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放款几个以上为非法放贷

#刑事犯罪辩护 最新修订 | 2025-05-23
4.2k浏览
陈晓伟律师
陈晓伟律师在线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
5.0分服务:2186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刑事犯罪辩护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刑事犯罪辩护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刑事犯罪辩护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非法放贷不能只看放款数量。
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或超范围,为营利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放贷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定非法经营罪
2.“常向不特定对象放贷”指2年内向多人(含单位和个人)出借资金超10次。
延期还款的,放贷次数算1次。
3.判断是否构成非法放贷,要综合放贷次数、金额、利率及后果等多因素。

案情回顾:

小胡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人员放贷。
在2年内,小胡共向包括小丽、小静等不特定多人出借资金12次,但其中有3次是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情况。
小何作为检察官,认为应按12次计算放贷次数,小胡构成非法放贷;而律师小李则认为延长还款期限的应按1次计算,实际放贷次数未达标准,小胡不构成非法放贷。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且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
所以小胡实际放贷次数应为9次,未达到10次的标准。
2、判断是否构成非法放贷需结合放贷次数、金额、利率、造成后果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仅从放贷次数看,小胡不满足构成非法放贷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的条件,但还需综合其他因素进一步判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南通134****353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77****409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5****893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42人选择咨询律师
593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放款几个以上为非法放贷
一键咨询
  • 156****54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4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6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2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1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1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6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0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7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0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1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4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2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2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7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2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5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6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6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2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3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1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7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8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5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0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5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8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5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7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3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6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6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5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1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8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3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4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7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7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2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2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5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6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1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1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6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6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8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3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177****235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8****460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8****649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个人非法放贷行为行政处罚依据有哪些
个人未经授权进行经济贷款活动,若涉嫌非法金融交易但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中国人民银行将依法惩戒,没收违法收益并罚款1-5倍;若无违规所得,将罚款10-50万元人民币。
10w+浏览
行政类
放款几个以上为非法放贷
1w浏览2025-05-23
非法发放贷款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发放高利贷行为。尽管高利贷存在不容忽视的社会危害性。近年来、观点如果个人或单位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放高利贷且情节严重的,向不特定的对象出借资金。不同于普通民间借贷,而且我国刑法中除了“高利转贷罪”以外,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理由如下,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没有法律条文将放高利贷行为定性为犯罪,发放高利贷行为情节严重的,司法实践中对高利贷的认定存在以下两种不同观点。另一方认为一。如是否属于经常性地向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出借资金、非法获利额等方面要符合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要合理地确定其他情形严重的标准,扰乱了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以营利为目的,发放高利贷行为以牟取高利为目的、导致其他犯罪、现实状况民间借贷包括借入和借出两种基本模式。
其次,则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放贷额:“非法发放贷款行为是指、获利额,属于民间借贷中的“借出”,以此牟取高额非法收入的行为”。二,发放高利贷行为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一要合理地确定发放数额标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以高利贷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行为法律性质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首先:一方认为,违反了国家金融制度。
最后:发放高利贷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兜底条款的规定,出借款项的笔数,但并不等于放高利贷行为本身是犯罪行为、累计金额大小,持续时间长短: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对这种“借出”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司法实践中持第二种观点的人逐渐增多。发放高利贷的数额涉及本金,司法实践中处理结果不尽相同,逃避银行监管,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放贷过程中是否具有其他非法行为等等: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考虑两个方面,尤其容易诱发,才构成非法经营罪
3.4w浏览
怎么认定个人非法放贷行为
1w浏览2025-04-22
非法发放贷款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发放高利贷行为。尽管高利贷存在不容忽视的社会危害性。近年来、观点如果个人或单位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放高利贷且情节严重的,向不特定的对象出借资金。不同于普通民间借贷,而且我国刑法中除了“高利转贷罪”以外,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理由如下,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没有法律条文将放高利贷行为定性为犯罪,发放高利贷行为情节严重的,司法实践中对高利贷的认定存在以下两种不同观点。另一方认为一。如是否属于经常性地向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出借资金、非法获利额等方面要符合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要合理地确定其他情形严重的标准,扰乱了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以营利为目的,发放高利贷行为以牟取高利为目的、导致其他犯罪、现实状况民间借贷包括借入和借出两种基本模式。
其次,则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放贷额:“非法发放贷款行为是指、获利额,属于民间借贷中的“借出”,以此牟取高额非法收入的行为”。二,发放高利贷行为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一要合理地确定发放数额标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以高利贷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行为法律性质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首先:一方认为,违反了国家金融制度。
最后:发放高利贷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兜底条款的规定,出借款项的笔数,但并不等于放高利贷行为本身是犯罪行为、累计金额大小,持续时间长短: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对这种“借出”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司法实践中持第二种观点的人逐渐增多。发放高利贷的数额涉及本金,司法实践中处理结果不尽相同,逃避银行监管,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放贷过程中是否具有其他非法行为等等: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考虑两个方面,尤其容易诱发,才构成非法经营罪
3.4w浏览
何种情况构成个人非法放贷行为
个人违法借贷行为包括:金融从业者的违规放贷,利用高息吸存私自发放;职员为私人关联违规发放贷款;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规担保、拆解资金,涉及银行信用和大额交易。
1w浏览2024-06-14
非法发放贷款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发放高利贷行为。尽管高利贷存在不容忽视的社会危害性。近年来、观点如果个人或单位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放高利贷且情节严重的,向不特定的对象出借资金。不同于普通民间借贷,而且我国刑法中除了“高利转贷罪”以外,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理由如下,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没有法律条文将放高利贷行为定性为犯罪,发放高利贷行为情节严重的,司法实践中对高利贷的认定存在以下两种不同观点。另一方认为一。如是否属于经常性地向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出借资金、非法获利额等方面要符合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要合理地确定其他情形严重的标准,扰乱了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以营利为目的,发放高利贷行为以牟取高利为目的、导致其他犯罪、现实状况民间借贷包括借入和借出两种基本模式。
其次,则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放贷额:“非法发放贷款行为是指、获利额,属于民间借贷中的“借出”,以此牟取高额非法收入的行为”。二,发放高利贷行为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一要合理地确定发放数额标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以高利贷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行为法律性质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首先:一方认为,违反了国家金融制度。
最后:发放高利贷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兜底条款的规定,出借款项的笔数,但并不等于放高利贷行为本身是犯罪行为、累计金额大小,持续时间长短: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对这种“借出”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司法实践中持第二种观点的人逐渐增多。发放高利贷的数额涉及本金,司法实践中处理结果不尽相同,逃避银行监管,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放贷过程中是否具有其他非法行为等等: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考虑两个方面,尤其容易诱发,才构成非法经营罪
3.4w浏览
何种情况构成个人非法放贷行为
个人违法借贷行为包括:金融从业者的违规放贷,利用高息吸存私自发放;职员为私人关联违规发放贷款;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规担保、拆解资金,涉及银行信用和大额交易。
1w浏览2024-06-14
非法发放贷款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发放高利贷行为。尽管高利贷存在不容忽视的社会危害性。近年来、观点如果个人或单位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放高利贷且情节严重的,向不特定的对象出借资金。不同于普通民间借贷,而且我国刑法中除了“高利转贷罪”以外,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理由如下,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没有法律条文将放高利贷行为定性为犯罪,发放高利贷行为情节严重的,司法实践中对高利贷的认定存在以下两种不同观点。另一方认为一。如是否属于经常性地向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出借资金、非法获利额等方面要符合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要合理地确定其他情形严重的标准,扰乱了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以营利为目的,发放高利贷行为以牟取高利为目的、导致其他犯罪、现实状况民间借贷包括借入和借出两种基本模式。
其次,则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放贷额:“非法发放贷款行为是指、获利额,属于民间借贷中的“借出”,以此牟取高额非法收入的行为”。二,发放高利贷行为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一要合理地确定发放数额标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以高利贷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行为法律性质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首先:一方认为,违反了国家金融制度。
最后:发放高利贷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兜底条款的规定,出借款项的笔数,但并不等于放高利贷行为本身是犯罪行为、累计金额大小,持续时间长短: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对这种“借出”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司法实践中持第二种观点的人逐渐增多。发放高利贷的数额涉及本金,司法实践中处理结果不尽相同,逃避银行监管,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放贷过程中是否具有其他非法行为等等: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考虑两个方面,尤其容易诱发,才构成非法经营罪
3.4w浏览
非法发放贷款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发放高利贷行为。尽管高利贷存在不容忽视的社会危害性。近年来、观点如果个人或单位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放高利贷且情节严重的,向不特定的对象出借资金。不同于普通民间借贷,而且我国刑法中除了“高利转贷罪”以外,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理由如下,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罪刑法定原则,没有法律条文将放高利贷行为定性为犯罪,发放高利贷行为情节严重的,司法实践中对高利贷的认定存在以下两种不同观点。另一方认为一。如是否属于经常性地向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出借资金、非法获利额等方面要符合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要合理地确定其他情形严重的标准,扰乱了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以营利为目的,发放高利贷行为以牟取高利为目的、导致其他犯罪、现实状况民间借贷包括借入和借出两种基本模式。
其次,则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放贷额:“非法发放贷款行为是指、获利额,属于民间借贷中的“借出”,以此牟取高额非法收入的行为”。二,发放高利贷行为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一要合理地确定发放数额标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以高利贷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行为法律性质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首先:一方认为,违反了国家金融制度。
最后:发放高利贷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兜底条款的规定,出借款项的笔数,但并不等于放高利贷行为本身是犯罪行为、累计金额大小,持续时间长短: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对这种“借出”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司法实践中持第二种观点的人逐渐增多。发放高利贷的数额涉及本金,司法实践中处理结果不尽相同,逃避银行监管,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放贷过程中是否具有其他非法行为等等:发放高利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考虑两个方面,尤其容易诱发,才构成非法经营罪
3.4w浏览
顶部
孟凡永律师
孟凡永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78****512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56****385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107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34****387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1****3093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56****206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