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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以赌博为业怎么界定

#刑事犯罪辩护 最新修订 | 202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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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刘兆杰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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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里,“以赌博为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界定:
1.赌博行为的常习性:
参与赌博活动是经常、一贯的,并非偶尔为之。
也就是说,不是心血来潮偶尔玩一玩,而是频繁地投身于赌博。
2.经济来源与生活方式:
把赌博当作主要经济来源或者生活方式。
靠赌博赢取的收入来维持生计,或者满足自己大部分的生活需求。
3.主观目的:
主观上是以通过赌博盈利为目的,而不是单纯为了娱乐。
比如有个人,长期且频繁地出入赌场,每天都沉浸在赌博当中,日常生活开销大多是赌博赢来的钱。
这种情况就极有可能被认定为以赌博为业,进而构成赌博罪。
不过要注意,具体认定“以赌博为业”时,司法机关会综合多方面证据
像赌博行为的频率、持续时间、资金流向等都是重要参考因素。
司法机关会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判断,确保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案情回顾:

小何长期、频繁出入赌场,每日沉迷于赌博活动。他的生活开销大多依赖赌博赢钱,将赌博作为主要经济来源。小何的家人认为他只是偶尔娱乐,不构成犯罪;但警方认为他参与赌博活动具有常习性,是以赌博为业。双方就小何是否构成赌博罪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参与赌博的频率来看,小何长期、频繁出入赌场,每日沉迷赌博,符合“以赌博为业”中参与赌博活动常习性、一贯性的特征。
2、小何将赌博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生活开销大多依赖赌博赢钱,满足将赌博作为主要生活方式的条件。主观上也明显是以赌博盈利为目的,综合判断,小何很可能被认定为以赌博为业,构成赌博罪。具体认定还需司法机关结合多方面证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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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以赌博为业怎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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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以赌博为业
以赌博为业指个人主要依赖赌博收益为生或消费。包括无正式职业仅靠赌博为生,或虽有职业,但赌博收益是主要生活或消费来源。判定需考虑: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参与赌博,参与频率是否高,赌博收益是否为主要生活或消费来源。满足条件将构成赌博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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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赌博罪以赌博为业怎么界定
1w浏览2025-04-19
应该如何界定赌博罪
[律师回复] 对于应该如何界定赌博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赌博罪与一般行为的界定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赌博罪的法定界限
1、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
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2、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
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3、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
赌头是指聚众赌博的人,即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赌头可能参与赌博也可能不参与赌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赌棍是以赌博为常业的人,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对这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4、参赌人员身份及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
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乡亲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除非涉赌数额非常大,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赌博毕竟不是一种良好的习惯,有人常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可是有多少人奔着小赌的目的,结果赢了越来越想赌,输了就想着要把输掉的钱赢回来,不知不觉,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已经成为了大赌,赌博不仅仅是家庭和谐的破坏者,它同样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所以,远离赌博,这是道德和法制的双重要求。
在对赌博犯罪的共犯进行认定的时候,一是要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二是要对犯罪提供了一定帮助。然后再区分是属于主犯、从犯还是胁从犯,进而确定觉得量刑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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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以赌博为业
10w+浏览2024-07-05
如何界定以赌博为业
以赌博为业指个人主要依赖赌博收益为生或消费。包括无正式职业仅靠赌博为生,或虽有职业,但赌博收益是主要生活或消费来源。判定需考虑: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参与赌博,参与频率是否高,赌博收益是否为主要生活或消费来源。满足条件将构成赌博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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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如何界定以赌博为业
以赌博为业指个人主要依赖赌博收益为生或消费。包括无正式职业仅靠赌博为生,或虽有职业,但赌博收益是主要生活或消费来源。判定需考虑: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参与赌博,参与频率是否高,赌博收益是否为主要生活或消费来源。满足条件将构成赌博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
1w浏览2024-05-04
应该如何界定赌博罪
[律师回复] 对于应该如何界定赌博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赌博罪与一般行为的界定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赌博罪的法定界限
1、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
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2、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
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3、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
赌头是指聚众赌博的人,即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赌头可能参与赌博也可能不参与赌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赌棍是以赌博为常业的人,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对这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4、参赌人员身份及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
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乡亲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除非涉赌数额非常大,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赌博毕竟不是一种良好的习惯,有人常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可是有多少人奔着小赌的目的,结果赢了越来越想赌,输了就想着要把输掉的钱赢回来,不知不觉,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已经成为了大赌,赌博不仅仅是家庭和谐的破坏者,它同样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所以,远离赌博,这是道德和法制的双重要求。
在对赌博犯罪的共犯进行认定的时候,一是要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二是要对犯罪提供了一定帮助。然后再区分是属于主犯、从犯还是胁从犯,进而确定觉得量刑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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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界定以赌博为业罪
10w+浏览2024-10-22
如何界定以赌博为业
以赌博为业指个人主要依赖赌博收益为生或消费。包括无正式职业仅靠赌博为生,或虽有职业,但赌博收益是主要生活或消费来源。判定需考虑: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参与赌博,参与频率是否高,赌博收益是否为主要生活或消费来源。满足条件将构成赌博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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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怎么界定以赌博为业
界定“以此类赌博行为为谋生手段”,要综合考量几个要素。包括参与频率和时长,赌资数额及来源,是否靠赌博获经济利益并组织赌局等,还有在赌博中的角色和作用。要全面审视相关素材,客观评估,不可片面判断。
1w浏览2024-11-14
应该如何界定赌博罪
[律师回复] 对于应该如何界定赌博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赌博罪与一般行为的界定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赌博罪的法定界限
1、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
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2、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
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3、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
赌头是指聚众赌博的人,即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赌头可能参与赌博也可能不参与赌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赌棍是以赌博为常业的人,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对这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4、参赌人员身份及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
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乡亲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除非涉赌数额非常大,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赌博毕竟不是一种良好的习惯,有人常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可是有多少人奔着小赌的目的,结果赢了越来越想赌,输了就想着要把输掉的钱赢回来,不知不觉,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已经成为了大赌,赌博不仅仅是家庭和谐的破坏者,它同样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所以,远离赌博,这是道德和法制的双重要求。
在对赌博犯罪的共犯进行认定的时候,一是要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二是要对犯罪提供了一定帮助。然后再区分是属于主犯、从犯还是胁从犯,进而确定觉得量刑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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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界定以赌博为业的人
10w+浏览2024-10-20
如何理解以赌博为业
以赌博为业,指将赌博作为常规业务活动。判定“以赌博为业”的犯罪,考虑赌博持续时间、次数和赌资金额。长期赌博、通过赌博获利、借款赌博、协助他人赌博等复杂情况也属此范畴。无论全职还是兼职赌博,只要持续时间长或赌资巨大,给个人或社会造成严重后果,即可认定为“以赌博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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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如何界定以赌为业
1w浏览2024-12-04
应该如何界定赌博罪
[律师回复] 对于应该如何界定赌博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赌博罪与一般行为的界定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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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毕竟不是一种良好的习惯,有人常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可是有多少人奔着小赌的目的,结果赢了越来越想赌,输了就想着要把输掉的钱赢回来,不知不觉,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已经成为了大赌,赌博不仅仅是家庭和谐的破坏者,它同样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所以,远离赌博,这是道德和法制的双重要求。
在对赌博犯罪的共犯进行认定的时候,一是要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二是要对犯罪提供了一定帮助。然后再区分是属于主犯、从犯还是胁从犯,进而确定觉得量刑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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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资多少界定为赌博
10w+浏览2024-10-21
赌博罪以赌博为业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赌博罪以赌博为业的判断标准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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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如何界定以赌博为业人员
以从事赌博业务为生计指将赌博作主要经济来源或生活方式,表现为参与频次高且持久、涉赌资大利润占比高、有专用资金场地设备、具专业技能经验。实际审判要综合多种因素判断,偶然参与且不以赌为业不算,赌博涉法应远离。
1w浏览2024-11-13
应该如何界定赌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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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赌博罪与一般行为的界定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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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2、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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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头是指聚众赌博的人,即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赌头可能参与赌博也可能不参与赌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赌棍是以赌博为常业的人,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对这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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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毕竟不是一种良好的习惯,有人常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可是有多少人奔着小赌的目的,结果赢了越来越想赌,输了就想着要把输掉的钱赢回来,不知不觉,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已经成为了大赌,赌博不仅仅是家庭和谐的破坏者,它同样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所以,远离赌博,这是道德和法制的双重要求。
在对赌博犯罪的共犯进行认定的时候,一是要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二是要对犯罪提供了一定帮助。然后再区分是属于主犯、从犯还是胁从犯,进而确定觉得量刑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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