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羁押后几天可办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 最新修订 | 2024-09-02
1.8k浏览
刘兆杰律师
刘兆杰律师在线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5.0分服务:1626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取保候审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取保候审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取保候审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刑事诉讼当事人在被依法羁押之后,其申请获得保释候审的法定时效并无明文规定的时间限制。
然而在具体实践操作过程中,绝大多数情况下,对应于犯罪行为的侦查调查期、审查起诉环节以及审判程序中的任何一个阶段,均可申请获准保释候审。
然而,保释候审的决定必须基于对案件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安全及社会危害性的全面评估与考量。
例如,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保释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风险的;
又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也可以申请保释候审,只要这样做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此外,若羁押期限已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亦需考虑是否需要采取保释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沭阳181****128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2****388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8****946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683人选择咨询律师
656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羁押后几天可办取保候审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0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5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5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2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4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3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2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3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6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6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6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3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6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1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0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5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7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3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3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4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1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2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5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0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7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7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2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2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2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4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5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4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2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1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4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0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7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7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8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1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7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8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6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2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2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4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3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2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0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3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沭阳177****716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4****628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1****290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羁押取保候审需要几天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所接收到的有关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他们务必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做出相应的决策。因此,关于被捕人员申请解除拘役的请求,他们应该能够在提交申请之后的3天之内获得回复。倘若任何一方并不接受改变其现阶段所剩的强制性措施时,这便需要相关机构向申请人进行详细的解释并说明其原因。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羁押几天后取保候审
1w浏览2025-05-25
羁押必要性审查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流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
在机制运行中,实行案件承办人个案提请,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严格审查,从严把关,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确有客观必要可由检委会集体讨论。
①程序启动。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能无继续羁押必要的案件,由侦监部门案件承办人就个案进行提请,向本办案部门提交《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表》,启动审查机制。
②机制审查。程序启动后,由承办人对已经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期间是否存在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量化分析的工作制度,即综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逮捕时依据的条件的变化、羁押期间的具体表现、诉讼期间证据保全情况等因素,评判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并将评判结果形成《在押人员羁押必要性评估表》报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时报送分管领导把关,在必要情况下可以进行科室内部讨论。
③作出决定。是否变更强制措施由检察长决定。如遇意见分歧,或者因等其他因素的可提请检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④通知执行。经审查决定予以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先制作《决定释放通知书》,书面告知公安机关执行,然后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公安机关认为该变更强制措施不恰当的,可以申请复核一次。如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改变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的标准要求的,应及时向申请人或提出建议方作出答复并说明理由。具体的刑事诉讼条文可参考以下的相关刑事知识条文链接。
相关刑事知识条文链接:
《规则》第六百一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践中,依申请审查的启动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应当式”,即凡是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必须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一种是“可以式”,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后,可以依据《刑诉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也可以依据第九十四条的规定直接决定是否改变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3.5w浏览
羁押多少天取保候审
10w+浏览2024-07-11
羁押取保候审需要几天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所接收到的有关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他们务必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做出相应的决策。因此,关于被捕人员申请解除拘役的请求,他们应该能够在提交申请之后的3天之内获得回复。倘若任何一方并不接受改变其现阶段所剩的强制性措施时,这便需要相关机构向申请人进行详细的解释并说明其原因。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羁押取保候审需要几天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所接收到的有关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他们务必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做出相应的决策。因此,关于被捕人员申请解除拘役的请求,他们应该能够在提交申请之后的3天之内获得回复。倘若任何一方并不接受改变其现阶段所剩的强制性措施时,这便需要相关机构向申请人进行详细的解释并说明其原因。
1w浏览2024-07-03
羁押必要性审查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流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
在机制运行中,实行案件承办人个案提请,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严格审查,从严把关,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确有客观必要可由检委会集体讨论。
①程序启动。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能无继续羁押必要的案件,由侦监部门案件承办人就个案进行提请,向本办案部门提交《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表》,启动审查机制。
②机制审查。程序启动后,由承办人对已经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期间是否存在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量化分析的工作制度,即综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逮捕时依据的条件的变化、羁押期间的具体表现、诉讼期间证据保全情况等因素,评判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并将评判结果形成《在押人员羁押必要性评估表》报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时报送分管领导把关,在必要情况下可以进行科室内部讨论。
③作出决定。是否变更强制措施由检察长决定。如遇意见分歧,或者因等其他因素的可提请检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④通知执行。经审查决定予以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先制作《决定释放通知书》,书面告知公安机关执行,然后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公安机关认为该变更强制措施不恰当的,可以申请复核一次。如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改变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的标准要求的,应及时向申请人或提出建议方作出答复并说明理由。具体的刑事诉讼条文可参考以下的相关刑事知识条文链接。
相关刑事知识条文链接:
《规则》第六百一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践中,依申请审查的启动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应当式”,即凡是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必须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一种是“可以式”,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后,可以依据《刑诉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也可以依据第九十四条的规定直接决定是否改变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3.5w浏览
羁押37天后取保候审
10w+浏览2024-11-05
羁押取保候审需要几天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所接收到的有关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他们务必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做出相应的决策。因此,关于被捕人员申请解除拘役的请求,他们应该能够在提交申请之后的3天之内获得回复。倘若任何一方并不接受改变其现阶段所剩的强制性措施时,这便需要相关机构向申请人进行详细的解释并说明其原因。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被羁押20几天取保候审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期、羁押期限已满且案件未结,且不危害社会安全的,可申请取保候审。某人羁押20天后获准取保候审,表明其符合至少一种条件。取保候审是司法过程的一部分,不代表最终判决,而是司法机关认为其不会对社会构成威胁。
1w浏览2024-06-19
羁押必要性审查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流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
在机制运行中,实行案件承办人个案提请,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严格审查,从严把关,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确有客观必要可由检委会集体讨论。
①程序启动。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能无继续羁押必要的案件,由侦监部门案件承办人就个案进行提请,向本办案部门提交《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表》,启动审查机制。
②机制审查。程序启动后,由承办人对已经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期间是否存在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量化分析的工作制度,即综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逮捕时依据的条件的变化、羁押期间的具体表现、诉讼期间证据保全情况等因素,评判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并将评判结果形成《在押人员羁押必要性评估表》报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时报送分管领导把关,在必要情况下可以进行科室内部讨论。
③作出决定。是否变更强制措施由检察长决定。如遇意见分歧,或者因等其他因素的可提请检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④通知执行。经审查决定予以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先制作《决定释放通知书》,书面告知公安机关执行,然后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公安机关认为该变更强制措施不恰当的,可以申请复核一次。如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改变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的标准要求的,应及时向申请人或提出建议方作出答复并说明理由。具体的刑事诉讼条文可参考以下的相关刑事知识条文链接。
相关刑事知识条文链接:
《规则》第六百一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践中,依申请审查的启动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应当式”,即凡是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必须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一种是“可以式”,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后,可以依据《刑诉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也可以依据第九十四条的规定直接决定是否改变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3.5w浏览
取保候审算羁押天数吗
10w+浏览2024-07-25
羁押多少天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羁押期限因案情而异。一般刑事拘留最长37日,但满期并不自动获得取保候审。是否批准需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和社会危害性。法院或检察机关将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审慎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羁押后几天可办取保候审
根据现行法律规范,刑事诉讼当事人在被羁押后,关于保释候审的法定时效并无明确时间限制。 然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有规定,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且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1w浏览2024-08-07
羁押必要性审查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流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
在机制运行中,实行案件承办人个案提请,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严格审查,从严把关,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确有客观必要可由检委会集体讨论。
①程序启动。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能无继续羁押必要的案件,由侦监部门案件承办人就个案进行提请,向本办案部门提交《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表》,启动审查机制。
②机制审查。程序启动后,由承办人对已经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期间是否存在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量化分析的工作制度,即综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逮捕时依据的条件的变化、羁押期间的具体表现、诉讼期间证据保全情况等因素,评判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并将评判结果形成《在押人员羁押必要性评估表》报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时报送分管领导把关,在必要情况下可以进行科室内部讨论。
③作出决定。是否变更强制措施由检察长决定。如遇意见分歧,或者因等其他因素的可提请检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④通知执行。经审查决定予以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先制作《决定释放通知书》,书面告知公安机关执行,然后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公安机关认为该变更强制措施不恰当的,可以申请复核一次。如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改变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的标准要求的,应及时向申请人或提出建议方作出答复并说明理由。具体的刑事诉讼条文可参考以下的相关刑事知识条文链接。
相关刑事知识条文链接:
《规则》第六百一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践中,依申请审查的启动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应当式”,即凡是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必须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一种是“可以式”,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后,可以依据《刑诉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也可以依据第九十四条的规定直接决定是否改变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3.5w浏览
羁押90天取保候审多久
10w+浏览2024-07-30
羁押必要性审查要几天
37天。按流程应由检察院受理,驻看守所检查室办理,一般5个工作日内,案件复杂的可再延长五个工作日。当做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交由案件承办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在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羁押取保候审几天能出来
1w浏览2025-07-25
羁押必要性审查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流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
在机制运行中,实行案件承办人个案提请,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严格审查,从严把关,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确有客观必要可由检委会集体讨论。
①程序启动。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能无继续羁押必要的案件,由侦监部门案件承办人就个案进行提请,向本办案部门提交《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表》,启动审查机制。
②机制审查。程序启动后,由承办人对已经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期间是否存在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量化分析的工作制度,即综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逮捕时依据的条件的变化、羁押期间的具体表现、诉讼期间证据保全情况等因素,评判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并将评判结果形成《在押人员羁押必要性评估表》报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时报送分管领导把关,在必要情况下可以进行科室内部讨论。
③作出决定。是否变更强制措施由检察长决定。如遇意见分歧,或者因等其他因素的可提请检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④通知执行。经审查决定予以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先制作《决定释放通知书》,书面告知公安机关执行,然后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公安机关认为该变更强制措施不恰当的,可以申请复核一次。如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改变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的标准要求的,应及时向申请人或提出建议方作出答复并说明理由。具体的刑事诉讼条文可参考以下的相关刑事知识条文链接。
相关刑事知识条文链接:
《规则》第六百一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践中,依申请审查的启动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应当式”,即凡是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必须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一种是“可以式”,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后,可以依据《刑诉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也可以依据第九十四条的规定直接决定是否改变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3.5w浏览
羁押37天为何取保候审
10w+浏览2024-10-18
顶部
孟凡永律师
孟凡永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52****843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56****608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8****8902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35****221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1****5688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81****915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