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担保的主债权范围

#债务债权 最新修订 | 2024-08-07
6k浏览 5点赞
刘巍律师
刘巍律师在线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5.0分服务:1965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债务债权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债务债权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债务债权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担保物权担保范围即除债权本金外,还包括由此产生之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包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从债权。法律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债务债权案件·推荐文章

连云港156****916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7****743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4****844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566人选择咨询律师
699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担保的主债权范围
一键咨询
  • 161****43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4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0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7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4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2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5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6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7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3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5****47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4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2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0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0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0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7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0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4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1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4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4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6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8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4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3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7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6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1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7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4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8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7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8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1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5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7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3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3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2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5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3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5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8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3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4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1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1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6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5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沭阳181****412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6****554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7****890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担保的主债权范围
担保的主债权范围一般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对担保财产进行保管所支出的费用、对担保财产进行拍卖等所支出的费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担保的主债权范围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即除债权本金外,还包括由此产生之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包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从债权。法律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1w浏览2024-06-08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可以超过主合同的债务范围吗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担保法
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除具有人身性外,最突出的性质是从属性保证的从属性亦称保证的附从性,意指保证债务与主债务休戚与共,同其命运的关系保证的从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证的成立和效力保证的成立和效力,通常以主债务的成立和效力为前提,主债务不成立,保证亦不成立,主债务不生效,保证也不生效,主债务无效,保证也随之无效
(二)保证的范围保证的范围原则上应与主债务相同,当事人可以对责任范围协商约定,但“其责任范围只能等于或小于被保证人的债务”
(三)保证的转移保证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当主债权转移时,保证也随之而转移,不允许将保证与其所担保的债权分离开来而单独转让,这也是保证担保的不可分性
(四)保证责任随主债务的变化主债务履行或部分履行的,保证责任消灭或减轻:主债务本身扩张或者因主债务人的过错而增加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者外,保证责任也随之扩张定》(法发[1994]8号)第12条第2款:“债权人与被保证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在主合同履行期限内变更合同其他内容而使被保证人债务增加的,保证人对增加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44号)第30条第1款:“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于农用地征用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4.9w浏览
担保范围可否超过主合同的债务范围?
担保范围不能超过主合同的债务范围,担保责任具有从属性特征,当担保范围大于主债务范围时,保证责任应以主债务范围为限。对担保范围可否超过主合同的债务范围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权担保担保范围有哪些
债权担保的范围如下: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1w浏览2024-05-24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可以超过主合同的债务范围吗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担保法
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除具有人身性外,最突出的性质是从属性保证的从属性亦称保证的附从性,意指保证债务与主债务休戚与共,同其命运的关系保证的从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证的成立和效力保证的成立和效力,通常以主债务的成立和效力为前提,主债务不成立,保证亦不成立,主债务不生效,保证也不生效,主债务无效,保证也随之无效
(二)保证的范围保证的范围原则上应与主债务相同,当事人可以对责任范围协商约定,但“其责任范围只能等于或小于被保证人的债务”
(三)保证的转移保证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当主债权转移时,保证也随之而转移,不允许将保证与其所担保的债权分离开来而单独转让,这也是保证担保的不可分性
(四)保证责任随主债务的变化主债务履行或部分履行的,保证责任消灭或减轻:主债务本身扩张或者因主债务人的过错而增加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者外,保证责任也随之扩张定》(法发[1994]8号)第12条第2款:“债权人与被保证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在主合同履行期限内变更合同其他内容而使被保证人债务增加的,保证人对增加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44号)第30条第1款:“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于农用地征用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4.9w浏览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抵押担保的债权的范围包括延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债权、利息、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如果有特殊情况,担保的范围应当依合同约定确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担保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担保债权的范围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
1w浏览2024-09-02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可以超过主合同的债务范围吗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担保法
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除具有人身性外,最突出的性质是从属性保证的从属性亦称保证的附从性,意指保证债务与主债务休戚与共,同其命运的关系保证的从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证的成立和效力保证的成立和效力,通常以主债务的成立和效力为前提,主债务不成立,保证亦不成立,主债务不生效,保证也不生效,主债务无效,保证也随之无效
(二)保证的范围保证的范围原则上应与主债务相同,当事人可以对责任范围协商约定,但“其责任范围只能等于或小于被保证人的债务”
(三)保证的转移保证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当主债权转移时,保证也随之而转移,不允许将保证与其所担保的债权分离开来而单独转让,这也是保证担保的不可分性
(四)保证责任随主债务的变化主债务履行或部分履行的,保证责任消灭或减轻:主债务本身扩张或者因主债务人的过错而增加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者外,保证责任也随之扩张定》(法发[1994]8号)第12条第2款:“债权人与被保证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在主合同履行期限内变更合同其他内容而使被保证人债务增加的,保证人对增加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44号)第30条第1款:“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于农用地征用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4.9w浏览
民法典担保物权随主债权转移吗,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民法典担保物权随主债权转移吗,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担保债权的范围是哪些?
担保债权的范围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一、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
1w浏览2024-09-08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可以超过主合同的债务范围吗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担保法
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除具有人身性外,最突出的性质是从属性保证的从属性亦称保证的附从性,意指保证债务与主债务休戚与共,同其命运的关系保证的从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证的成立和效力保证的成立和效力,通常以主债务的成立和效力为前提,主债务不成立,保证亦不成立,主债务不生效,保证也不生效,主债务无效,保证也随之无效
(二)保证的范围保证的范围原则上应与主债务相同,当事人可以对责任范围协商约定,但“其责任范围只能等于或小于被保证人的债务”
(三)保证的转移保证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当主债权转移时,保证也随之而转移,不允许将保证与其所担保的债权分离开来而单独转让,这也是保证担保的不可分性
(四)保证责任随主债务的变化主债务履行或部分履行的,保证责任消灭或减轻:主债务本身扩张或者因主债务人的过错而增加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者外,保证责任也随之扩张定》(法发[1994]8号)第12条第2款:“债权人与被保证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在主合同履行期限内变更合同其他内容而使被保证人债务增加的,保证人对增加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44号)第30条第1款:“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于农用地征用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4.9w浏览
抵押担保的债权的范围
主债权;利息;延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担保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担保债权的范围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其中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1w浏览2024-10-28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可以超过主合同的债务范围吗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担保法
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除具有人身性外,最突出的性质是从属性保证的从属性亦称保证的附从性,意指保证债务与主债务休戚与共,同其命运的关系保证的从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证的成立和效力保证的成立和效力,通常以主债务的成立和效力为前提,主债务不成立,保证亦不成立,主债务不生效,保证也不生效,主债务无效,保证也随之无效
(二)保证的范围保证的范围原则上应与主债务相同,当事人可以对责任范围协商约定,但“其责任范围只能等于或小于被保证人的债务”
(三)保证的转移保证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当主债权转移时,保证也随之而转移,不允许将保证与其所担保的债权分离开来而单独转让,这也是保证担保的不可分性
(四)保证责任随主债务的变化主债务履行或部分履行的,保证责任消灭或减轻:主债务本身扩张或者因主债务人的过错而增加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者外,保证责任也随之扩张定》(法发[1994]8号)第12条第2款:“债权人与被保证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在主合同履行期限内变更合同其他内容而使被保证人债务增加的,保证人对增加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44号)第30条第1款:“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于农用地征用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4.9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徐州177****764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78****736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8****5269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78****259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34****6035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77****636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