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主要具有以下
法律特征:
一、遗赠是单方面的
法律行为。
遗嘱人通过遗嘱将
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遗赠人在生前亦可单方取消该遗赠。同样,受遗赠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不接受遗赠。
二、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
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三、
受遗赠人是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和社会团体和个人。
四、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
财产权利,而不能是财产义务(如
债务)。如果遗产中的所有权和债权的标的之价值大于债务标的之价值,遗赠人可将全部遗产赠给受遗赠人,最终受遗赠人应得到财产利益。
五、受遗赠权不能
由他人代替行使。当受遗赠人先于遗赠
人死亡,其受遗赠权便自然消失。当受遗赠人不愿接受遗赠,他也不能将该遗赠财产转给他人。
六、清偿遗赠人的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
七、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