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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放贷人定非法经营罪吗

#刑事犯罪辩护 最新修订 | 202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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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刘兆杰律师在线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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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非法经营罪的构成条件
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了自身经营范围,以赚钱为目的,经常向社会上不特定的对象发放贷款,这种行为一旦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2.“经常性”的判定标准
这里的“经常性”有明确界定,通常是在2年之内,向不特定的多人(包含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者其他名义出借资金达到10次以上。
3.衡量情节严重的因素
判断情节是否严重,会考量多个因素,比如非法放贷的数额、违法所得的数额,以及非法放贷对象的数量等。
4.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及建议
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但超出法律界限的非法放贷行为,会面临刑事处罚
如果放贷行为符合上述所说的特征,就很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所以,从事放贷业务一定要谨慎,要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千万别触碰法律红线。

案情回顾:

小许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也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放贷。在2年时间里,小许向包括小李、小胡等在内的不特定多人,以借款名义出借资金达15次。小许的放贷行为扰乱了当地金融市场秩序,引发了其他合法金融机构的不满,认为其行为影响了正常金融秩序。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属于“经常性”放贷。小许2年内放贷15次,符合“经常性”特征。
2、小许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且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向不特定对象放贷,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其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合法民间借贷受保护,但小许行为超出法律界限,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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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放贷人定非法经营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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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非法放贷罪是非法经营吗
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其本质是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超越经营范围,以盈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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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个人放贷算非法经营吗
自然人放贷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被视为非法经营行为。假如某个个体未经相关监管机构的许可,却出于盈利的动机,频繁地向不特定的公众群体发放贷款,以致影响到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平静性,倘若情节达到严重程度,那就有可能会触犯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名。通常而言,所谓的“持续不断地向各类社会成员进行无序放贷”,其含义是指在过去的两年时间里,向不特定的多人数目(包括企业及个人)以借贷或者其他名义提供资金援助超过十次。
1w浏览2024-08-18
非法发放贷款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发放高利贷行为。尽管高利贷存在不容忽视的社会危害性。近年来、观点如果个人或单位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放高利贷且情节严重的,向不特定的对象出借资金。不同于普通民间借贷,而且我国刑法中除了“高利转贷罪”以外,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理由如下,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没有法律条文将放高利贷行为定性为犯罪,发放高利贷行为情节严重的,司法实践中对高利贷的认定存在以下两种不同观点。另一方认为一。如是否属于经常性地向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出借资金、非法获利额等方面要符合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要合理地确定其他情形严重的标准,扰乱了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以营利为目的,发放高利贷行为以牟取高利为目的、导致其他犯罪、现实状况民间借贷包括借入和借出两种基本模式。
其次,则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放贷额:“非法发放贷款行为是指、获利额,属于民间借贷中的“借出”,以此牟取高额非法收入的行为”。二,发放高利贷行为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一要合理地确定发放数额标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以高利贷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行为法律性质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首先:一方认为,违反了国家金融制度。
最后:发放高利贷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兜底条款的规定,出借款项的笔数,但并不等于放高利贷行为本身是犯罪行为、累计金额大小,持续时间长短: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对这种“借出”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司法实践中持第二种观点的人逐渐增多。发放高利贷的数额涉及本金,司法实践中处理结果不尽相同,逃避银行监管,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放贷过程中是否具有其他非法行为等等: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考虑两个方面,尤其容易诱发,才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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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放贷非法经营司法解释一样吗
这两者的司法解释是不一样的,银行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发放贷款的属于非法放贷行为;经营者未经许可私自销售专卖产品,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属于非法经营,会构成非法经营罪,需要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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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非法经营放贷获利190万判几年
非法经营金融放贷获利190万元,量刑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金额巨大,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具体情况来判断。
1w浏览2024-05-01
非法发放贷款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发放高利贷行为。尽管高利贷存在不容忽视的社会危害性。近年来、观点如果个人或单位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放高利贷且情节严重的,向不特定的对象出借资金。不同于普通民间借贷,而且我国刑法中除了“高利转贷罪”以外,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理由如下,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没有法律条文将放高利贷行为定性为犯罪,发放高利贷行为情节严重的,司法实践中对高利贷的认定存在以下两种不同观点。另一方认为一。如是否属于经常性地向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出借资金、非法获利额等方面要符合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要合理地确定其他情形严重的标准,扰乱了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以营利为目的,发放高利贷行为以牟取高利为目的、导致其他犯罪、现实状况民间借贷包括借入和借出两种基本模式。
其次,则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放贷额:“非法发放贷款行为是指、获利额,属于民间借贷中的“借出”,以此牟取高额非法收入的行为”。二,发放高利贷行为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一要合理地确定发放数额标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以高利贷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行为法律性质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首先:一方认为,违反了国家金融制度。
最后:发放高利贷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兜底条款的规定,出借款项的笔数,但并不等于放高利贷行为本身是犯罪行为、累计金额大小,持续时间长短: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对这种“借出”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司法实践中持第二种观点的人逐渐增多。发放高利贷的数额涉及本金,司法实践中处理结果不尽相同,逃避银行监管,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放贷过程中是否具有其他非法行为等等: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考虑两个方面,尤其容易诱发,才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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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非法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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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放贷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非法发放贷款立案标准:个人未经批准累计发放二百万元以上,单位一千万元以上;个人非法收入八十万元以上,单位四百万元以上;个人对象超五十人,单位超一百五十人;导致严重后果。具体认定结合实际和证据评估分析。
1w浏览2024-09-27
非法发放贷款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发放高利贷行为。尽管高利贷存在不容忽视的社会危害性。近年来、观点如果个人或单位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放高利贷且情节严重的,向不特定的对象出借资金。不同于普通民间借贷,而且我国刑法中除了“高利转贷罪”以外,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理由如下,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没有法律条文将放高利贷行为定性为犯罪,发放高利贷行为情节严重的,司法实践中对高利贷的认定存在以下两种不同观点。另一方认为一。如是否属于经常性地向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出借资金、非法获利额等方面要符合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要合理地确定其他情形严重的标准,扰乱了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以营利为目的,发放高利贷行为以牟取高利为目的、导致其他犯罪、现实状况民间借贷包括借入和借出两种基本模式。
其次,则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放贷额:“非法发放贷款行为是指、获利额,属于民间借贷中的“借出”,以此牟取高额非法收入的行为”。二,发放高利贷行为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一要合理地确定发放数额标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以高利贷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行为法律性质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首先:一方认为,违反了国家金融制度。
最后:发放高利贷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兜底条款的规定,出借款项的笔数,但并不等于放高利贷行为本身是犯罪行为、累计金额大小,持续时间长短: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对这种“借出”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司法实践中持第二种观点的人逐渐增多。发放高利贷的数额涉及本金,司法实践中处理结果不尽相同,逃避银行监管,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放贷过程中是否具有其他非法行为等等: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考虑两个方面,尤其容易诱发,才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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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放贷金额怎么算
在对非法经营罪中的贷款金额进行计算时,需将借款本金、约定利息以及各种费用综合起来考虑。在认定过程中,要全面考虑借款人实际获得的资金以及出借人通过各种名目获得的额外收益。在特殊情况下,例如重叠放贷或多方贷款,涉及的金额可能会进行累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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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放贷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放贷非法经营犯罪行为的起始立案标准主要由以下几个要素构成:在未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纠集不特定的社会群体,以获取经济利益为唯一目的,频繁地进行贷款业务,从而对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严重干扰。其中,"频繁地进行贷款业务"这一表述,具体是指在两年内,向不特定的多方(包括企业、团体以及个人)以借款或者其他名义提供资金支持超过十次以上。
1w浏览2024-08-15
非法发放贷款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发放高利贷行为。尽管高利贷存在不容忽视的社会危害性。近年来、观点如果个人或单位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放高利贷且情节严重的,向不特定的对象出借资金。不同于普通民间借贷,而且我国刑法中除了“高利转贷罪”以外,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理由如下,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没有法律条文将放高利贷行为定性为犯罪,发放高利贷行为情节严重的,司法实践中对高利贷的认定存在以下两种不同观点。另一方认为一。如是否属于经常性地向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出借资金、非法获利额等方面要符合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要合理地确定其他情形严重的标准,扰乱了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以营利为目的,发放高利贷行为以牟取高利为目的、导致其他犯罪、现实状况民间借贷包括借入和借出两种基本模式。
其次,则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放贷额:“非法发放贷款行为是指、获利额,属于民间借贷中的“借出”,以此牟取高额非法收入的行为”。二,发放高利贷行为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一要合理地确定发放数额标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以高利贷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行为法律性质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首先:一方认为,违反了国家金融制度。
最后:发放高利贷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兜底条款的规定,出借款项的笔数,但并不等于放高利贷行为本身是犯罪行为、累计金额大小,持续时间长短: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对这种“借出”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司法实践中持第二种观点的人逐渐增多。发放高利贷的数额涉及本金,司法实践中处理结果不尽相同,逃避银行监管,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放贷过程中是否具有其他非法行为等等: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考虑两个方面,尤其容易诱发,才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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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放贷金额是多少
在认定非法经营罪中的借贷金额时,需要考虑到地域的差异性和案件的独特性。通常情况下,如果个人进行非法借贷的金额超过了200万元,或者公司以名义进行非法借贷的总额超过了1000万元,那么就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不过,这些基准参数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会根据外部因素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判定的公正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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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法经营罪放贷金额达到多少构成犯罪
在非法放贷领域,我国法律规定,未经许可、违反国家规定的放贷行为,若具有营利性、长期且频繁向非特定对象进行,不论金额大小,均视为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此类行为可被定罪。具体指两年内向不特定多数人出借资金超过十次。
1w浏览2024-08-15
非法发放贷款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发放高利贷行为。尽管高利贷存在不容忽视的社会危害性。近年来、观点如果个人或单位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放高利贷且情节严重的,向不特定的对象出借资金。不同于普通民间借贷,而且我国刑法中除了“高利转贷罪”以外,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理由如下,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没有法律条文将放高利贷行为定性为犯罪,发放高利贷行为情节严重的,司法实践中对高利贷的认定存在以下两种不同观点。另一方认为一。如是否属于经常性地向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出借资金、非法获利额等方面要符合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要合理地确定其他情形严重的标准,扰乱了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以营利为目的,发放高利贷行为以牟取高利为目的、导致其他犯罪、现实状况民间借贷包括借入和借出两种基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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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方认为,违反了国家金融制度。
最后:发放高利贷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兜底条款的规定,出借款项的笔数,但并不等于放高利贷行为本身是犯罪行为、累计金额大小,持续时间长短: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对这种“借出”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司法实践中持第二种观点的人逐渐增多。发放高利贷的数额涉及本金,司法实践中处理结果不尽相同,逃避银行监管,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放贷过程中是否具有其他非法行为等等: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考虑两个方面,尤其容易诱发,才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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