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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男方借债怎么办

#夫妻债务 最新修订 |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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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刘巍律师在线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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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夫妻债务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夫妻债务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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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债务的认定及偿还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若债务是用于夫妻日常的共同生活开销,比如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
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项目,像共同投资开店等;
又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商量后决定所借的债务,那么就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责任共同偿还该债务。
2.男方个人债务的认定:当债务明确是用于男方个人的事务,特别是像赌博、吸毒这类非法活动时,此债务就属于男方个人债务,女方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3.举证责任:若债权人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男方需要拿出证据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并非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
4.离婚时的处理方式: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先协商偿还方式;
若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总之,要依据债务的具体用途以及相关证据,来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而明确双方的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小朱在外借款。小李认为借款是小朱个人用于赌博,自己不应偿还;债权人则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争议点在于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后两人离婚,对于债务偿还方式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借款用于夫妻日常开销、共同经营项目或经双方共同商量决定所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共同偿还。
2、若能证实小朱借款明确用于其个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此债务为小朱个人债务,小李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3、债权人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小朱需举证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或非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4、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先协商偿还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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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男方借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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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男方借钱不还怎么办
你和你老婆结婚那会儿,男的自己欠下的债,要是用来养家糊口的话,这个债就得你们俩一起还。但是,如果这笔债比你们家平时花销还要多,债权人要想让你们两个一起还账,就得拿出证据证明这是给你们俩共同过日子、一起赚钱、或者是完全出于你们两个的意思才欠下的债,不然就不能算作你们俩的共同债务。如果那个男的借了钱却不还,债权人就得看具体情况来判断这笔债到底是不是你们俩的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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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婚姻期间男方借债怎么办
1w浏览2025-01-22
我男朋友他姐姐是在五年前就毕业了,但是因为毕业没多久久结婚了,但是现在因为感情破裂而想要离婚,但是现在离婚的话还要他姐姐承担起债务,想问一下事实婚姻得债务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1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清偿
《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表明夫妻共同债务为法定连带债务,就对外效力(债权人的权利)而言,债权人对于夫 妻一方或双方可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非因清偿或者债务免除或者连带之免除,夫妻双方的连带债务并不因夫妻离婚而消灭。因此,必须明确离婚时共同债务清偿的效力,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经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离婚后, 对债权人而言,该项债务仍为连带债务。
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在此情形下,法院判决确定的是双方各自分担的债务的份额,也仅具有对内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认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变更为按份债务的确定力。
4、离婚后, 一方因清偿超过自己分担部分的给付额,致另一方同免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其各自分担的部分。此即连带债务人间的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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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男方的赌债女方要还吗
10w+浏览2023-09-26
婚姻期间男方欠债很多女方承担吗
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所负债务是否需女方共同承担,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男方所背债务主要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愿产生,那女方就有义务分担。但如果男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那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就无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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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婚姻期间男方借钱算共同债务吗
1w浏览2025-01-22
我男朋友他姐姐是在五年前就毕业了,但是因为毕业没多久久结婚了,但是现在因为感情破裂而想要离婚,但是现在离婚的话还要他姐姐承担起债务,想问一下事实婚姻得债务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1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清偿
《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表明夫妻共同债务为法定连带债务,就对外效力(债权人的权利)而言,债权人对于夫 妻一方或双方可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非因清偿或者债务免除或者连带之免除,夫妻双方的连带债务并不因夫妻离婚而消灭。因此,必须明确离婚时共同债务清偿的效力,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经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离婚后, 对债权人而言,该项债务仍为连带债务。
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在此情形下,法院判决确定的是双方各自分担的债务的份额,也仅具有对内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认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变更为按份债务的确定力。
4、离婚后, 一方因清偿超过自己分担部分的给付额,致另一方同免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其各自分担的部分。此即连带债务人间的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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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男方的赌债女方要还吗
10w+浏览2024-02-22
婚姻期间男方欠债很多女方承担吗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债务要不要女方一起承担,得看具体情况。如果男方欠债是为了家庭日常开销,或者是双方都同意的,那女方就有义务一起还。但如果男方以个人名义借的债超出了家庭日常开销,债主又拿不出证据证明这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女方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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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婚姻期间男方借贷算共同债务吗
1w浏览2025-06-19
我男朋友他姐姐是在五年前就毕业了,但是因为毕业没多久久结婚了,但是现在因为感情破裂而想要离婚,但是现在离婚的话还要他姐姐承担起债务,想问一下事实婚姻得债务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1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清偿
《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表明夫妻共同债务为法定连带债务,就对外效力(债权人的权利)而言,债权人对于夫 妻一方或双方可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非因清偿或者债务免除或者连带之免除,夫妻双方的连带债务并不因夫妻离婚而消灭。因此,必须明确离婚时共同债务清偿的效力,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经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离婚后, 对债权人而言,该项债务仍为连带债务。
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在此情形下,法院判决确定的是双方各自分担的债务的份额,也仅具有对内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认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变更为按份债务的确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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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男方的赌债女方是否要还
10w+浏览2023-09-25
离婚期间男方借债女方要承担吗
离婚期间男方借的钱如果是共同债务的话,女方就需要承担,但是假如男方借钱的目的是为了聘请律师,或者因为个人的原因才借债的,确认是男方个人债务的情况下,女方就不需要承担民法典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划分范围,也有非常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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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婚姻期间男方银行借钱是共同债务吗
1w浏览2025-03-02
我男朋友他姐姐是在五年前就毕业了,但是因为毕业没多久久结婚了,但是现在因为感情破裂而想要离婚,但是现在离婚的话还要他姐姐承担起债务,想问一下事实婚姻得债务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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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清偿
《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表明夫妻共同债务为法定连带债务,就对外效力(债权人的权利)而言,债权人对于夫 妻一方或双方可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非因清偿或者债务免除或者连带之免除,夫妻双方的连带债务并不因夫妻离婚而消灭。因此,必须明确离婚时共同债务清偿的效力,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经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离婚后, 对债权人而言,该项债务仍为连带债务。
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在此情形下,法院判决确定的是双方各自分担的债务的份额,也仅具有对内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认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变更为按份债务的确定力。
4、离婚后, 一方因清偿超过自己分担部分的给付额,致另一方同免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其各自分担的部分。此即连带债务人间的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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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男方欠债很多女方不知情
10w+浏览2023-09-15
婚姻期间男方信用卡债务女方要承担吗
婚姻期间,男方信用卡债务是否需要女方承担,这得分情况讨论。如果债务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女方通常需要一起承担;要是男方用信用卡来满足个人的奢侈消费或用于违法活动,且没有证据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那女方就无需承担还款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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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婚姻期间债务谁借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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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他姐姐是在五年前就毕业了,但是因为毕业没多久久结婚了,但是现在因为感情破裂而想要离婚,但是现在离婚的话还要他姐姐承担起债务,想问一下事实婚姻得债务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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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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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清偿
《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表明夫妻共同债务为法定连带债务,就对外效力(债权人的权利)而言,债权人对于夫 妻一方或双方可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非因清偿或者债务免除或者连带之免除,夫妻双方的连带债务并不因夫妻离婚而消灭。因此,必须明确离婚时共同债务清偿的效力,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经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离婚后, 对债权人而言,该项债务仍为连带债务。
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在此情形下,法院判决确定的是双方各自分担的债务的份额,也仅具有对内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认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变更为按份债务的确定力。
4、离婚后, 一方因清偿超过自己分担部分的给付额,致另一方同免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其各自分担的部分。此即连带债务人间的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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