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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挪用公款怎么定罪

#贪污受贿辩护 最新修订 | 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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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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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协助挪用公款会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刑法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用于非法活动,或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又或者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当协助者与挪用人共谋,还指使或参与策划获取挪用款时,就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来定罪处罚
2.在司法实践里,认定协助挪用公款要考量诸多因素,像协助行为和挪用公款结果的因果关系等。
举例来说,如果协助者提供了关键的资金账户信息等帮助行为,进而促使公款被挪用这一结果发生。
具体量刑会依据挪用公款的数额、用途、情节以及协助者在犯罪中的作用等综合判定。
要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等情况,可能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还不退还的,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案情回顾:

小朱系某单位财务人员,负责管理单位公款。小胡与小朱共谋,指使小朱挪用单位公款用于个人营利活动。小胡向小朱提供了自己的资金账户信息,协助小朱将公款转入该账户。后该单位发现公款被挪用,遂报警。小朱和小胡被依法逮捕

案情分析:

1、根据刑法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用于营利活动且数额较大的,构成挪用公款罪。小胡与小朱共谋,指使并参与策划获取挪用款,应认定为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2、小胡提供资金账户信息的协助行为与公款被挪用的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具体量刑将依据挪用公款的数额、用途、情节以及小胡在犯罪中的作用等综合判定,若数额较大,可能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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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挪用公款怎么定罪
1w浏览2025-04-09
协助组织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组织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二、组织卖淫构成何罪 组织卖淫,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 如果组织卖淫的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观上实施了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可构成介绍卖淫罪。当然,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故意介绍卖淫,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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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协助挪用公款什么罪
1w浏览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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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挪用公款罪怎么判
1w浏览2025-07-13
协助组织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组织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二、组织卖淫构成何罪 组织卖淫,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 如果组织卖淫的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观上实施了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可构成介绍卖淫罪。当然,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故意介绍卖淫,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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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组织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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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浏览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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