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奶奶住的村子里,有许多留守儿童。有个小孩今年十六岁,奶奶对他很是溺爱。一天这个小孩向奶奶要钱买零食。奶奶不给钱,小孩就把奶奶给掐死了。请问十六岁杀人是死罪嘛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