的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w浏览2024-10-23
你好我与前夫已经离婚了,关于孩子问题一直在扯皮,对这方面法律也不太清楚,请问探望权能否放弃及探望权性质,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在处理诸多的离婚案件当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抚养孩子的一方同意放弃对方支付抚养费,但条件是对方也得放弃探望孩子的权利。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对于走到婚姻尽头的双方来说,希望与对方彻底了断的心理能够理解,但假若未抚养子女一方父(母)同意放弃探望孩子的权利,那么法院是否可以确认当事人的这种“意思自治”行为?
要探讨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探望权”的性质,如果探望权仅仅是一种权利,则该权利的权利主体可以放弃,而如果是一种义务或者权利、义务的结合体,则探望权不能被放弃。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立法意旨,探望权指的是夫妻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母),按照恰当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孩子的权利。由此,可以明确的是,首先探望权是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父(母)的权利。同时法律之所以这样立法,是为了保证因离婚造成的家庭解体的父母子女之间有团聚的机会,从而保障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探望孩子也是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父(母)的义务。
另,《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仍然存在,未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为了履行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义务,探望孩子是必然的前提条件,因此从该条出发进行解释,探望权也是未抚养孩子一方父(母)的义务。
由上可知,探望权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无权放弃,法院也不可以确认当事人这样的“合意”。
2k浏览
探望权是否有规定探望时间
10w+浏览2024-04-19
顶部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宿迁135****899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52****416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8****8965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52****607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6****2112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34****551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