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婚前老宅婚前共同财产吗

#财产分割 最新修订 | 2025-03-31
3.3k浏览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052人
专业处理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财产分割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财产分割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婚前老宅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老宅是一方婚前个人合法拥有的,其权属不会因结婚而改变,依旧归一方单独所有。
比如一方在婚前就已合法取得老宅产权,那婚后它还是该方的个人财产
2.不过有特殊情况。
婚后双方对老宅进行重大修缮、扩建等,使老宅价值显著增加。
例如,夫妻共同出资对老宅进行大规模翻新,增添了现代化设施等,这因夫妻共同投入新增的价值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老宅是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且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
像一方婚前承租单位宿舍,婚后用夫妻共同积蓄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这种情况在离婚时可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具体判定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来确定。
需全面考量各种因素,准确判断老宅的财产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前,小朱就合法拥有一处老宅。婚后,两人用共同财产对老宅进行了大规模翻新,增添了现代化设施。多年后,两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对于老宅的归属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老宅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应归自己;小丽则觉得婚后对老宅有共同投入,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婚前合法拥有的老宅通常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本案中小朱婚前就取得老宅产权,所以老宅原本权属归小朱。
2、但婚后两人对老宅进行重大修缮、扩建使老宅价值显著增加,新增价值部分是夫妻共同投入所致,这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小丽要求分割增值部分合理。具体判定需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确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盐城152****526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8****864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1****615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89人选择咨询律师
637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婚前老宅婚前共同财产吗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1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0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3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0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6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8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6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1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7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3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1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0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6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0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6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2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6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1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5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6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7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6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7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0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0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5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2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4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4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7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6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5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6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3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2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4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0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1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8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2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4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7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0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4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5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2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8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6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2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178****378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4****747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2****544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宅基地拆迁是老公的婚前财产吗
宅基地拆迁如果十一夫妻双方的名义进行申请登记的,并且宅基地登记证上为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宅基地拆迁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如果宅基地登记证上的名字只有老公,那么宅基地属于老公的婚前财产。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婚前老宅婚前共同财产吗
1w浏览2025-03-31
宅基地共同共有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宅基地共同共有是如何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1项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虽然宅基地使用权人通常登记为户主的名字,但这并不否认同户的其他成员共同享有该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2款和《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修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为了保证新建住宅用地符合法律规定,自家宅基地上新建房屋也需要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才可动工兴建。因此,张乙、张丙在原宅基地上修建房屋符合土地用途,是对宅基地的合理利用。二人修建住宅的行为合法,办理利用原有宅基地建房的审批手续后即可开工,张甲无权阻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反过来讲,农村宅基地应当是以户为单位计算的,户内成员拥有共同的使用权。实际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取得的情况多种多样,分户所得、继承所得、原始审批所得等等情况都有;而由于结婚、生老病死以及户籍转移等情况,户内成员也处于经常变动的状态。为了维护农村集体成员的土地利益,也为了便于管理,需要一个统一的标准来确定宅基地使用权意义上的“户内成员”,而这个标准就是建房用地审批表。
农村宅基地是一户一宅的。一个户口本算一户。成年子女应当可以申请新的个人的一个户口本的。宅基地及上面建成的房子都应该是一户家庭共同共有的。除非子女有证据证明其也有出资建造才按份共有。注意,出工出力不能按份共有,要出钱出资才算的。宅基地房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户口本中的户主只是家庭成员的代表,没有实质性的法律意义的。宅基地房一般登记在户主名下,但仍属于家庭共同共有的。兄弟姐妹在自己申请的宅基地上建房,其他兄弟姐妹是没有份的,父母也没有份。同一个户口本的才有份。
3w浏览
老公婚前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民法典》中对老公婚前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有明确规定,男女双方的婚前财产都是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者一方的合法收入才能被认定成共同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前分得的老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w浏览2025-04-12
宅基地共同共有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宅基地共同共有是如何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1项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虽然宅基地使用权人通常登记为户主的名字,但这并不否认同户的其他成员共同享有该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2款和《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修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为了保证新建住宅用地符合法律规定,自家宅基地上新建房屋也需要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才可动工兴建。因此,张乙、张丙在原宅基地上修建房屋符合土地用途,是对宅基地的合理利用。二人修建住宅的行为合法,办理利用原有宅基地建房的审批手续后即可开工,张甲无权阻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反过来讲,农村宅基地应当是以户为单位计算的,户内成员拥有共同的使用权。实际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取得的情况多种多样,分户所得、继承所得、原始审批所得等等情况都有;而由于结婚、生老病死以及户籍转移等情况,户内成员也处于经常变动的状态。为了维护农村集体成员的土地利益,也为了便于管理,需要一个统一的标准来确定宅基地使用权意义上的“户内成员”,而这个标准就是建房用地审批表。
农村宅基地是一户一宅的。一个户口本算一户。成年子女应当可以申请新的个人的一个户口本的。宅基地及上面建成的房子都应该是一户家庭共同共有的。除非子女有证据证明其也有出资建造才按份共有。注意,出工出力不能按份共有,要出钱出资才算的。宅基地房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户口本中的户主只是家庭成员的代表,没有实质性的法律意义的。宅基地房一般登记在户主名下,但仍属于家庭共同共有的。兄弟姐妹在自己申请的宅基地上建房,其他兄弟姐妹是没有份的,父母也没有份。同一个户口本的才有份。
3w浏览
婚前宅基地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婚前宅基地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前财产包括老宅子吗
1w浏览2025-03-22
宅基地共同共有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宅基地共同共有是如何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1项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虽然宅基地使用权人通常登记为户主的名字,但这并不否认同户的其他成员共同享有该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2款和《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修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为了保证新建住宅用地符合法律规定,自家宅基地上新建房屋也需要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才可动工兴建。因此,张乙、张丙在原宅基地上修建房屋符合土地用途,是对宅基地的合理利用。二人修建住宅的行为合法,办理利用原有宅基地建房的审批手续后即可开工,张甲无权阻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反过来讲,农村宅基地应当是以户为单位计算的,户内成员拥有共同的使用权。实际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取得的情况多种多样,分户所得、继承所得、原始审批所得等等情况都有;而由于结婚、生老病死以及户籍转移等情况,户内成员也处于经常变动的状态。为了维护农村集体成员的土地利益,也为了便于管理,需要一个统一的标准来确定宅基地使用权意义上的“户内成员”,而这个标准就是建房用地审批表。
农村宅基地是一户一宅的。一个户口本算一户。成年子女应当可以申请新的个人的一个户口本的。宅基地及上面建成的房子都应该是一户家庭共同共有的。除非子女有证据证明其也有出资建造才按份共有。注意,出工出力不能按份共有,要出钱出资才算的。宅基地房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户口本中的户主只是家庭成员的代表,没有实质性的法律意义的。宅基地房一般登记在户主名下,但仍属于家庭共同共有的。兄弟姐妹在自己申请的宅基地上建房,其他兄弟姐妹是没有份的,父母也没有份。同一个户口本的才有份。
3w浏览
婚前农村增宅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的农村增宅房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明确规定的是在夫妻双方婚后所获得的相关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婚前老宅财产怎么处理
1w浏览2025-06-29
宅基地共同共有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宅基地共同共有是如何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1项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虽然宅基地使用权人通常登记为户主的名字,但这并不否认同户的其他成员共同享有该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2款和《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修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为了保证新建住宅用地符合法律规定,自家宅基地上新建房屋也需要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才可动工兴建。因此,张乙、张丙在原宅基地上修建房屋符合土地用途,是对宅基地的合理利用。二人修建住宅的行为合法,办理利用原有宅基地建房的审批手续后即可开工,张甲无权阻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反过来讲,农村宅基地应当是以户为单位计算的,户内成员拥有共同的使用权。实际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取得的情况多种多样,分户所得、继承所得、原始审批所得等等情况都有;而由于结婚、生老病死以及户籍转移等情况,户内成员也处于经常变动的状态。为了维护农村集体成员的土地利益,也为了便于管理,需要一个统一的标准来确定宅基地使用权意义上的“户内成员”,而这个标准就是建房用地审批表。
农村宅基地是一户一宅的。一个户口本算一户。成年子女应当可以申请新的个人的一个户口本的。宅基地及上面建成的房子都应该是一户家庭共同共有的。除非子女有证据证明其也有出资建造才按份共有。注意,出工出力不能按份共有,要出钱出资才算的。宅基地房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户口本中的户主只是家庭成员的代表,没有实质性的法律意义的。宅基地房一般登记在户主名下,但仍属于家庭共同共有的。兄弟姐妹在自己申请的宅基地上建房,其他兄弟姐妹是没有份的,父母也没有份。同一个户口本的才有份。
3w浏览
婚前老家地皮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老家地皮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话,那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婚前个人的财产,所购买的一些地皮都是属于个人的财产范畴,离婚的时候不能分割。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结婚前的宅基地婚后是共同财产吗
1w浏览2025-01-01
宅基地共同共有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宅基地共同共有是如何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1项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虽然宅基地使用权人通常登记为户主的名字,但这并不否认同户的其他成员共同享有该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2款和《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修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为了保证新建住宅用地符合法律规定,自家宅基地上新建房屋也需要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才可动工兴建。因此,张乙、张丙在原宅基地上修建房屋符合土地用途,是对宅基地的合理利用。二人修建住宅的行为合法,办理利用原有宅基地建房的审批手续后即可开工,张甲无权阻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反过来讲,农村宅基地应当是以户为单位计算的,户内成员拥有共同的使用权。实际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取得的情况多种多样,分户所得、继承所得、原始审批所得等等情况都有;而由于结婚、生老病死以及户籍转移等情况,户内成员也处于经常变动的状态。为了维护农村集体成员的土地利益,也为了便于管理,需要一个统一的标准来确定宅基地使用权意义上的“户内成员”,而这个标准就是建房用地审批表。
农村宅基地是一户一宅的。一个户口本算一户。成年子女应当可以申请新的个人的一个户口本的。宅基地及上面建成的房子都应该是一户家庭共同共有的。除非子女有证据证明其也有出资建造才按份共有。注意,出工出力不能按份共有,要出钱出资才算的。宅基地房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户口本中的户主只是家庭成员的代表,没有实质性的法律意义的。宅基地房一般登记在户主名下,但仍属于家庭共同共有的。兄弟姐妹在自己申请的宅基地上建房,其他兄弟姐妹是没有份的,父母也没有份。同一个户口本的才有份。
3w浏览
顶部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78****3147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35****318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77****1644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77****753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1****6941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81****942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