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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活第一天就不想干能否离职

#劳动合同 最新修订 |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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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郭培员律师在线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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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干活第一天就不想干了,通常是可以离职的。
从法律角度看,一般干活第一天还处于试用期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在离职通知形式上,若还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需口头跟单位表达离职想法就行;
要是已经签订了书面合同,为了规范起见,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单位。
离职时,做好工作交接十分重要。
要把自己手头工作的具体进展情况、相关的资料文件等,和单位指定的人员进行详细交接。
这么做是为了避免给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因为没有交接好工作,导致单位遭受了损失,单位是有权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的。
所以,当你第一天干活后不想干了,要和单位友好沟通说明情况,认真办理好离职手续,这样就能顺利离职,也能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麻烦。

案情回顾:

小许第一天到公司干活,工作了一天后,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想当天就离职。公司认为小许刚来就离职太随意,要求其继续工作一段时间。小许表示自己还在试用期,且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理应可以随时离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劳动合同法》,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便可解除劳动合同,小许第一天工作通常还在试用期,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口头告知单位离职意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小许离职时应做好工作交接,若未交接好工作给单位带来损失,单位有权要求其赔偿。小许可友好和单位说明情况,办理好离职手续后顺利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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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活第一天就不想干能否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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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第二天就不想干了是否可以直接走人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签了劳动合同第二天就不想干了是否可以直接走人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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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干活第一天就不想干能否离职
1w浏览2025-05-07
我现在找了一份工作,在一个建筑工地里面的是一个项目负责人,工程第三者责任险金额是多少钱呢?
[律师回复] 赔偿限额由双方商定,费率大约为“2.5‰~3.5‰”。
具体描述如下:
一、第三者责任险的定义及赔偿范围
该项保险是指由于施工的原因导致项目法人和承包人以外的第三人受到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赔偿。第三者责任险的被保险人也应是项目法人和承包人。该险种一般附加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一切险中。保险期为生效之日到工程保修期结束。
在FIDIC合同条件中,明确规定承包商应当以承包商和业主的联合名义进行“第三者责任保险”,而且还规定了这种保险金额的最低限额,即此保险金额至少应为投标书附件中所规定的数额。承包商可以按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与“工程一切险”合并在一起向保险公司投保。第三方责任险的赔偿限额由双方商定,费率大约为“2.5‰~3.5‰”。
在发生这种涉及第三方损失的责任时,保险公司将对承包商由此遭到的赔款和发生诉讼等费用进行赔偿。但是应当注意,属于承包商或业主在工地的财产损失,或其本公司和其他承包商在现场从事与工作相关的职工的伤亡不属于第三方责任险的赔偿范围,而属于工程一切险和人身意外险的范围。领有公共交通和运输用执照的车辆事故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也不属于这项第三方责任险赔偿范围,它们属于汽车保险范围。
二、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
1)包括:
①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于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②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③保险公司对每次事故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保险人应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保险单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且所有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2)除外责任
包括:
①属于工程险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物质损失及各种费用;
②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
③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和他们所雇用的在工地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的工作的职员、工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
④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职员、工人所有的或有其照管、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
⑤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
⑥被保险人根据他们的协议应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四、保险期限
(1)建筑期物质损失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①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建筑起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②不论安装的保险设备的有关合同中对试车和考核期间如何规定,保险公司仅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试车和考核期限内对试车和考核所引发的损失、费用和责任负责赔偿;若保险设备本身是在本次安装前已被使用过的设备或转手设备,则自其试车之时起,保险公司对该项设备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③上述保险期限的展延,须事先获得保险公司的书面同意,否则,从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期限终止日起至保证期终止日止期间内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五、赔偿处理
在发生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的索赔时:
①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不得作出任何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保险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结伴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②保险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保险公司的利益支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③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保险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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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第二天就不想干了是否能够直接走人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签了劳动合同第二天就不想干了是否能够直接走人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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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工人干活第一天就受伤怎么赔
1w浏览2025-01-14
我现在找了一份工作,在一个建筑工地里面的是一个项目负责人,工程第三者责任险金额是多少钱呢?
[律师回复] 赔偿限额由双方商定,费率大约为“2.5‰~3.5‰”。
具体描述如下:
一、第三者责任险的定义及赔偿范围
该项保险是指由于施工的原因导致项目法人和承包人以外的第三人受到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赔偿。第三者责任险的被保险人也应是项目法人和承包人。该险种一般附加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一切险中。保险期为生效之日到工程保修期结束。
在FIDIC合同条件中,明确规定承包商应当以承包商和业主的联合名义进行“第三者责任保险”,而且还规定了这种保险金额的最低限额,即此保险金额至少应为投标书附件中所规定的数额。承包商可以按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与“工程一切险”合并在一起向保险公司投保。第三方责任险的赔偿限额由双方商定,费率大约为“2.5‰~3.5‰”。
在发生这种涉及第三方损失的责任时,保险公司将对承包商由此遭到的赔款和发生诉讼等费用进行赔偿。但是应当注意,属于承包商或业主在工地的财产损失,或其本公司和其他承包商在现场从事与工作相关的职工的伤亡不属于第三方责任险的赔偿范围,而属于工程一切险和人身意外险的范围。领有公共交通和运输用执照的车辆事故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也不属于这项第三方责任险赔偿范围,它们属于汽车保险范围。
二、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
1)包括:
①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于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②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③保险公司对每次事故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保险人应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保险单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且所有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2)除外责任
包括:
①属于工程险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物质损失及各种费用;
②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
③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和他们所雇用的在工地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的工作的职员、工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
④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职员、工人所有的或有其照管、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
⑤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
⑥被保险人根据他们的协议应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四、保险期限
(1)建筑期物质损失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①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建筑起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②不论安装的保险设备的有关合同中对试车和考核期间如何规定,保险公司仅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试车和考核期限内对试车和考核所引发的损失、费用和责任负责赔偿;若保险设备本身是在本次安装前已被使用过的设备或转手设备,则自其试车之时起,保险公司对该项设备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③上述保险期限的展延,须事先获得保险公司的书面同意,否则,从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期限终止日起至保证期终止日止期间内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五、赔偿处理
在发生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的索赔时:
①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不得作出任何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保险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结伴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②保险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保险公司的利益支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③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保险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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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打零工第一天干活就受伤了怎么办
1w浏览2025-01-22
我现在找了一份工作,在一个建筑工地里面的是一个项目负责人,工程第三者责任险金额是多少钱呢?
[律师回复] 赔偿限额由双方商定,费率大约为“2.5‰~3.5‰”。
具体描述如下:
一、第三者责任险的定义及赔偿范围
该项保险是指由于施工的原因导致项目法人和承包人以外的第三人受到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赔偿。第三者责任险的被保险人也应是项目法人和承包人。该险种一般附加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一切险中。保险期为生效之日到工程保修期结束。
在FIDIC合同条件中,明确规定承包商应当以承包商和业主的联合名义进行“第三者责任保险”,而且还规定了这种保险金额的最低限额,即此保险金额至少应为投标书附件中所规定的数额。承包商可以按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与“工程一切险”合并在一起向保险公司投保。第三方责任险的赔偿限额由双方商定,费率大约为“2.5‰~3.5‰”。
在发生这种涉及第三方损失的责任时,保险公司将对承包商由此遭到的赔款和发生诉讼等费用进行赔偿。但是应当注意,属于承包商或业主在工地的财产损失,或其本公司和其他承包商在现场从事与工作相关的职工的伤亡不属于第三方责任险的赔偿范围,而属于工程一切险和人身意外险的范围。领有公共交通和运输用执照的车辆事故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也不属于这项第三方责任险赔偿范围,它们属于汽车保险范围。
二、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
1)包括:
①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于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②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③保险公司对每次事故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保险人应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保险单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且所有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2)除外责任
包括:
①属于工程险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物质损失及各种费用;
②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
③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和他们所雇用的在工地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的工作的职员、工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
④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职员、工人所有的或有其照管、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
⑤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
⑥被保险人根据他们的协议应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四、保险期限
(1)建筑期物质损失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①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建筑起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②不论安装的保险设备的有关合同中对试车和考核期间如何规定,保险公司仅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试车和考核期限内对试车和考核所引发的损失、费用和责任负责赔偿;若保险设备本身是在本次安装前已被使用过的设备或转手设备,则自其试车之时起,保险公司对该项设备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③上述保险期限的展延,须事先获得保险公司的书面同意,否则,从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期限终止日起至保证期终止日止期间内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五、赔偿处理
在发生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的索赔时:
①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不得作出任何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保险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结伴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②保险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保险公司的利益支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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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签了劳动合同第二天就不想干了是不是可以直接走人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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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刚进工地干活第二天就受伤算工伤吗
1w浏览2025-01-16
我现在找了一份工作,在一个建筑工地里面的是一个项目负责人,工程第三者责任险金额是多少钱呢?
[律师回复] 赔偿限额由双方商定,费率大约为“2.5‰~3.5‰”。
具体描述如下:
一、第三者责任险的定义及赔偿范围
该项保险是指由于施工的原因导致项目法人和承包人以外的第三人受到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赔偿。第三者责任险的被保险人也应是项目法人和承包人。该险种一般附加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一切险中。保险期为生效之日到工程保修期结束。
在FIDIC合同条件中,明确规定承包商应当以承包商和业主的联合名义进行“第三者责任保险”,而且还规定了这种保险金额的最低限额,即此保险金额至少应为投标书附件中所规定的数额。承包商可以按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与“工程一切险”合并在一起向保险公司投保。第三方责任险的赔偿限额由双方商定,费率大约为“2.5‰~3.5‰”。
在发生这种涉及第三方损失的责任时,保险公司将对承包商由此遭到的赔款和发生诉讼等费用进行赔偿。但是应当注意,属于承包商或业主在工地的财产损失,或其本公司和其他承包商在现场从事与工作相关的职工的伤亡不属于第三方责任险的赔偿范围,而属于工程一切险和人身意外险的范围。领有公共交通和运输用执照的车辆事故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也不属于这项第三方责任险赔偿范围,它们属于汽车保险范围。
二、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
1)包括:
①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于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②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③保险公司对每次事故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保险人应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保险单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且所有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2)除外责任
包括:
①属于工程险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物质损失及各种费用;
②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
③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和他们所雇用的在工地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的工作的职员、工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
④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职员、工人所有的或有其照管、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
⑤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
⑥被保险人根据他们的协议应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四、保险期限
(1)建筑期物质损失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①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建筑起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②不论安装的保险设备的有关合同中对试车和考核期间如何规定,保险公司仅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试车和考核期限内对试车和考核所引发的损失、费用和责任负责赔偿;若保险设备本身是在本次安装前已被使用过的设备或转手设备,则自其试车之时起,保险公司对该项设备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③上述保险期限的展延,须事先获得保险公司的书面同意,否则,从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期限终止日起至保证期终止日止期间内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五、赔偿处理
在发生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的索赔时:
①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不得作出任何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保险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结伴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②保险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保险公司的利益支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③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保险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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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第一天干活就受伤了会工伤吗
1w浏览2025-01-19
我现在找了一份工作,在一个建筑工地里面的是一个项目负责人,工程第三者责任险金额是多少钱呢?
[律师回复] 赔偿限额由双方商定,费率大约为“2.5‰~3.5‰”。
具体描述如下:
一、第三者责任险的定义及赔偿范围
该项保险是指由于施工的原因导致项目法人和承包人以外的第三人受到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赔偿。第三者责任险的被保险人也应是项目法人和承包人。该险种一般附加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一切险中。保险期为生效之日到工程保修期结束。
在FIDIC合同条件中,明确规定承包商应当以承包商和业主的联合名义进行“第三者责任保险”,而且还规定了这种保险金额的最低限额,即此保险金额至少应为投标书附件中所规定的数额。承包商可以按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与“工程一切险”合并在一起向保险公司投保。第三方责任险的赔偿限额由双方商定,费率大约为“2.5‰~3.5‰”。
在发生这种涉及第三方损失的责任时,保险公司将对承包商由此遭到的赔款和发生诉讼等费用进行赔偿。但是应当注意,属于承包商或业主在工地的财产损失,或其本公司和其他承包商在现场从事与工作相关的职工的伤亡不属于第三方责任险的赔偿范围,而属于工程一切险和人身意外险的范围。领有公共交通和运输用执照的车辆事故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也不属于这项第三方责任险赔偿范围,它们属于汽车保险范围。
二、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
1)包括:
①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于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②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③保险公司对每次事故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保险人应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保险单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且所有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2)除外责任
包括:
①属于工程险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物质损失及各种费用;
②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
③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和他们所雇用的在工地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的工作的职员、工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
④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职员、工人所有的或有其照管、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
⑤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
⑥被保险人根据他们的协议应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四、保险期限
(1)建筑期物质损失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①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建筑起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②不论安装的保险设备的有关合同中对试车和考核期间如何规定,保险公司仅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试车和考核期限内对试车和考核所引发的损失、费用和责任负责赔偿;若保险设备本身是在本次安装前已被使用过的设备或转手设备,则自其试车之时起,保险公司对该项设备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③上述保险期限的展延,须事先获得保险公司的书面同意,否则,从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期限终止日起至保证期终止日止期间内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五、赔偿处理
在发生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的索赔时:
①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不得作出任何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保险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结伴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②保险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保险公司的利益支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③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保险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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