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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追诉期起算点是怎样确定的

#刑事犯罪辩护 最新修订 | 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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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竞静律师
陈竞静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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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刑事案件追诉期起算点一般是犯罪行为结束那天。
要是犯罪行为存在连续或继续状态,就从该行为终了之日开始算。
比如多次盗窃,每次盗窃都构成犯罪,那最后一次盗窃完成之日就是追诉期起算点。
再如非法拘禁他人,从停止非法拘禁行为时起算追诉期。
2.要注意,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算。
3.追诉期限通常依据不同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来定。
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十年等。
4.不同罪名的具体追诉期规定可依照刑法相关条款确定。

案情回顾:

小何多次实施盗窃行为,每次盗窃均构成犯罪。最后一次盗窃完成后,小何以为过段时间就没事了。然而,在追诉期内,小何又实施了非法拘禁小静的犯罪行为。小李认为小何之前盗窃行为的追诉期应从最后一次盗窃完成日起算,而小胡则觉得应从实施非法拘禁犯罪之日起算,双方对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追诉期起算点一般是犯罪行为结束那日,若犯罪行为存在连续或持续状态,如多次盗窃,从最后一次完成日起算。所以小何盗窃行为原本追诉期应从最后一次盗窃完成日起算。
2、但由于小何在追诉期内又犯非法拘禁罪,按照规定,前罪(盗窃)追诉期应从犯后罪(非法拘禁)之日起算。具体追诉期时长要依据犯罪法定最高刑来确定,可参考刑法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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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追诉期起算点该怎么确定
1、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2、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按其罪应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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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追诉期起算点是怎样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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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诉讼地点如何确定,如何确定合同诉讼地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确定合同地 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 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2)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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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期限的起点和终点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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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2、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按其罪应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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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追诉时效起算点是怎样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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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诉讼地点如何确定,如何确定合同诉讼地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确定合同地 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 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2)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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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保证期间的起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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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诉讼地点如何确定,如何确定合同诉讼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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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诉讼地点如何确定,如何确定合同诉讼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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