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高空抛物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刑事犯罪辩护 最新修订 | 2025-02-05
6k浏览 3点赞
左杰律师
左杰律师在线
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主任
5.0分服务:766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刑事犯罪辩护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刑事犯罪辩护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刑事犯罪辩护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我国《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南京156****210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6****346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0****313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35人选择咨询律师
678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高空抛物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7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8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3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2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8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4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6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6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6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4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3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5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8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0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7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5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7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4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4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3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2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5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1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0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5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4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3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8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1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6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0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6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4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1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0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0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2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3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7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3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4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4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1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3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6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3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1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8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4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2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156****503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7****594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35****248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高空抛物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公共场合进行高空抛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即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发生高空坠物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让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若还无法解决的话,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高空抛物算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w浏览2025-02-13
高空抛物行为是否共同危险行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共同危险行为中,行为人都实施了行为,但无法辨别究竟是谁的行为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属于因果关系的推定问题高空抛物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显而易见:后者是二人以上共同侵权,而前者为一人侵权吊诡的是,有学者提出:将共同危险行为分为显形与隐蔽的,前者是典型的危险行为,后一种是隐蔽的危险行为,由于住在高楼上本就处于危险的条件提供阶段,在此情境下从危险的高楼上向下抛物,更为隐蔽,更具危险性,因此如把高空抛物称为隐蔽的危险行为就比较好解释了对此观点,笔者认为有以下不妥:
首先,共同危险是因果关系推定问题,而高空抛物属侵权人推定的范畴;
其次,从责任承担上看,实务界即使作肯定判决也是确定为按份责任之债,而共同危险为连带责任之债;
最后,共同危险立法目的是为了在确定危险人范围的前提下保护被侵害人的弱者利益,共同危险人因共同的行为才被严格划定为一个范畴,如不依靠共同的行为而仅仅依空间相联就将所有住户划定为一个范畴,似有古代愚昧的“株连”之嫌疑
(四)高空抛物行为是否适用公平原则王利明教授所持的“公共安全说”即从公平原则强调以楼内住户来公平分担社会公共损失,预防此类行为再发生,保障公共安全我国现行民事法规定公平原则的适用对象为当事人或者说是对方受益人,高空抛物案中当事人双方应是侵权人和被害人,即便适用公平原则也在这两者之间分配,而将楼内住户适用公平原则未免牵强
(五)总结综上,可对高空抛物行为作如下总结:指高层建筑的所有人、居住人或他人从住所抛出物件致受害人或物件损害,但不能确定真正的行为人的行为高空抛物行为不同于物件致害行为,其是加害人不明的普通侵权行为,是自己责任行为
3.3w浏览
高空抛物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10w+浏览2023-09-06
高空抛物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么?
高空抛物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而是要根据犯罪动机而定,如果存在故意伤害的情况,是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的,如果是意外行为,那么可以认定为高空抛物罪,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实际调查取证情况而定。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怎么判
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判刑要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及犯罪情节确定。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w浏览2025-02-24
高空抛物行为是否共同危险行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共同危险行为中,行为人都实施了行为,但无法辨别究竟是谁的行为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属于因果关系的推定问题高空抛物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显而易见:后者是二人以上共同侵权,而前者为一人侵权吊诡的是,有学者提出:将共同危险行为分为显形与隐蔽的,前者是典型的危险行为,后一种是隐蔽的危险行为,由于住在高楼上本就处于危险的条件提供阶段,在此情境下从危险的高楼上向下抛物,更为隐蔽,更具危险性,因此如把高空抛物称为隐蔽的危险行为就比较好解释了对此观点,笔者认为有以下不妥:
首先,共同危险是因果关系推定问题,而高空抛物属侵权人推定的范畴;
其次,从责任承担上看,实务界即使作肯定判决也是确定为按份责任之债,而共同危险为连带责任之债;
最后,共同危险立法目的是为了在确定危险人范围的前提下保护被侵害人的弱者利益,共同危险人因共同的行为才被严格划定为一个范畴,如不依靠共同的行为而仅仅依空间相联就将所有住户划定为一个范畴,似有古代愚昧的“株连”之嫌疑
(四)高空抛物行为是否适用公平原则王利明教授所持的“公共安全说”即从公平原则强调以楼内住户来公平分担社会公共损失,预防此类行为再发生,保障公共安全我国现行民事法规定公平原则的适用对象为当事人或者说是对方受益人,高空抛物案中当事人双方应是侵权人和被害人,即便适用公平原则也在这两者之间分配,而将楼内住户适用公平原则未免牵强
(五)总结综上,可对高空抛物行为作如下总结:指高层建筑的所有人、居住人或他人从住所抛出物件致受害人或物件损害,但不能确定真正的行为人的行为高空抛物行为不同于物件致害行为,其是加害人不明的普通侵权行为,是自己责任行为
3.3w浏览
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怎么判
10w+浏览2023-09-02
高空抛物是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高空坠物不是危害公安安全罪,但是高空坠物情节严重的,比如说造成了比较严重的人员伤亡,就构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罪。高空坠物情节严重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高空抛物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我国《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w浏览2025-02-04
高空抛物行为是否共同危险行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共同危险行为中,行为人都实施了行为,但无法辨别究竟是谁的行为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属于因果关系的推定问题高空抛物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显而易见:后者是二人以上共同侵权,而前者为一人侵权吊诡的是,有学者提出:将共同危险行为分为显形与隐蔽的,前者是典型的危险行为,后一种是隐蔽的危险行为,由于住在高楼上本就处于危险的条件提供阶段,在此情境下从危险的高楼上向下抛物,更为隐蔽,更具危险性,因此如把高空抛物称为隐蔽的危险行为就比较好解释了对此观点,笔者认为有以下不妥:
首先,共同危险是因果关系推定问题,而高空抛物属侵权人推定的范畴;
其次,从责任承担上看,实务界即使作肯定判决也是确定为按份责任之债,而共同危险为连带责任之债;
最后,共同危险立法目的是为了在确定危险人范围的前提下保护被侵害人的弱者利益,共同危险人因共同的行为才被严格划定为一个范畴,如不依靠共同的行为而仅仅依空间相联就将所有住户划定为一个范畴,似有古代愚昧的“株连”之嫌疑
(四)高空抛物行为是否适用公平原则王利明教授所持的“公共安全说”即从公平原则强调以楼内住户来公平分担社会公共损失,预防此类行为再发生,保障公共安全我国现行民事法规定公平原则的适用对象为当事人或者说是对方受益人,高空抛物案中当事人双方应是侵权人和被害人,即便适用公平原则也在这两者之间分配,而将楼内住户适用公平原则未免牵强
(五)总结综上,可对高空抛物行为作如下总结:指高层建筑的所有人、居住人或他人从住所抛出物件致受害人或物件损害,但不能确定真正的行为人的行为高空抛物行为不同于物件致害行为,其是加害人不明的普通侵权行为,是自己责任行为
3.3w浏览
高空抛物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10w+浏览2023-09-12
高空抛物属于危害公众安全罪吗?
高空抛物罪属于危害公众安全的犯罪。高空抛物会对不特定的财物或者人员的安全构成威胁,所以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故意抛物造成人员伤亡的,可以按故意伤害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追责。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高空抛物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我国《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w浏览2025-02-03
高空抛物行为是否共同危险行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共同危险行为中,行为人都实施了行为,但无法辨别究竟是谁的行为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属于因果关系的推定问题高空抛物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显而易见:后者是二人以上共同侵权,而前者为一人侵权吊诡的是,有学者提出:将共同危险行为分为显形与隐蔽的,前者是典型的危险行为,后一种是隐蔽的危险行为,由于住在高楼上本就处于危险的条件提供阶段,在此情境下从危险的高楼上向下抛物,更为隐蔽,更具危险性,因此如把高空抛物称为隐蔽的危险行为就比较好解释了对此观点,笔者认为有以下不妥:
首先,共同危险是因果关系推定问题,而高空抛物属侵权人推定的范畴;
其次,从责任承担上看,实务界即使作肯定判决也是确定为按份责任之债,而共同危险为连带责任之债;
最后,共同危险立法目的是为了在确定危险人范围的前提下保护被侵害人的弱者利益,共同危险人因共同的行为才被严格划定为一个范畴,如不依靠共同的行为而仅仅依空间相联就将所有住户划定为一个范畴,似有古代愚昧的“株连”之嫌疑
(四)高空抛物行为是否适用公平原则王利明教授所持的“公共安全说”即从公平原则强调以楼内住户来公平分担社会公共损失,预防此类行为再发生,保障公共安全我国现行民事法规定公平原则的适用对象为当事人或者说是对方受益人,高空抛物案中当事人双方应是侵权人和被害人,即便适用公平原则也在这两者之间分配,而将楼内住户适用公平原则未免牵强
(五)总结综上,可对高空抛物行为作如下总结:指高层建筑的所有人、居住人或他人从住所抛出物件致受害人或物件损害,但不能确定真正的行为人的行为高空抛物行为不同于物件致害行为,其是加害人不明的普通侵权行为,是自己责任行为
3.3w浏览
高空抛物算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10w+浏览2023-09-02
高空抛物算不算危害公共安全罪?
高空抛物算不算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根据犯罪动机以及造成的不同伤害后果而定,一般可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涉及到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高空抛物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我国《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w浏览2025-02-21
高空抛物行为是否共同危险行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共同危险行为中,行为人都实施了行为,但无法辨别究竟是谁的行为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属于因果关系的推定问题高空抛物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显而易见:后者是二人以上共同侵权,而前者为一人侵权吊诡的是,有学者提出:将共同危险行为分为显形与隐蔽的,前者是典型的危险行为,后一种是隐蔽的危险行为,由于住在高楼上本就处于危险的条件提供阶段,在此情境下从危险的高楼上向下抛物,更为隐蔽,更具危险性,因此如把高空抛物称为隐蔽的危险行为就比较好解释了对此观点,笔者认为有以下不妥:
首先,共同危险是因果关系推定问题,而高空抛物属侵权人推定的范畴;
其次,从责任承担上看,实务界即使作肯定判决也是确定为按份责任之债,而共同危险为连带责任之债;
最后,共同危险立法目的是为了在确定危险人范围的前提下保护被侵害人的弱者利益,共同危险人因共同的行为才被严格划定为一个范畴,如不依靠共同的行为而仅仅依空间相联就将所有住户划定为一个范畴,似有古代愚昧的“株连”之嫌疑
(四)高空抛物行为是否适用公平原则王利明教授所持的“公共安全说”即从公平原则强调以楼内住户来公平分担社会公共损失,预防此类行为再发生,保障公共安全我国现行民事法规定公平原则的适用对象为当事人或者说是对方受益人,高空抛物案中当事人双方应是侵权人和被害人,即便适用公平原则也在这两者之间分配,而将楼内住户适用公平原则未免牵强
(五)总结综上,可对高空抛物行为作如下总结:指高层建筑的所有人、居住人或他人从住所抛出物件致受害人或物件损害,但不能确定真正的行为人的行为高空抛物行为不同于物件致害行为,其是加害人不明的普通侵权行为,是自己责任行为
3.3w浏览
高空抛物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10w+浏览2024-02-26
顶部
孟凡永律师
孟凡永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无锡181****333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35****521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7****8995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34****408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1****5076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56****219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