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怎样认定

#财产分割 最新修订 | 2025-03-27
4.3k浏览
徐卫东律师
徐卫东律师在线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5.0分服务:1.7万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财产分割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财产分割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要是双方没达成离婚协议,那这个协议就不产生效力。
2.一旦双方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此财产分割协议便从离婚协议生效之时开始生效。
3.不过要留意,协议内容得符合法律规定,绝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像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协议,有可能是无效的。
4.而且,财产分割的约定必须明确具体,防止因模糊不清引发后续纠纷
比如说房产分割,要明确具体的分割方式以及归属等。
总之,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取决于离婚协议是否达成,还有协议内容的合法性与明确性。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是夫妻,两人签订了一份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但在准备办理离婚手续时,小何反悔不想离婚了,小丽则认为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要求按照协议分割财产,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在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时,不发生效力。本案中小何反悔不离婚,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所以该分割协议未生效
2、协议生效需内容合法,不能违反强制规定,且不能通过欺诈、胁迫手段签订。同时,分割约定要明确具体。本案中若协议符合这些要求,但未达成离婚协议,也不生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无锡181****951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1****268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35****413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533人选择咨询律师
592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怎样认定
一键咨询
  • 135****12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3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3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2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4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6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1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2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5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4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5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7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6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5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6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5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3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7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0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7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2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5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8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1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6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3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1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7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6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3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2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4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2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5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7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5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4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5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5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1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4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1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6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6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8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1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1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2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6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3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178****519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8****129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0****370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怎样认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怎样认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怎样认定
1w浏览2025-03-27
附协议离婚要求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附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如何
对于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出过规定,该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和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该司法解释出台后,很多观点认为诉前离婚协议有效,即只要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既然不能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一方当事人凭离婚协议离婚的,就应当按离婚协议约定判决。尽管最高人民民事审判第一庭在第一时间以出版“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从书”单行本《最高人民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理解与适用》的方式,对此司法解释的内容明确界定为是“人民对当事人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争议的受理”,即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后,如果一方反悔或者不按协议履行的,可以向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提讼。但在实践中,却远非这么简单:有的对诉前离婚协议绝对不理;有的仅把诉前离婚协议作为判决的适当参考;有的完全依照诉前离婚协议判决。导致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鉴于上述情况,最高人民7月出台了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对诉前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司法解释
(三)第1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司法解释三的规定,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并不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起生效,而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生效条件,即从婚姻登记处领到离婚证或者经调解签收民事调解书后离婚协议才生效。在双方未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效力,不能作为人民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
在实践中,有些夫妻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之后一方反悔,另一方持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离婚要求按协议判决。该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的效力与一般的离婚协议没有区别,即公证的效力在于确认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不能改变协议的生效条件。不管离婚协议是否公证,只一方反悔,双方未能在离婚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协议均不生效。
4w浏览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效力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善意第三人无效,比如对债权人来说,债权人能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夫妻两个人共同主张债务,这笔债务的分担问题是夫妻两个人去协商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要如何认定
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通常是当事人平等协商的结果,因此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但其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先决条件,不能完全由当事人的合意来完成,还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
1w浏览2025-01-05
附协议离婚要求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附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如何
对于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出过规定,该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和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该司法解释出台后,很多观点认为诉前离婚协议有效,即只要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既然不能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一方当事人凭离婚协议离婚的,就应当按离婚协议约定判决。尽管最高人民民事审判第一庭在第一时间以出版“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从书”单行本《最高人民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理解与适用》的方式,对此司法解释的内容明确界定为是“人民对当事人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争议的受理”,即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后,如果一方反悔或者不按协议履行的,可以向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提讼。但在实践中,却远非这么简单:有的对诉前离婚协议绝对不理;有的仅把诉前离婚协议作为判决的适当参考;有的完全依照诉前离婚协议判决。导致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鉴于上述情况,最高人民7月出台了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对诉前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司法解释
(三)第1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司法解释三的规定,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并不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起生效,而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生效条件,即从婚姻登记处领到离婚证或者经调解签收民事调解书后离婚协议才生效。在双方未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效力,不能作为人民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
在实践中,有些夫妻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之后一方反悔,另一方持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离婚要求按协议判决。该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的效力与一般的离婚协议没有区别,即公证的效力在于确认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不能改变协议的生效条件。不管离婚协议是否公证,只一方反悔,双方未能在离婚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协议均不生效。
4w浏览
遗产分割协议效力如何认定
1w浏览2025-03-16
附协议离婚要求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附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如何
对于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出过规定,该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和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该司法解释出台后,很多观点认为诉前离婚协议有效,即只要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既然不能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一方当事人凭离婚协议离婚的,就应当按离婚协议约定判决。尽管最高人民民事审判第一庭在第一时间以出版“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从书”单行本《最高人民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理解与适用》的方式,对此司法解释的内容明确界定为是“人民对当事人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争议的受理”,即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后,如果一方反悔或者不按协议履行的,可以向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提讼。但在实践中,却远非这么简单:有的对诉前离婚协议绝对不理;有的仅把诉前离婚协议作为判决的适当参考;有的完全依照诉前离婚协议判决。导致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鉴于上述情况,最高人民7月出台了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对诉前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司法解释
(三)第1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司法解释三的规定,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并不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起生效,而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生效条件,即从婚姻登记处领到离婚证或者经调解签收民事调解书后离婚协议才生效。在双方未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效力,不能作为人民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
在实践中,有些夫妻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之后一方反悔,另一方持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离婚要求按协议判决。该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的效力与一般的离婚协议没有区别,即公证的效力在于确认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不能改变协议的生效条件。不管离婚协议是否公证,只一方反悔,双方未能在离婚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协议均不生效。
4w浏览
离婚协议房产分割效力如何认定
1w浏览2025-04-08
附协议离婚要求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附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如何
对于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出过规定,该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和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该司法解释出台后,很多观点认为诉前离婚协议有效,即只要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既然不能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一方当事人凭离婚协议离婚的,就应当按离婚协议约定判决。尽管最高人民民事审判第一庭在第一时间以出版“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从书”单行本《最高人民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理解与适用》的方式,对此司法解释的内容明确界定为是“人民对当事人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争议的受理”,即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后,如果一方反悔或者不按协议履行的,可以向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提讼。但在实践中,却远非这么简单:有的对诉前离婚协议绝对不理;有的仅把诉前离婚协议作为判决的适当参考;有的完全依照诉前离婚协议判决。导致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鉴于上述情况,最高人民7月出台了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对诉前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司法解释
(三)第1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司法解释三的规定,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并不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起生效,而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生效条件,即从婚姻登记处领到离婚证或者经调解签收民事调解书后离婚协议才生效。在双方未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效力,不能作为人民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
在实践中,有些夫妻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之后一方反悔,另一方持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离婚要求按协议判决。该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的效力与一般的离婚协议没有区别,即公证的效力在于确认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不能改变协议的生效条件。不管离婚协议是否公证,只一方反悔,双方未能在离婚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协议均不生效。
4w浏览
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1w浏览2025-02-04
附协议离婚要求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附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如何
对于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出过规定,该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和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该司法解释出台后,很多观点认为诉前离婚协议有效,即只要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既然不能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一方当事人凭离婚协议离婚的,就应当按离婚协议约定判决。尽管最高人民民事审判第一庭在第一时间以出版“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从书”单行本《最高人民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理解与适用》的方式,对此司法解释的内容明确界定为是“人民对当事人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争议的受理”,即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后,如果一方反悔或者不按协议履行的,可以向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提讼。但在实践中,却远非这么简单:有的对诉前离婚协议绝对不理;有的仅把诉前离婚协议作为判决的适当参考;有的完全依照诉前离婚协议判决。导致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鉴于上述情况,最高人民7月出台了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对诉前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司法解释
(三)第1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司法解释三的规定,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并不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起生效,而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生效条件,即从婚姻登记处领到离婚证或者经调解签收民事调解书后离婚协议才生效。在双方未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效力,不能作为人民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
在实践中,有些夫妻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之后一方反悔,另一方持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离婚要求按协议判决。该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的效力与一般的离婚协议没有区别,即公证的效力在于确认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不能改变协议的生效条件。不管离婚协议是否公证,只一方反悔,双方未能在离婚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协议均不生效。
4w浏览
顶部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徐州177****3017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56****556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6****6670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88****600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0****2804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80****924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