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妻子瞒着丈夫把房子给弟弟做婚房可以吗

#财产分割 最新修订 | 2025-07-29
1.2w浏览
徐卫东律师
徐卫东律师在线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5.0分服务:1.7万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财产分割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财产分割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若房子是妻子个人财产,她有权自主决定将房子给弟弟做婚房,他人无权干涉。
2.若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瞒着丈夫处置是不可以的。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重大财产处分需双方协商一致
擅自处理可能损害丈夫权益,丈夫可要求返还或赔偿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小丽的弟弟小何到了适婚年龄,一直没合适的房子。小丽心疼弟弟,瞒着小许将该房子给小何做婚房使用。小许知晓此事后非常生气,认为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小丽无权擅自处置,要求小何搬离,小何则觉得姐姐已经同意,不肯搬走,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该房屋是小许和小丽婚后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重大处置,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
2、小丽未经小许同意,擅自将房屋给小何使用,其行为侵犯了小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小许有权要求小何搬离该房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盐城177****116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8****130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56****163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35人选择咨询律师
697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妻子瞒着丈夫把房子给弟弟做婚房可以吗
一键咨询
  • 130****22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1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1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8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2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5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8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4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3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2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0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8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2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1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0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7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8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0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8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4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7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1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4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2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8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8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6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8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7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0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4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0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7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7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1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4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5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6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8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2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7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4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5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2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4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4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0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6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7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0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沭阳156****546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2****955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6****100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丈夫瞒着妻子抵押房产怎么办?
丈夫瞒着妻子抵押房产,如果妻子不认同就需要与第三人协商关于抵押行为的有效性。夫妻双方财产只要是婚后所得且非法定个人财产,就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不可分割的共同处分权,而非夫妻双方各享一半处分权。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妻子瞒着丈夫把房子给弟弟做婚房可以吗
1w浏览2025-07-29
妻子瞒着丈夫做过人流, 丈夫有义务帮助妻子吗?
[律师回复]   
一、生育权的定义  夫妻有依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并应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同时,夫妻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迫或干涉。  
二、单身女性有生育权吗  以往,只有结了婚的人才能生孩子,未婚的人即使到了适合生育的年龄也不能生孩子。现在这种情况有了变化。2001年《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始正式施行。该《条例》第30条第2款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身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所以,单身女性也有了生育权。  在此,我们还需提醒大家的是:这个条例只是吉林省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并不适用吉林省以外的地区。如果有其他地区的单身女性希望生育子女的,还要以当地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夫妻双方在生育权的行使中发生冲突如何处理  虽然夫妻双方均享有平等的权利,但这种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共同努力才能有可能实现。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在生育权的行使中发生冲突的,应注意处理。这种冲突主要表现为:
(1)一方要求生育子女,而对方不同意生育;
(2)男方未经对方同意,采取强制、隐瞒、欺诈等手段致使女方怀孕;
(3)女方因个人原因未经丈夫同意而终止妊娠。在司法实践中,男方在离婚诉讼中以妻子无正当理由拒不生育或者妻子擅自终止妊娠而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要求妻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此问题理论上尚有争议。  夫妻生育权的冲突,既是丈夫生育权与妻子生育权之间的冲突,同时又是丈夫生育权与妻子的人身自由权、身体支配权、健康权之间的冲突。在涉及权利冲突解决时,必须通过利益衡量以决定最值得保护的利益。一般来说,男方生育权的行使与实现需要利用女方的身体,所以更应当尊重女方的人身自由权、身体支配权及健康权,两相权衡,女方的权利比男方的生育权具有优先保护地位。因此,生育权应倾向于保护妇女选择是否生育的权利。  
四、妻子怀孕后瞒着丈夫去做人工流产,这种做法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  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夫妻双方各自都享有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行使这一权利,生育权才能得以实现。《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已婚妇女不生育的自由,是为了强调妇女在生育问题上享有的权利,不受丈夫意志的左右。由于自然生育过程是由妇女承担和完成,妇女应当享有生育的最后支配权。如果妻子不愿意生育,丈夫不得以其享有生育权为由强迫妻子生育。妻子未经丈夫同意终止妊娠,虽可能对夫妻感情造成伤害,甚至危及婚姻的稳定,但丈夫并不能以本人享有的生育权对抗妻子享有的生育决定权,故妻子单方终止妊娠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犯。
4.3w浏览
丈夫瞒着妻子抵押房产怎么办?
有些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双方解决不好可能会选择离婚,而有时候,一方为了争取财产分割,会隐瞒对方将房产抵押或者转移。丈夫瞒着妻子抵押房产怎么办?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对于妻子而言,遭受了损失,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权。下面我们来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妻子瞒着丈夫卖房子有效吗
1w浏览2025-02-18
妻子瞒着丈夫做过人流, 丈夫有义务帮助妻子吗?
[律师回复]   
一、生育权的定义  夫妻有依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并应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同时,夫妻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迫或干涉。  
二、单身女性有生育权吗  以往,只有结了婚的人才能生孩子,未婚的人即使到了适合生育的年龄也不能生孩子。现在这种情况有了变化。2001年《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始正式施行。该《条例》第30条第2款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身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所以,单身女性也有了生育权。  在此,我们还需提醒大家的是:这个条例只是吉林省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并不适用吉林省以外的地区。如果有其他地区的单身女性希望生育子女的,还要以当地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夫妻双方在生育权的行使中发生冲突如何处理  虽然夫妻双方均享有平等的权利,但这种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共同努力才能有可能实现。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在生育权的行使中发生冲突的,应注意处理。这种冲突主要表现为:
(1)一方要求生育子女,而对方不同意生育;
(2)男方未经对方同意,采取强制、隐瞒、欺诈等手段致使女方怀孕;
(3)女方因个人原因未经丈夫同意而终止妊娠。在司法实践中,男方在离婚诉讼中以妻子无正当理由拒不生育或者妻子擅自终止妊娠而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要求妻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此问题理论上尚有争议。  夫妻生育权的冲突,既是丈夫生育权与妻子生育权之间的冲突,同时又是丈夫生育权与妻子的人身自由权、身体支配权、健康权之间的冲突。在涉及权利冲突解决时,必须通过利益衡量以决定最值得保护的利益。一般来说,男方生育权的行使与实现需要利用女方的身体,所以更应当尊重女方的人身自由权、身体支配权及健康权,两相权衡,女方的权利比男方的生育权具有优先保护地位。因此,生育权应倾向于保护妇女选择是否生育的权利。  
四、妻子怀孕后瞒着丈夫去做人工流产,这种做法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  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夫妻双方各自都享有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行使这一权利,生育权才能得以实现。《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已婚妇女不生育的自由,是为了强调妇女在生育问题上享有的权利,不受丈夫意志的左右。由于自然生育过程是由妇女承担和完成,妇女应当享有生育的最后支配权。如果妻子不愿意生育,丈夫不得以其享有生育权为由强迫妻子生育。妻子未经丈夫同意终止妊娠,虽可能对夫妻感情造成伤害,甚至危及婚姻的稳定,但丈夫并不能以本人享有的生育权对抗妻子享有的生育决定权,故妻子单方终止妊娠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犯。
4.3w浏览
丈夫瞒着妻子卖房子有效吗
1w浏览2025-05-11
妻子瞒着丈夫做过人流, 丈夫有义务帮助妻子吗?
[律师回复]   
一、生育权的定义  夫妻有依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并应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同时,夫妻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迫或干涉。  
二、单身女性有生育权吗  以往,只有结了婚的人才能生孩子,未婚的人即使到了适合生育的年龄也不能生孩子。现在这种情况有了变化。2001年《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始正式施行。该《条例》第30条第2款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身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所以,单身女性也有了生育权。  在此,我们还需提醒大家的是:这个条例只是吉林省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并不适用吉林省以外的地区。如果有其他地区的单身女性希望生育子女的,还要以当地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夫妻双方在生育权的行使中发生冲突如何处理  虽然夫妻双方均享有平等的权利,但这种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共同努力才能有可能实现。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在生育权的行使中发生冲突的,应注意处理。这种冲突主要表现为:
(1)一方要求生育子女,而对方不同意生育;
(2)男方未经对方同意,采取强制、隐瞒、欺诈等手段致使女方怀孕;
(3)女方因个人原因未经丈夫同意而终止妊娠。在司法实践中,男方在离婚诉讼中以妻子无正当理由拒不生育或者妻子擅自终止妊娠而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要求妻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此问题理论上尚有争议。  夫妻生育权的冲突,既是丈夫生育权与妻子生育权之间的冲突,同时又是丈夫生育权与妻子的人身自由权、身体支配权、健康权之间的冲突。在涉及权利冲突解决时,必须通过利益衡量以决定最值得保护的利益。一般来说,男方生育权的行使与实现需要利用女方的身体,所以更应当尊重女方的人身自由权、身体支配权及健康权,两相权衡,女方的权利比男方的生育权具有优先保护地位。因此,生育权应倾向于保护妇女选择是否生育的权利。  
四、妻子怀孕后瞒着丈夫去做人工流产,这种做法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  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夫妻双方各自都享有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行使这一权利,生育权才能得以实现。《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已婚妇女不生育的自由,是为了强调妇女在生育问题上享有的权利,不受丈夫意志的左右。由于自然生育过程是由妇女承担和完成,妇女应当享有生育的最后支配权。如果妻子不愿意生育,丈夫不得以其享有生育权为由强迫妻子生育。妻子未经丈夫同意终止妊娠,虽可能对夫妻感情造成伤害,甚至危及婚姻的稳定,但丈夫并不能以本人享有的生育权对抗妻子享有的生育决定权,故妻子单方终止妊娠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犯。
4.3w浏览
妻子瞒着丈夫卖房子有效吗
1w浏览2025-05-13
妻子瞒着丈夫做过人流, 丈夫有义务帮助妻子吗?
[律师回复]   
一、生育权的定义  夫妻有依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并应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同时,夫妻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迫或干涉。  
二、单身女性有生育权吗  以往,只有结了婚的人才能生孩子,未婚的人即使到了适合生育的年龄也不能生孩子。现在这种情况有了变化。2001年《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始正式施行。该《条例》第30条第2款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身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所以,单身女性也有了生育权。  在此,我们还需提醒大家的是:这个条例只是吉林省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并不适用吉林省以外的地区。如果有其他地区的单身女性希望生育子女的,还要以当地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夫妻双方在生育权的行使中发生冲突如何处理  虽然夫妻双方均享有平等的权利,但这种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共同努力才能有可能实现。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在生育权的行使中发生冲突的,应注意处理。这种冲突主要表现为:
(1)一方要求生育子女,而对方不同意生育;
(2)男方未经对方同意,采取强制、隐瞒、欺诈等手段致使女方怀孕;
(3)女方因个人原因未经丈夫同意而终止妊娠。在司法实践中,男方在离婚诉讼中以妻子无正当理由拒不生育或者妻子擅自终止妊娠而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要求妻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此问题理论上尚有争议。  夫妻生育权的冲突,既是丈夫生育权与妻子生育权之间的冲突,同时又是丈夫生育权与妻子的人身自由权、身体支配权、健康权之间的冲突。在涉及权利冲突解决时,必须通过利益衡量以决定最值得保护的利益。一般来说,男方生育权的行使与实现需要利用女方的身体,所以更应当尊重女方的人身自由权、身体支配权及健康权,两相权衡,女方的权利比男方的生育权具有优先保护地位。因此,生育权应倾向于保护妇女选择是否生育的权利。  
四、妻子怀孕后瞒着丈夫去做人工流产,这种做法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  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夫妻双方各自都享有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行使这一权利,生育权才能得以实现。《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已婚妇女不生育的自由,是为了强调妇女在生育问题上享有的权利,不受丈夫意志的左右。由于自然生育过程是由妇女承担和完成,妇女应当享有生育的最后支配权。如果妻子不愿意生育,丈夫不得以其享有生育权为由强迫妻子生育。妻子未经丈夫同意终止妊娠,虽可能对夫妻感情造成伤害,甚至危及婚姻的稳定,但丈夫并不能以本人享有的生育权对抗妻子享有的生育决定权,故妻子单方终止妊娠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犯。
4.3w浏览
妻子瞒着丈夫买房子该怎么办
1w浏览2025-02-05
妻子瞒着丈夫做过人流, 丈夫有义务帮助妻子吗?
[律师回复]   
一、生育权的定义  夫妻有依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并应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同时,夫妻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迫或干涉。  
二、单身女性有生育权吗  以往,只有结了婚的人才能生孩子,未婚的人即使到了适合生育的年龄也不能生孩子。现在这种情况有了变化。2001年《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始正式施行。该《条例》第30条第2款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身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所以,单身女性也有了生育权。  在此,我们还需提醒大家的是:这个条例只是吉林省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并不适用吉林省以外的地区。如果有其他地区的单身女性希望生育子女的,还要以当地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夫妻双方在生育权的行使中发生冲突如何处理  虽然夫妻双方均享有平等的权利,但这种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共同努力才能有可能实现。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在生育权的行使中发生冲突的,应注意处理。这种冲突主要表现为:
(1)一方要求生育子女,而对方不同意生育;
(2)男方未经对方同意,采取强制、隐瞒、欺诈等手段致使女方怀孕;
(3)女方因个人原因未经丈夫同意而终止妊娠。在司法实践中,男方在离婚诉讼中以妻子无正当理由拒不生育或者妻子擅自终止妊娠而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要求妻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此问题理论上尚有争议。  夫妻生育权的冲突,既是丈夫生育权与妻子生育权之间的冲突,同时又是丈夫生育权与妻子的人身自由权、身体支配权、健康权之间的冲突。在涉及权利冲突解决时,必须通过利益衡量以决定最值得保护的利益。一般来说,男方生育权的行使与实现需要利用女方的身体,所以更应当尊重女方的人身自由权、身体支配权及健康权,两相权衡,女方的权利比男方的生育权具有优先保护地位。因此,生育权应倾向于保护妇女选择是否生育的权利。  
四、妻子怀孕后瞒着丈夫去做人工流产,这种做法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  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夫妻双方各自都享有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行使这一权利,生育权才能得以实现。《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已婚妇女不生育的自由,是为了强调妇女在生育问题上享有的权利,不受丈夫意志的左右。由于自然生育过程是由妇女承担和完成,妇女应当享有生育的最后支配权。如果妻子不愿意生育,丈夫不得以其享有生育权为由强迫妻子生育。妻子未经丈夫同意终止妊娠,虽可能对夫妻感情造成伤害,甚至危及婚姻的稳定,但丈夫并不能以本人享有的生育权对抗妻子享有的生育决定权,故妻子单方终止妊娠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犯。
4.3w浏览
顶部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宿迁181****6131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34****892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2****9904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35****629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4****1914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80****873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