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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自愿放弃夫妻财产有效吗

#夫妻债务 最新修订 | 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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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刘巍律师在线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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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女方自愿放弃夫妻财产的声明具有效力。
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能够对自身财产权益进行处分。
不过,存在一定限制条件。
要是放弃声明是在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状况下作出,依据《民法典》,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另外,若该放弃行为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也可能被判定无效。
例如,女方为逃避债务而放弃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或许不会被认可。
所以,女方自愿放弃夫妻财产声明通常有效,但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确保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情形。
像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出现一方以威胁另一方的方式,让其签署放弃财产声明,此时受威胁方就可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若放弃行为影响到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也不符合法律要求。
总之,需全面审查,保障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李让小朱签署一份自愿放弃夫妻财产的声明。小朱称签署该声明是因为受到小李的威胁,并非自己真实意愿。而且小朱担心若放弃财产,可能影响到债权人的利益,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女方自愿放弃夫妻财产声明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具有效力。但本案中小朱称受威胁签署声明,若属实,依据《民法典》,受胁迫方小朱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声明。
2、若小朱放弃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等他人合法权益,该声明也可能被判定无效。所以需全面审查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情形,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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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自愿放弃夫妻财产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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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探视权可自愿放弃吗
离婚协议写明一方放弃孩子探视权,法律上无效。探望权从法理上看,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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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男方自愿放弃夫妻财产有效吗
1w浏览2025-06-07
夫妻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书面声明有效吗
[律师回复] 有些时候夫妻一方会背着另外一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致使另一半利益受损,这种情况下,一方变卖是有效的吗?利益受损的一方可以向第三人讨回财物吗?
一般来讲,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的交易秩序,除非是第三人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只要第三人为善意、支付合理对价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的买卖行为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另一方不得以不知情、不同意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这点在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夫妻一方因另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造成另一方受到损失,受到损失的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对方赔偿该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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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放弃夫妻之间债务
10w+浏览2023-09-06
女方要是自愿放弃探视权合法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女方要是自愿放弃探视权合法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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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男方自愿放弃夫妻财产怎么办
1w浏览2025-02-04
夫妻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书面声明有效吗
[律师回复] 有些时候夫妻一方会背着另外一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致使另一半利益受损,这种情况下,一方变卖是有效的吗?利益受损的一方可以向第三人讨回财物吗?
一般来讲,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的交易秩序,除非是第三人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只要第三人为善意、支付合理对价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的买卖行为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另一方不得以不知情、不同意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这点在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夫妻一方因另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造成另一方受到损失,受到损失的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对方赔偿该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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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
10w+浏览2024-10-26
女方自愿放弃孩子还能争抚养权吗?
女方自愿放弃孩子还能争抚养权。如果离婚协议明确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且对方无影响孩子成长的情形,一般不好变更孩子抚养权。离婚后,抚养关系仍然可以变更,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及子女自身的条件都可能发生变化,出于对子女健康成长的考虑,法律允许离婚夫妇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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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女方自愿放弃夫妻财产有效吗
1w浏览2025-04-02
夫妻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书面声明有效吗
[律师回复] 有些时候夫妻一方会背着另外一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致使另一半利益受损,这种情况下,一方变卖是有效的吗?利益受损的一方可以向第三人讨回财物吗?
一般来讲,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的交易秩序,除非是第三人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只要第三人为善意、支付合理对价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的买卖行为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另一方不得以不知情、不同意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这点在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夫妻一方因另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造成另一方受到损失,受到损失的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对方赔偿该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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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一方自愿放弃
10w+浏览2024-11-09
离婚女方自愿放弃所有财产合法吗?
离婚时,女方自愿放弃所有财产需要经双方一致同意并协议的情况下,是合法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既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既可以对全部夫妻财产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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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一方自愿放弃有继承权么
1w浏览2025-01-25
夫妻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书面声明有效吗
[律师回复] 有些时候夫妻一方会背着另外一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致使另一半利益受损,这种情况下,一方变卖是有效的吗?利益受损的一方可以向第三人讨回财物吗?
一般来讲,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的交易秩序,除非是第三人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只要第三人为善意、支付合理对价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的买卖行为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另一方不得以不知情、不同意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这点在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夫妻一方因另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造成另一方受到损失,受到损失的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对方赔偿该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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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自愿放弃夫妻财产
10w+浏览2024-10-29
夫妻一方自愿放弃房产声明怎么写
夫妻一方自愿放弃房产声明的主要内容包括放弃人的身份信息和放弃具体事项,最后签下本人的名字和日期即可生效。放弃房屋产权声明一经做出便发生法律效力,不得随意反悔,因此大家在做出声明前一定要慎重思考,以免发生纠纷。离婚双方对此举动需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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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男方自愿放弃房子咋办
1w浏览2025-04-04
夫妻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书面声明有效吗
[律师回复] 有些时候夫妻一方会背着另外一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致使另一半利益受损,这种情况下,一方变卖是有效的吗?利益受损的一方可以向第三人讨回财物吗?
一般来讲,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的交易秩序,除非是第三人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只要第三人为善意、支付合理对价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的买卖行为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另一方不得以不知情、不同意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这点在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夫妻一方因另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造成另一方受到损失,受到损失的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对方赔偿该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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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签定的自愿放弃财产
10w+浏览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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