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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定要把自己的东西拿走吗

#财产分割 最新修订 | 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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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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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财产分割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财产分割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离婚时并非必然要带走自身物品。
离婚时,夫妻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
若物品明确属个人财产当事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带走。
2.夫妻共同财产通常需公平分割,婚后购置的财产等多视为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补偿等为个人财产。
3.若当事人对物品归属有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认定处理。
总之,离婚时是否带走东西取决于具体情况和财产性质。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时,对于一些物品的归属产生争议。小李认为婚后购置的一幅画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公平分割,而小朱称这幅画是自己用婚前积蓄购买,属于个人财产,自己有权带走,双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首先要明确财产性质,婚后购置的财产一般视为共同财产,但像婚前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本案中关键在于确定画作是婚前财产购买还是婚后共同财产购买。
2、当事人对物品归属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认定处理,根据财产性质判定小朱能否带走画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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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定要把自己的东西拿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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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进我家把东西拿走了怎么办
未经您明确同意,擅自取走您的物品并拒绝归还,显然构成盗窃,违反了法律规定。 然而,是否应惩罚及是否涉及刑事责任,需视案情而定。若您同意并授权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回您的财产,则该行为不构成盗窃。因此,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应仔细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及当事人的意愿,确保公正、合理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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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一定要把自己的东西拿走吗
1w浏览2025-02-13
怎么能把自己的东西拿去拍卖?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自己的东西拿去拍卖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四十一条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第四十二条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  第四十三条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四)拍卖的时间、地点;  
(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六)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七)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节拍卖公告与展示  第四十五条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第四十六条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  
(二)拍卖标的;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拍卖公告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介发布。  第四十八条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  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  第三节拍卖的实施  第四十九条拍卖师应当于拍卖前宣布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  第五十条拍卖标的无保留价的,拍卖师应当在拍卖前予以说明。  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  第五十一条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  第五十二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五十三条拍卖人进行拍卖时,应当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应当由拍卖师、记录人签名;拍卖成交的,还应当由买受人签名。  第五十四条拍卖人应当妥善保管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  前款规定的账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自委托拍卖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五年。  第五十五条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第四节佣金  第五十六条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  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五十七条拍卖本法第九条规定的物品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适用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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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开店闹矛盾可以把自己买的东西拿走吗
10w+浏览2024-07-03
离婚之前拿走自己买的东西可以吗
在处理离婚纠纷前,夫妻双方有权取回各自私人物品,这些物品属于单独所有的财产,所有者拥有完整所有权和处置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债务包括婚前财产、人身伤害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定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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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女方不能把自己东西拿走吗
1w浏览2025-02-13
怎么能把自己的东西拿去拍卖?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自己的东西拿去拍卖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四十一条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第四十二条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  第四十三条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四)拍卖的时间、地点;  
(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六)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七)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节拍卖公告与展示  第四十五条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第四十六条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  
(二)拍卖标的;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拍卖公告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介发布。  第四十八条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  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  第三节拍卖的实施  第四十九条拍卖师应当于拍卖前宣布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  第五十条拍卖标的无保留价的,拍卖师应当在拍卖前予以说明。  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  第五十一条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  第五十二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五十三条拍卖人进行拍卖时,应当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应当由拍卖师、记录人签名;拍卖成交的,还应当由买受人签名。  第五十四条拍卖人应当妥善保管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  前款规定的账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自委托拍卖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五年。  第五十五条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第四节佣金  第五十六条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  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五十七条拍卖本法第九条规定的物品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适用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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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偷偷把东西拿走违法吗
10w+浏览2024-09-29
离婚之前拿走自己买的东西可以吗
在处理离婚纠纷前,夫妻双方有权取回各自私人物品,这些物品属于单独所有的财产,所有者拥有完整所有权和处置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债务包括婚前财产、人身伤害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定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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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把房东的东西拿走算不算盗窃
1w浏览2025-04-15
怎么能把自己的东西拿去拍卖?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自己的东西拿去拍卖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四十一条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第四十二条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  第四十三条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四)拍卖的时间、地点;  
(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六)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七)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节拍卖公告与展示  第四十五条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第四十六条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  
(二)拍卖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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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闯民宅说我把他东西拿走了
10w+浏览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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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离婚纠纷前,夫妻双方有权取回各自私人物品,这些物品属于单独所有的财产,所有者拥有完整所有权和处置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债务包括婚前财产、人身伤害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定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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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自己的东西都拿走吗
1w浏览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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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自己的东西拿去拍卖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四十一条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第四十二条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  第四十三条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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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合伙买卖一个人把东西拿走了
10w+浏览2024-02-19
朋友把代为保管的东西拿走了怎么办
处理他人财物时,如非法占为己有,可能触犯侵占罪或职务侵占罪。非法占有物品价值达到一定金额且拒绝归还,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若金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将受两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和罚款。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数额较大者将受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涉及大量财产,将受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能被没收部分或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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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拿走自己的东西吗
1w浏览2025-02-06
怎么能把自己的东西拿去拍卖?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自己的东西拿去拍卖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四十一条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第四十二条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  第四十三条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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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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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拍卖公告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介发布。  第四十八条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  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  第三节拍卖的实施  第四十九条拍卖师应当于拍卖前宣布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  第五十条拍卖标的无保留价的,拍卖师应当在拍卖前予以说明。  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  第五十一条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  第五十二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五十三条拍卖人进行拍卖时,应当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应当由拍卖师、记录人签名;拍卖成交的,还应当由买受人签名。  第五十四条拍卖人应当妥善保管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  前款规定的账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自委托拍卖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五年。  第五十五条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第四节佣金  第五十六条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  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五十七条拍卖本法第九条规定的物品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适用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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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把代为保管的东西拿走了怎么办
10w+浏览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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