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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和探望权归谁

#子女抚养 最新修订 |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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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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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子女抚养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子女抚养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子女抚养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是孩子的年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比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条件;
或者有合适的住房,让孩子有稳定的居住环境,这些都会成为优势。
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以上,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再说说探望权。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要给予协助。
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
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
比如,可以约定每周探望一次,每次探望多长时间,是把孩子接走还是在特定地点见面等。
总的来说,无论是抚养权的判定,还是探望权的规定,都是为了保障孩子能够健康成长,同时也让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和孩子保持联系与交流。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就孩子小胡的抚养权归属产生争议。小胡已满8周岁,小朱有稳定工作和住房,小李收入不稳定。小朱认为自己更能给小胡提供良好生活,应获得抚养权;小李则觉得孩子一直和自己亲近,抚养权应归自己。此外,两人还就探望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小朱希望随时能探望小胡,小李只同意每月一次。

案情分析:

1、关于抚养权,小胡已满两周岁但未满十周岁,法院会按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判决。小朱有稳定收入和住房,在抚养条件上占优势,但还需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2、对于探望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双方应先协商探望方式和时间,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以保障小胡健康成长及小朱与孩子的联系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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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和探望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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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探望权归属谁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后孩子探望权归属谁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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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后探望权归谁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如果一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1w浏览2024-09-05
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有探视权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探视权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探视权的行使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1]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三、哪些人没有小孩探视权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婚姻法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一)探视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探视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三)探视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四)探视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五)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不具有抚养权的父母享有的探视权是不能被剥夺的,但在其探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之后,有必要中止其探视权。这些不利于小孩身心健康的情形有探视人丧失行为能力、患严重传染性疾病、与子女感情恶化等等。除了要知道离婚之后哪些人没有小孩探视权,您还应该了解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恰当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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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探望权归属谁
10w+浏览2023-09-20
离婚后孩子探望权是归属谁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后孩子探望权是归属谁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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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和探望权归谁
1w浏览2025-05-21
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有探视权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探视权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探视权的行使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1]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三、哪些人没有小孩探视权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婚姻法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一)探视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探视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三)探视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四)探视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五)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不具有抚养权的父母享有的探视权是不能被剥夺的,但在其探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之后,有必要中止其探视权。这些不利于小孩身心健康的情形有探视人丧失行为能力、患严重传染性疾病、与子女感情恶化等等。除了要知道离婚之后哪些人没有小孩探视权,您还应该了解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恰当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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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归谁,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归谁
10w+浏览2023-09-19
父母离婚孩子探望权归谁
1w浏览2025-05-15
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有探视权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探视权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探视权的行使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1]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三、哪些人没有小孩探视权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婚姻法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一)探视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探视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三)探视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四)探视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五)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不具有抚养权的父母享有的探视权是不能被剥夺的,但在其探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之后,有必要中止其探视权。这些不利于小孩身心健康的情形有探视人丧失行为能力、患严重传染性疾病、与子女感情恶化等等。除了要知道离婚之后哪些人没有小孩探视权,您还应该了解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恰当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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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探望的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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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探望权归属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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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有探视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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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探视权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探视权的行使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1]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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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探视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探视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三)探视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四)探视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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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抚养权归谁另一方都享有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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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探视权的行使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1]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三、哪些人没有小孩探视权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婚姻法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一)探视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探视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三)探视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四)探视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五)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不具有抚养权的父母享有的探视权是不能被剥夺的,但在其探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之后,有必要中止其探视权。这些不利于小孩身心健康的情形有探视人丧失行为能力、患严重传染性疾病、与子女感情恶化等等。除了要知道离婚之后哪些人没有小孩探视权,您还应该了解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恰当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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