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如何追债让他还钱

#欠款追讨 最新修订 | 2025-07-23
2.1k浏览
段文超律师
段文超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72人
专业处理欠款追讨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欠款追讨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欠款追讨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协商追债
直接和债务人沟通,了解不还钱原因,让其制定还款计划并签协议,明确还款时间与方式。
2.调解追债:
协商不成,保留借条证据,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达成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3.申请支付令:
向法院申请,法院审查通过会向债务人发出。
规定期限内无书面异议,支付令生效可申请强制执行
4.起诉追债:
向法院起诉判决。
若债务人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处理其财产,严重的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案情回顾:

小朱曾借款给小李,并签订借条。借款到期后,小李未按时还款。小朱与小李协商沟通,要求其制定还款计划并签订还款协议,但小李拒绝。小朱保留好借条及转账记录等证据,先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小朱又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小李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未生效。于是小朱向法院起诉小李。

案情分析:

1、追债时,协商沟通是首要步骤,可直接与债务人交流还款事宜,如本案中小朱与小李的协商。
2、若协商无果,保留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是必要的,这些证据可用于后续的调解、申请支付令或起诉。小朱在协商不成后保留了相关证据,符合追债的正确操作。
3、调解、申请支付令和起诉都是追债的合法途径。本案中,小朱依次尝试了这些途径。当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时,支付令失效,可转向起诉。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债务人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让债务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苏州178****373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8****25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8****692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57人选择咨询律师
644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何追债让他还钱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0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4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7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5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3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3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6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8****76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1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3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1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5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8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3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8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2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6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0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0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3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6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0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4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4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2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5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3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6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4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0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2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2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4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6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6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3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1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8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4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0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7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8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0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8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6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0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7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2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3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8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188****357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6****984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7****447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借钱不还钱怎么告他追债
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法院认定符合立案的条件就会受理,确定了开庭的时间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双方当事人参与开庭审理,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如何追债让他还钱
1w浏览2025-07-23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追索债务难以追讨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追索债务难以追讨如何解决
A公司系杨某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1月,A公司、杨某共同与B公司达成并购合作意向,后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而协议解除了该合作事宜。1月30日,合同双方就解除以后的还款事项又达成协议,明确了A公司、杨某具体的还款数额及还款期限。3月30日,B公司与A公司、杨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将A公司、杨某拖欠其债务本金、利息及滞纳金等全部债权转让给了C公司;同时,A公司、杨某又与C公司签订《协议书》,对其所欠债务及应当清偿的时间又重新予以确认。6月12日,C公司召开公司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将对A公司、杨某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了徐某。徐某取得该债权后即向A公司、杨某追索,但A公司、杨某仍然以拖欠徐某之前手债权人的各种方法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故诉请如前。
本案中,原始的债权人是B公司、债务人是A公司、杨某,原始的债权依据是1月30日,甲方AA公司、甲方B杨某与乙方B公司、中介方舒航签订的《解除合约协议》。该协议签订后,在3月31日,甲方AA公司、甲方B杨某与乙方B公司再次签订《还款协议》。3月30日,甲方AA公司、甲方B杨某与乙方B公司、中介方舒航又签订《解除合约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日,B公司(甲方)与佳竹菁煤业公司、杨某(乙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该协议书是对债权转让前的最后一次约定,基于受让债权不能大于转让债权的原理,该次协议明确的金额对其后的受让人均有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之规定,债权转让要通知到债务人才对债务人有约束力,故具有通知性质的、3月30日C公司(甲方)与佳竹菁煤业公司、杨某(乙方)签订的《协议书》,对债权金额再次的约定,也对债务人具有约束力。至此,第一次债权转让行为完成。因《债权转让协议书》确定的债权与《协议书》确定的债权在金额上存在区别,即前者要扣除中介费,后者未扣除中介费,在两者有区别的情况下,尤其是后者加重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应以债权转让人确定的债权为准,而不能以债权受让人确定的债权为准,否则受让债权就会大于转让债权。
案涉系列合同均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本案系当事人围绕债权转让合同产生的纠纷。根据案涉系列合同,原债权人B公司将其对A公司、杨某的全部债权让与C公司,C公司又全部让与徐某。故本案中,徐某已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B公司以及C公司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其并非本案法律意义上的必要共同诉讼人,徐某以A公司及杨某为被告向一审并无不当。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各方对案涉合同涉及的债权本金总额3000万元以及尚未支付本金1700万元均无异议。鉴于案涉合同约定A公司、杨某从应支付给徐某的全部债权中预先扣除应付给案外人舒航的中介费150万元,且舒航已在另案该笔中介费,故本案争议的债权本金为1550万元。
3.9w浏览
债务人欠债不还得用啥方法让他还钱?
债务人欠债不还可以采取协商、起诉等的方法让他还钱,实际上不仅是债务纠纷,其他类型的民事纠纷,发生之后,也可以采取这样的方式。对于想要起诉让对方还款的,需要提交相关证明对方确实有义务向自己还款的证据。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怎么让债务人还钱给他
1w浏览2025-04-16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追索债务难以追讨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追索债务难以追讨如何解决
A公司系杨某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1月,A公司、杨某共同与B公司达成并购合作意向,后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而协议解除了该合作事宜。1月30日,合同双方就解除以后的还款事项又达成协议,明确了A公司、杨某具体的还款数额及还款期限。3月30日,B公司与A公司、杨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将A公司、杨某拖欠其债务本金、利息及滞纳金等全部债权转让给了C公司;同时,A公司、杨某又与C公司签订《协议书》,对其所欠债务及应当清偿的时间又重新予以确认。6月12日,C公司召开公司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将对A公司、杨某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了徐某。徐某取得该债权后即向A公司、杨某追索,但A公司、杨某仍然以拖欠徐某之前手债权人的各种方法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故诉请如前。
本案中,原始的债权人是B公司、债务人是A公司、杨某,原始的债权依据是1月30日,甲方AA公司、甲方B杨某与乙方B公司、中介方舒航签订的《解除合约协议》。该协议签订后,在3月31日,甲方AA公司、甲方B杨某与乙方B公司再次签订《还款协议》。3月30日,甲方AA公司、甲方B杨某与乙方B公司、中介方舒航又签订《解除合约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日,B公司(甲方)与佳竹菁煤业公司、杨某(乙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该协议书是对债权转让前的最后一次约定,基于受让债权不能大于转让债权的原理,该次协议明确的金额对其后的受让人均有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之规定,债权转让要通知到债务人才对债务人有约束力,故具有通知性质的、3月30日C公司(甲方)与佳竹菁煤业公司、杨某(乙方)签订的《协议书》,对债权金额再次的约定,也对债务人具有约束力。至此,第一次债权转让行为完成。因《债权转让协议书》确定的债权与《协议书》确定的债权在金额上存在区别,即前者要扣除中介费,后者未扣除中介费,在两者有区别的情况下,尤其是后者加重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应以债权转让人确定的债权为准,而不能以债权受让人确定的债权为准,否则受让债权就会大于转让债权。
案涉系列合同均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本案系当事人围绕债权转让合同产生的纠纷。根据案涉系列合同,原债权人B公司将其对A公司、杨某的全部债权让与C公司,C公司又全部让与徐某。故本案中,徐某已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B公司以及C公司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其并非本案法律意义上的必要共同诉讼人,徐某以A公司及杨某为被告向一审并无不当。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各方对案涉合同涉及的债权本金总额3000万元以及尚未支付本金1700万元均无异议。鉴于案涉合同约定A公司、杨某从应支付给徐某的全部债权中预先扣除应付给案外人舒航的中介费150万元,且舒航已在另案该笔中介费,故本案争议的债权本金为1550万元。
3.9w浏览
债务人欠债不还得用啥方法让他还钱?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债务人欠债不还得用啥方法让他还钱?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欠债怎么让人还钱给他
1w浏览2025-05-04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追索债务难以追讨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追索债务难以追讨如何解决
A公司系杨某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1月,A公司、杨某共同与B公司达成并购合作意向,后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而协议解除了该合作事宜。1月30日,合同双方就解除以后的还款事项又达成协议,明确了A公司、杨某具体的还款数额及还款期限。3月30日,B公司与A公司、杨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将A公司、杨某拖欠其债务本金、利息及滞纳金等全部债权转让给了C公司;同时,A公司、杨某又与C公司签订《协议书》,对其所欠债务及应当清偿的时间又重新予以确认。6月12日,C公司召开公司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将对A公司、杨某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了徐某。徐某取得该债权后即向A公司、杨某追索,但A公司、杨某仍然以拖欠徐某之前手债权人的各种方法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故诉请如前。
本案中,原始的债权人是B公司、债务人是A公司、杨某,原始的债权依据是1月30日,甲方AA公司、甲方B杨某与乙方B公司、中介方舒航签订的《解除合约协议》。该协议签订后,在3月31日,甲方AA公司、甲方B杨某与乙方B公司再次签订《还款协议》。3月30日,甲方AA公司、甲方B杨某与乙方B公司、中介方舒航又签订《解除合约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日,B公司(甲方)与佳竹菁煤业公司、杨某(乙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该协议书是对债权转让前的最后一次约定,基于受让债权不能大于转让债权的原理,该次协议明确的金额对其后的受让人均有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之规定,债权转让要通知到债务人才对债务人有约束力,故具有通知性质的、3月30日C公司(甲方)与佳竹菁煤业公司、杨某(乙方)签订的《协议书》,对债权金额再次的约定,也对债务人具有约束力。至此,第一次债权转让行为完成。因《债权转让协议书》确定的债权与《协议书》确定的债权在金额上存在区别,即前者要扣除中介费,后者未扣除中介费,在两者有区别的情况下,尤其是后者加重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应以债权转让人确定的债权为准,而不能以债权受让人确定的债权为准,否则受让债权就会大于转让债权。
案涉系列合同均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本案系当事人围绕债权转让合同产生的纠纷。根据案涉系列合同,原债权人B公司将其对A公司、杨某的全部债权让与C公司,C公司又全部让与徐某。故本案中,徐某已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B公司以及C公司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其并非本案法律意义上的必要共同诉讼人,徐某以A公司及杨某为被告向一审并无不当。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各方对案涉合同涉及的债权本金总额3000万元以及尚未支付本金1700万元均无异议。鉴于案涉合同约定A公司、杨某从应支付给徐某的全部债权中预先扣除应付给案外人舒航的中介费150万元,且舒航已在另案该笔中介费,故本案争议的债权本金为1550万元。
3.9w浏览
欠债不还有什么办法对付让他还钱
追索欠款的有效方法: 1.政府协助: 争取债务人上级支持,借助领导力量促使其还款。 2.法律途径: 对大额欠款,可诉诸法律,利用录音等证据维权。 3.遵守法律: 避免非法手段,走正规途径解决。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赌博欠债怎么让他还钱
1w浏览2025-07-24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追索债务难以追讨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追索债务难以追讨如何解决
A公司系杨某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1月,A公司、杨某共同与B公司达成并购合作意向,后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而协议解除了该合作事宜。1月30日,合同双方就解除以后的还款事项又达成协议,明确了A公司、杨某具体的还款数额及还款期限。3月30日,B公司与A公司、杨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将A公司、杨某拖欠其债务本金、利息及滞纳金等全部债权转让给了C公司;同时,A公司、杨某又与C公司签订《协议书》,对其所欠债务及应当清偿的时间又重新予以确认。6月12日,C公司召开公司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将对A公司、杨某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了徐某。徐某取得该债权后即向A公司、杨某追索,但A公司、杨某仍然以拖欠徐某之前手债权人的各种方法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故诉请如前。
本案中,原始的债权人是B公司、债务人是A公司、杨某,原始的债权依据是1月30日,甲方AA公司、甲方B杨某与乙方B公司、中介方舒航签订的《解除合约协议》。该协议签订后,在3月31日,甲方AA公司、甲方B杨某与乙方B公司再次签订《还款协议》。3月30日,甲方AA公司、甲方B杨某与乙方B公司、中介方舒航又签订《解除合约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日,B公司(甲方)与佳竹菁煤业公司、杨某(乙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该协议书是对债权转让前的最后一次约定,基于受让债权不能大于转让债权的原理,该次协议明确的金额对其后的受让人均有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之规定,债权转让要通知到债务人才对债务人有约束力,故具有通知性质的、3月30日C公司(甲方)与佳竹菁煤业公司、杨某(乙方)签订的《协议书》,对债权金额再次的约定,也对债务人具有约束力。至此,第一次债权转让行为完成。因《债权转让协议书》确定的债权与《协议书》确定的债权在金额上存在区别,即前者要扣除中介费,后者未扣除中介费,在两者有区别的情况下,尤其是后者加重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应以债权转让人确定的债权为准,而不能以债权受让人确定的债权为准,否则受让债权就会大于转让债权。
案涉系列合同均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本案系当事人围绕债权转让合同产生的纠纷。根据案涉系列合同,原债权人B公司将其对A公司、杨某的全部债权让与C公司,C公司又全部让与徐某。故本案中,徐某已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B公司以及C公司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其并非本案法律意义上的必要共同诉讼人,徐某以A公司及杨某为被告向一审并无不当。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各方对案涉合同涉及的债权本金总额3000万元以及尚未支付本金1700万元均无异议。鉴于案涉合同约定A公司、杨某从应支付给徐某的全部债权中预先扣除应付给案外人舒航的中介费150万元,且舒航已在另案该笔中介费,故本案争议的债权本金为1550万元。
3.9w浏览
借钱人死了能让他儿子还款么,债务纠纷怎么起诉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借钱人死了能让他儿子还款么,债务纠纷怎么起诉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欠债能否让欠他钱的人还钱
1w浏览2025-06-07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追索债务难以追讨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追索债务难以追讨如何解决
A公司系杨某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1月,A公司、杨某共同与B公司达成并购合作意向,后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而协议解除了该合作事宜。1月30日,合同双方就解除以后的还款事项又达成协议,明确了A公司、杨某具体的还款数额及还款期限。3月30日,B公司与A公司、杨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将A公司、杨某拖欠其债务本金、利息及滞纳金等全部债权转让给了C公司;同时,A公司、杨某又与C公司签订《协议书》,对其所欠债务及应当清偿的时间又重新予以确认。6月12日,C公司召开公司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将对A公司、杨某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了徐某。徐某取得该债权后即向A公司、杨某追索,但A公司、杨某仍然以拖欠徐某之前手债权人的各种方法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故诉请如前。
本案中,原始的债权人是B公司、债务人是A公司、杨某,原始的债权依据是1月30日,甲方AA公司、甲方B杨某与乙方B公司、中介方舒航签订的《解除合约协议》。该协议签订后,在3月31日,甲方AA公司、甲方B杨某与乙方B公司再次签订《还款协议》。3月30日,甲方AA公司、甲方B杨某与乙方B公司、中介方舒航又签订《解除合约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日,B公司(甲方)与佳竹菁煤业公司、杨某(乙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该协议书是对债权转让前的最后一次约定,基于受让债权不能大于转让债权的原理,该次协议明确的金额对其后的受让人均有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之规定,债权转让要通知到债务人才对债务人有约束力,故具有通知性质的、3月30日C公司(甲方)与佳竹菁煤业公司、杨某(乙方)签订的《协议书》,对债权金额再次的约定,也对债务人具有约束力。至此,第一次债权转让行为完成。因《债权转让协议书》确定的债权与《协议书》确定的债权在金额上存在区别,即前者要扣除中介费,后者未扣除中介费,在两者有区别的情况下,尤其是后者加重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应以债权转让人确定的债权为准,而不能以债权受让人确定的债权为准,否则受让债权就会大于转让债权。
案涉系列合同均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本案系当事人围绕债权转让合同产生的纠纷。根据案涉系列合同,原债权人B公司将其对A公司、杨某的全部债权让与C公司,C公司又全部让与徐某。故本案中,徐某已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B公司以及C公司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其并非本案法律意义上的必要共同诉讼人,徐某以A公司及杨某为被告向一审并无不当。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各方对案涉合同涉及的债权本金总额3000万元以及尚未支付本金1700万元均无异议。鉴于案涉合同约定A公司、杨某从应支付给徐某的全部债权中预先扣除应付给案外人舒航的中介费150万元,且舒航已在另案该笔中介费,故本案争议的债权本金为1550万元。
3.9w浏览
顶部
程理想律师
程理想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81****6816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35****529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0****3420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35****430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1****5128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34****661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