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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别人的东西卖了属于什么罪

#刑事犯罪辩护 最新修订 |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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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刘兆杰律师在线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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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生活中,某些行为可能涉嫌侵占罪或盗窃罪,具体判定要依据实际情况。
侵占罪情况
当财物保管人把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还拒不退还,就构成了侵占罪。
比如,你受朋友委托保管一件物品,在朋友不知情的情况下,你擅自将其售卖,这种行为就符合侵占罪的特征。
盗窃罪情况
如果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公私财物,那就可能构成盗窃罪。
举例来说,趁人不注意,把他人财物偷走后拿去售卖,这就是典型的盗窃行为。
数额标准及定罪因素
数额较大”有一定的界定范围,一般指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
不过,具体定罪不能只看数额,还要综合考虑行为人主观故意、行为方式以及财物价值等多个因素。
处理方式
一旦遭遇这类涉嫌犯罪的情况,失主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续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案情回顾:

小许受朋友小李委托保管一批贵重物品。一段时间后,小李向小许索要物品,小许却谎称物品丢失。然而,小李偶然发现小许已将物品擅自售卖。另外,小胡趁小丽不备,秘密偷走她价值五千元的财物并售卖。小丽发现财物丢失后,怀疑是小胡所为。

案情分析:

1、小许受小李委托保管物品,却非法将其售卖且拒不归还,符合侵占罪构成要件。若物品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小许涉嫌侵占罪。
2、小胡趁小丽不备偷走财物并售卖,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秘密窃取行为,若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小胡可能构成盗窃罪。失主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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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别人的东西卖了属于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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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把别人东西卖了犯什么法
擅自出售他人物品,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财产权,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侵占罪,面临法律的制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旦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该切勿擅自处理他人物品,以免陷入法律的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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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把别人的东西卖了属于盗窃吗
1w浏览2025-06-08
怎么能把自己的东西拿去拍卖?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自己的东西拿去拍卖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四十一条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第四十二条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  第四十三条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四)拍卖的时间、地点;  
(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六)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七)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节拍卖公告与展示  第四十五条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第四十六条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  
(二)拍卖标的;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拍卖公告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介发布。  第四十八条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  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  第三节拍卖的实施  第四十九条拍卖师应当于拍卖前宣布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  第五十条拍卖标的无保留价的,拍卖师应当在拍卖前予以说明。  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  第五十一条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  第五十二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五十三条拍卖人进行拍卖时,应当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应当由拍卖师、记录人签名;拍卖成交的,还应当由买受人签名。  第五十四条拍卖人应当妥善保管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  前款规定的账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自委托拍卖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五年。  第五十五条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第四节佣金  第五十六条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  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五十七条拍卖本法第九条规定的物品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适用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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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把别人东西卖了犯什么法
擅自出售他人物品,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财产权,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侵占罪,面临法律的制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旦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财产权,切勿擅自处理他人物品,以免陷入法律的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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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把别人的东西卖了属于什么罪
1w浏览2025-04-18
怎么能把自己的东西拿去拍卖?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自己的东西拿去拍卖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四十一条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第四十二条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  第四十三条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四)拍卖的时间、地点;  
(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六)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七)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节拍卖公告与展示  第四十五条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第四十六条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  
(二)拍卖标的;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拍卖公告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介发布。  第四十八条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  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  第三节拍卖的实施  第四十九条拍卖师应当于拍卖前宣布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  第五十条拍卖标的无保留价的,拍卖师应当在拍卖前予以说明。  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  第五十一条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  第五十二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五十三条拍卖人进行拍卖时,应当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应当由拍卖师、记录人签名;拍卖成交的,还应当由买受人签名。  第五十四条拍卖人应当妥善保管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  前款规定的账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自委托拍卖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五年。  第五十五条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第四节佣金  第五十六条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  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五十七条拍卖本法第九条规定的物品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适用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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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别人东西不还属于什么
1w浏览2025-05-09
怎么能把自己的东西拿去拍卖?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自己的东西拿去拍卖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四十一条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第四十二条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  第四十三条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四)拍卖的时间、地点;  
(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六)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七)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节拍卖公告与展示  第四十五条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第四十六条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  
(二)拍卖标的;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拍卖公告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介发布。  第四十八条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  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  第三节拍卖的实施  第四十九条拍卖师应当于拍卖前宣布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  第五十条拍卖标的无保留价的,拍卖师应当在拍卖前予以说明。  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  第五十一条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  第五十二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五十三条拍卖人进行拍卖时,应当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应当由拍卖师、记录人签名;拍卖成交的,还应当由买受人签名。  第五十四条拍卖人应当妥善保管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  前款规定的账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自委托拍卖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五年。  第五十五条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第四节佣金  第五十六条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  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五十七条拍卖本法第九条规定的物品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适用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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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赖别人偷东西属于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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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能把自己的东西拿去拍卖?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自己的东西拿去拍卖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四十一条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第四十二条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  第四十三条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四)拍卖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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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节拍卖公告与展示  第四十五条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第四十六条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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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吃别人东西属于盗窃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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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能把自己的东西拿去拍卖?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自己的东西拿去拍卖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四十一条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第四十二条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  第四十三条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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