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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非股东如何量刑

#刑事处罚辩护 最新修订 | 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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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刘兆杰律师在线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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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在开设赌场罪里,即便不是股东,只要参与了开设赌场行为,量刑通常会依据其在犯罪里的作用以及参与程度等因素来判定。
2.从作用方面分析:
若起主要作用,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并处罚金;
要是情节严重,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并处罚金
而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同样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从参与程度来看:
参与时间长且获利较多的,量刑相对会重些;
参与时间短且获利少的,量刑则相对较轻。
4.需注意,具体量刑要综合考量案件的各种具体情形,像赌场的规模大小、参与人数多少、社会危害程度怎样等。
而且不同地区对于此类犯罪的量刑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例如有的地区经济发达,对于类似犯罪的量刑起点可能会相对高一些;
而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量刑起点可能会低一些。
总之,具体量刑需全面衡量各方面因素。

案情回顾:

小何、小李和小胡三人商议开设赌场。小何提供场地,小李负责招揽赌客,小胡负责在赌场维持秩序。他们并非赌场股东,但积极参与了开设赌场的行为。小何在整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小李和小胡起次要作用。三人因该行为被警方查获。对于三人的量刑,产生了争议,有人认为应统一标准,有人觉得应按各自作用和参与程度量刑。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在开设赌场罪中,即便不是股东,只要参与开设赌场行为,量刑需考量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参与程度。小何起主要作用,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若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小李和小胡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同时,具体量刑还会综合赌场规模、参与人数、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不同地区量刑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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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非股东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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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只罚股东吗
开设赌场罪并非仅处罚股东。股东若为核心策划者,组织赌博活动,则构成犯罪。但如股东仅为投资者,且对赌博活动不知情,则不构成此罪。判断主犯需综合考虑股东在经营中的实际参与及知情程度。因此,处罚应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并非一律针对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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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开设赌场罪非股东如何量刑
1w浏览2025-04-02
大姐从小就爱赌博,后来她结婚以后找了一个爱赌钱的老公,他们两个就一起开了一家赌场,赌场被警察抄了好几次都没有抓到他们,请问开设赌场罪不是股东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啊?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4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9次会议通过,2005年5月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第五条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第六条 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
(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第九条 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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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股东判多久
10w+浏览2024-03-02
开设赌场股东是主犯吗
赌场经营场所的股东是不是主犯,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其一、如果该股东是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组织者,则该股东是主犯。其二、如果该股东不是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组织者,其对该经营场所被用来聚众赌博且营利的毫不知情的,则该股东不是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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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开设赌场股东判多久
1、一般案件由检察院移交到法院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开庭审理。2、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并处罚金。3、如果行为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会判处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1w浏览2024-10-13
大姐从小就爱赌博,后来她结婚以后找了一个爱赌钱的老公,他们两个就一起开了一家赌场,赌场被警察抄了好几次都没有抓到他们,请问开设赌场罪不是股东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啊?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4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9次会议通过,2005年5月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第五条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第六条 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
(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第九条 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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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股东是主犯吗
9.4w浏览2023-09-09
开设赌场罪是股东犯吗
根据法律法规,赌场运营商可能是股东,赌场是非法的,比如赌场的经营者全面组织、策划、指挥开设赌场,或者明确知道开设赌场的行为,还积极参与并获取利益,那么他/她可能被判定为开设赌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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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开设赌场股东判多久
1w浏览2025-06-12
大姐从小就爱赌博,后来她结婚以后找了一个爱赌钱的老公,他们两个就一起开了一家赌场,赌场被警察抄了好几次都没有抓到他们,请问开设赌场罪不是股东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啊?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4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9次会议通过,2005年5月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第五条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第六条 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
(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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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股东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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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小股东怎么判
开设赌场罪中,小股东作为共犯,将依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情节严重性及获利情况,依法审判。一般情况下,若其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且情节较轻,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一定罚金。但具体判决需结合案件细节,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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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赌场的股东属于开设赌场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参与开设赌场并深度介入经营管理的股东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法院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证据,公正审理后作出判决。若股东主要追求经济利益,且行为情节严重,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1w浏览2024-07-01
大姐从小就爱赌博,后来她结婚以后找了一个爱赌钱的老公,他们两个就一起开了一家赌场,赌场被警察抄了好几次都没有抓到他们,请问开设赌场罪不是股东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啊?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4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9次会议通过,2005年5月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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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第五条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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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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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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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量几个股东
10w+浏览2024-08-05
开设赌场罪股东会如何判?
开设赌场罪股东会如何判要结合案件的情况来确定,只要构成犯罪就会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如果犯罪情形比较严重的就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会处相应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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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开设赌场罪股东判多久
开设赌场罪的公司股东将受到刑事惩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此类罪行可能导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相应罚金。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具体判决取决于是否实施了聚集赌博、建立赌场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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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股东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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