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指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与
投标人之间,或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对招标投标事项采用串通、挂靠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或者其他
当事人合法利益的行为。
对于参与串通行为的投标人,其中标无效,并对
行为人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
违法所得的,并处
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
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