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若一方借贷,另一方不知情,那么这债务该如何划分呢?
这得看这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要是用于家庭日常,那就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得还;要是超出日常所需,且没有证据表明另一方知道或同意这笔债务,那这就是个人债务,由欠债的一方自己还。
根据《民法典》,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追认,或者债务用于家庭日常,那就是共同债务;要是超出日常所需,且没有证据,那就不是共同债务。
所以,在婚姻中,夫妻双方要对彼此的财务状况有一定的了解,以免出现债务纠纷。同时,在涉及重大债务时,最好双方都能签字或追认,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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