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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债权转让规定有哪些

#破产清算 最新修订 |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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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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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5.0分执业:6年
专业处理破产清算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破产清算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破产清算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在破产重组的框架下,债权转让务必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通常来讲,为了确保债务人能够及时知悉债权的变更事项,债权转让行为必须向债务人发出正式通知。
然而,在破产程序中也存在着一些特殊情况,例如破产管理机构对于债权转让的严格审查等等。
因此,在破产重组的过程中,债权转让或许会受到一定程度上的限制,其目的在于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推进以及所有债权人能够得到公正、平等的清偿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五条
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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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债权转让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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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债转股怎么转股
破产重整时,可通过债转股策略把债权变为股权,减轻企业还债压力,帮助其恢复生机。具体实施时,有几个关键步骤:第一步,确定债转股协议;第二步,债权人转成股东;第三步,优化股权结构,激发企业活力。这一策略旨在改造企业,推动其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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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破产重整债权转让规定有哪些
在破产重组的框架下,债权转让务必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常来讲,为了确保债务人能够及时知悉债权的变更事项,债权转让行为必须向债务人发出正式通知。然而,在破产程序中也存在着一些特殊情况,例如破产管理机构对于债权转让的严格审查等等。因此,在破产重组的过程中,债权转让或许会受到一定程度上的限制,其目的在于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推进以及所有债权人能够得到公正、平等的清偿待遇。
1w浏览2024-10-18
舅舅的公司因为经营出现了一些问题,所以现在要破产了,请问一下破产重整中债权转让是什么样子的呢?
[律师回复] 关于破产重整中债权转让是这样的:按照我国目前《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而严重资不抵债后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也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破产清算的偿债程序。人民法院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便可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民事活动。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企业的所有合同债权(包括在破产清算期间形成的债权)便被列入破产企业财产的范围。破产企业的合同债权具有哪些特殊性呢?我们不妨通过有关的具体法律规定内容对破产企业债权的一些特殊性作出分析。
  
1、按照我国《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内容之规定,即“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即一般情况下,破产企业债权的受偿主体只能是清算组。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破产规定》”)第十九条内容之规定,即“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即破产企业的涉诉债权是能够改变案件司法管辖权的一个重要理由
  
3、按照《破产规定》第七十条内容之规定,即“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属于破产财产,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即破产企业的债权不受原合同所约定债权的履行期间限制。
  
4、按照《破产规定》第七十三条内容之规定,即“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于限定的时间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七日内提出,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在收到通知后既不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即破产企业的债权必须经过同债务人直接确认或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后才可进入破产财产或执行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内容关于破产企业债权的一些规定应主要是针对破产企业合同债权的一些规定,同时也反映了破产企业合同债权的某些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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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 债权转让
10w+浏览2024-11-01
破产重整债权人不同意转让怎么办
破产重整过程中,债权人不同意转让的情况很常见,这需要依法妥善处理。法院会评估各方的权益,力求找到公正且高效的平衡点。要是重整方案基本合规,就算部分债权人反对,法院也可能批准。要是反对导致方案通不过,那就得协商调整,争取更多债权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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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破产重整债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在实施过程中,首先,债权出让方需与受让方就债权转让事宜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应的债权转让协议。其次,需要将债权转让的事项通知给破产管理人和相关的债务方,以确保他们知晓这一重要信息。紧接着,双方应共同完成相关的债权转让手续,例如,移交债权凭证等相关文件。最后,破产管理人会对债权转让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有效性进行全面的审查和确认。
1w浏览2024-09-28
舅舅的公司因为经营出现了一些问题,所以现在要破产了,请问一下破产重整中债权转让是什么样子的呢?
[律师回复] 关于破产重整中债权转让是这样的:按照我国目前《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而严重资不抵债后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也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破产清算的偿债程序。人民法院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便可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民事活动。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企业的所有合同债权(包括在破产清算期间形成的债权)便被列入破产企业财产的范围。破产企业的合同债权具有哪些特殊性呢?我们不妨通过有关的具体法律规定内容对破产企业债权的一些特殊性作出分析。
  
1、按照我国《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内容之规定,即“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即一般情况下,破产企业债权的受偿主体只能是清算组。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破产规定》”)第十九条内容之规定,即“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即破产企业的涉诉债权是能够改变案件司法管辖权的一个重要理由
  
3、按照《破产规定》第七十条内容之规定,即“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属于破产财产,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即破产企业的债权不受原合同所约定债权的履行期间限制。
  
4、按照《破产规定》第七十三条内容之规定,即“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于限定的时间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七日内提出,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在收到通知后既不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即破产企业的债权必须经过同债务人直接确认或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后才可进入破产财产或执行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内容关于破产企业债权的一些规定应主要是针对破产企业合同债权的一些规定,同时也反映了破产企业合同债权的某些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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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中债权转让
10w+浏览2024-11-11
公司破产重整债权人怎样实现债权转让
在企业破产重整时,债权人要依法向破产管理机构申报债权,待确认后,可与有意接收方商量债权转让。不过,债权转让得受破产法和全局规划的限制,这得确保程序公正,保护其他债权人的权益,转让过程可能会受到一些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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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破产重整期间债权人如何主张债权转让
在破产重组中,债权方转让债权需遵守规程。首先,债权方应向专责人员汇报转让意图,这是多数破产重整案件的标准做法。其次,转让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重组计划的条件,确保全面考量重组规划、实施目标和权益平衡。这一过程中,各方需谨慎权衡,确保合法合规进行债权转让。
1w浏览2024-08-13
舅舅的公司因为经营出现了一些问题,所以现在要破产了,请问一下破产重整中债权转让是什么样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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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我国《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内容之规定,即“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即一般情况下,破产企业债权的受偿主体只能是清算组。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破产规定》”)第十九条内容之规定,即“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即破产企业的涉诉债权是能够改变案件司法管辖权的一个重要理由
  
3、按照《破产规定》第七十条内容之规定,即“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属于破产财产,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即破产企业的债权不受原合同所约定债权的履行期间限制。
  
4、按照《破产规定》第七十三条内容之规定,即“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于限定的时间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七日内提出,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在收到通知后既不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即破产企业的债权必须经过同债务人直接确认或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后才可进入破产财产或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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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中债务转让
10w+浏览2024-10-30
破产重整债转股怎么转股的
债转股就是债权人将债权转化为股权,破产重组中常见。流程包括: 1.先对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确定企业价值和债务。 2.制定债转股方案,明确转股比例、价格和条件。 3.债权人决定是否参与,愿意就签协议并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整个过程都要公平公正合法,保障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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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债转股怎么转股的
债转股在破产重组中将债权转为股权,流程包括:1)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确认企业价值和债务;2)制定债转股方案,明确转股比例、价格和条件;3)债权人决定是否参与,参与则签协议并办理股权变更;全程需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原则,保障各方权益。
1w浏览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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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我国《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内容之规定,即“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即一般情况下,破产企业债权的受偿主体只能是清算组。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破产规定》”)第十九条内容之规定,即“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即破产企业的涉诉债权是能够改变案件司法管辖权的一个重要理由
  
3、按照《破产规定》第七十条内容之规定,即“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属于破产财产,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即破产企业的债权不受原合同所约定债权的履行期间限制。
  
4、按照《破产规定》第七十三条内容之规定,即“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于限定的时间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七日内提出,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在收到通知后既不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即破产企业的债权必须经过同债务人直接确认或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后才可进入破产财产或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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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中债权人的债权转让
10w+浏览2024-10-12
破产重整债权人不同意转让怎么处理
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如果债权人对债务转让有异议,那就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首先要确定这个转让是不是符合重整计划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进行重整的话,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如果大多数债权人都支持这个转让,而且方案也是合法公正的,那法院可能会采纳多数人的意见,批准这个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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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期间债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在企业破产后的重组阶段,债权的转移不可避免地受到了诸多的限制。在大多数情况下,负责处理企业破产事务的破产管理团队将对债权转让事宜进行详尽的审查和严格的监管,以期确保重组程序的平稳推进以及全体债权人权益的全面考量与平衡。债权转让行为必须恪守破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应程序及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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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我国《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内容之规定,即“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即一般情况下,破产企业债权的受偿主体只能是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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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破产规定》第七十三条内容之规定,即“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于限定的时间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七日内提出,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在收到通知后既不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即破产企业的债权必须经过同债务人直接确认或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后才可进入破产财产或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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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期间债权能否转让
10w+浏览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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