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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取保的几种情况有哪些

#取保候审 最新修订 | 202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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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刘兆杰律师在线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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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专业能力强,取保候审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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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以下是允许取保的几种常见情况: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这类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取保后不致再危害社会。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例如,一些初犯、偶犯,或者犯罪事实较为轻微的案件,取保后能较好地保障诉讼程序的进行。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这体现了对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同时也不影响案件的处理。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超期羁押,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准予取保。

案情回顾:

小胡因涉嫌一起盗窃案被警方逮捕。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小胡的家属向警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家属称小胡患有严重心脏病,生活难以自理,且小胡此次属于初犯,盗窃财物价值相对较小,犯罪情节较为轻微,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希望能对其取保。警方对此存在不同意见,部分人员认为小胡罪行虽轻但仍有再犯风险,不应取保。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准予取保。小胡患有严重心脏病符合该条件之一,但对于是否“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存争议。
2、小胡为初犯且犯罪情节相对轻微,若能较好保障诉讼程序进行,从这一点看有取保可能,不过需综合评估其再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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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取保的几种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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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离婚的几种情况?
1、若女方正在怀孕期间哺乳期间或者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一般不允许男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又在6个月内起诉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原则上没有经过军人一方同意的,不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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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允许取保的几种情况有哪些
1w浏览2025-02-09
现在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解除原本的劳动合同,单方面的,请问何种情况下允许承租人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对于承租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回答见下
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解除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这里的“承租人”应当扩大解释为包括承租人之共同居住人,共同使用人等等与租赁物的安全程度有利害关系的人。在一般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明知标的物存有瑕疵仍购买的,一般应免除出卖人的责任并不允许买受人解除合同。但在租赁合同则不能因此而不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
  承租人既然明知租赁物存在有危及安全或健康的瑕疵,仍执意租赁该物的,虽然可以允许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以前如发生因租赁物的危险所致损害时,承租人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承租人明知这种危险性的存在仍要租赁该物,应认为主观上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因此对损害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物的部分毁损、灭失并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或者只是部分地影响承租人的使用收益还不足以影响整个合同目的的实现的,承租人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原租赁合同,可以解除合同。
  就该法律规定的目的而言,是为保护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人的利益,为了使承租人的生前共同居住人不因与承租人无法定继承关系而在其死后骤然无所依靠。这既然是一种授权,该同居人自然可以选择。如其认为其无须受此种保护和特别照顾,自得不继续该租赁合同而解除之。承租人之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继承人,因依其与承租人关系可以取得承租人地位,因此可以解除合同。
  
4、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以致承租人无法对标的物使用、收益,行使租赁权的。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租人在这种情况下可减少或不支付租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是否可解除合同?应当认为,合同可否解除,关键不在于是否存在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情形发生,而在于这种主张是否确实已经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导致合同的目的无实现可能。如果出现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承租人当然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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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几种
一般来说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其实这都是自由的,但自由也有一定的限制,所以准确的说法是在法律范围内地自由,毕竟结婚、离婚都是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一些情况下不允许解除婚姻关系。那究竟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几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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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不允许离婚的四种情况有哪些
女性在孕期、产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一般无权提离婚,女方提或法院认为应处理除外。现役军人配偶离婚需军人同意,军人有重大过错除外。夫妻关系未破裂,法院一般不判离,不准离后分居满1年再次起诉,应判离。
1w浏览2024-10-19
现在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解除原本的劳动合同,单方面的,请问何种情况下允许承租人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对于承租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回答见下
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解除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这里的“承租人”应当扩大解释为包括承租人之共同居住人,共同使用人等等与租赁物的安全程度有利害关系的人。在一般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明知标的物存有瑕疵仍购买的,一般应免除出卖人的责任并不允许买受人解除合同。但在租赁合同则不能因此而不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
  承租人既然明知租赁物存在有危及安全或健康的瑕疵,仍执意租赁该物的,虽然可以允许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以前如发生因租赁物的危险所致损害时,承租人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承租人明知这种危险性的存在仍要租赁该物,应认为主观上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因此对损害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物的部分毁损、灭失并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或者只是部分地影响承租人的使用收益还不足以影响整个合同目的的实现的,承租人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原租赁合同,可以解除合同。
  就该法律规定的目的而言,是为保护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人的利益,为了使承租人的生前共同居住人不因与承租人无法定继承关系而在其死后骤然无所依靠。这既然是一种授权,该同居人自然可以选择。如其认为其无须受此种保护和特别照顾,自得不继续该租赁合同而解除之。承租人之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继承人,因依其与承租人关系可以取得承租人地位,因此可以解除合同。
  
4、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以致承租人无法对标的物使用、收益,行使租赁权的。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租人在这种情况下可减少或不支付租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是否可解除合同?应当认为,合同可否解除,关键不在于是否存在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情形发生,而在于这种主张是否确实已经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导致合同的目的无实现可能。如果出现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承租人当然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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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几种呢
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三、夫妻感情未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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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不允许取保的几种情况
常见不能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形有: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自虐逃避追捕者;恶性刑事案件;有销毁证据等行为;可能报复他人;有自杀或逃管倾向;被逮捕无法提供担保和保证金。实际能否批准要依个案情节和法律法规严谨评估。
1w浏览2024-11-17
现在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解除原本的劳动合同,单方面的,请问何种情况下允许承租人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对于承租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回答见下
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解除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这里的“承租人”应当扩大解释为包括承租人之共同居住人,共同使用人等等与租赁物的安全程度有利害关系的人。在一般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明知标的物存有瑕疵仍购买的,一般应免除出卖人的责任并不允许买受人解除合同。但在租赁合同则不能因此而不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
  承租人既然明知租赁物存在有危及安全或健康的瑕疵,仍执意租赁该物的,虽然可以允许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以前如发生因租赁物的危险所致损害时,承租人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承租人明知这种危险性的存在仍要租赁该物,应认为主观上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因此对损害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物的部分毁损、灭失并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或者只是部分地影响承租人的使用收益还不足以影响整个合同目的的实现的,承租人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原租赁合同,可以解除合同。
  就该法律规定的目的而言,是为保护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人的利益,为了使承租人的生前共同居住人不因与承租人无法定继承关系而在其死后骤然无所依靠。这既然是一种授权,该同居人自然可以选择。如其认为其无须受此种保护和特别照顾,自得不继续该租赁合同而解除之。承租人之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继承人,因依其与承租人关系可以取得承租人地位,因此可以解除合同。
  
4、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以致承租人无法对标的物使用、收益,行使租赁权的。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租人在这种情况下可减少或不支付租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是否可解除合同?应当认为,合同可否解除,关键不在于是否存在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情形发生,而在于这种主张是否确实已经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导致合同的目的无实现可能。如果出现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承租人当然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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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哪几种情况是不允许建房
1.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所申请建造的房屋不符合村庄规划的。3.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4.原有住房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或者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5.所申请的宅基地存在权属争议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批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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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哪5种情况不允许离婚
1w浏览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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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这里的“承租人”应当扩大解释为包括承租人之共同居住人,共同使用人等等与租赁物的安全程度有利害关系的人。在一般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明知标的物存有瑕疵仍购买的,一般应免除出卖人的责任并不允许买受人解除合同。但在租赁合同则不能因此而不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
  承租人既然明知租赁物存在有危及安全或健康的瑕疵,仍执意租赁该物的,虽然可以允许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以前如发生因租赁物的危险所致损害时,承租人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承租人明知这种危险性的存在仍要租赁该物,应认为主观上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因此对损害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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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情况下不允许离婚?
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女方怀孕哺乳期间、原告撤诉后六个月再次起诉的、现役军人不存在重大过错的、夫妻感情未破裂的等,对于上述情况都是属于不可以办理离婚的情况,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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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不允许离婚的几种情况
1w浏览2025-03-03
现在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解除原本的劳动合同,单方面的,请问何种情况下允许承租人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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